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11月8日发布公告: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继续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