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减值测试部分情形不符合规定,英维克及董事长等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英维克11月1日公告,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董事长兼总经理齐勇、财务总监叶桂梁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公司2021年商誉减值测试时,有关业务收入及毛利率预测依据不充分;2022年商誉减值测试时,有关业务纳入资产组依据不充分。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一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影响了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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