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联方存款大额提取受限情形事项尚无实质性进展,东方集团收上交所监管工作函

东方集团11月18日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监管工作函显示,6月18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的情形。6月1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出具的《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其承诺在未来3-6个月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上述承诺事项将于2024年12月19日到期,目前尚无实质性进展。

上交所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密切关注相关承诺履约进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控股股东加快推进存款提取受限问题的解决,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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