前后两次判决都是死刑,表面看似乎没有变化,但重审是有价值的,“正义含量”并不一样:第一次死刑,实现的是11名被拐儿童的正义;而重审判决,则蕴含了17个孩子的正义。也就是说,和上次死刑判决相比,重审判决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了正义,确保了每一起罪恶都不被放过。
除了死刑,还需注意的一点,是重审判决对余英华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疯狂拐卖儿童,目的是谋取非法利益,从财产上对其彻底剥夺,是司法正义的一部分。拐卖人口须付出倾家荡产的代价,重审判决也向社会作出这样的昭示。
每一次严厉判决,都是对过去犯下罪恶却逍遥法外,以及现在仍以身试法的人贩子的警示和震慑,我们的社会也将因此离“天下无拐”更近一步。(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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