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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啤酒王”兰州黄河股权争夺战熄火,业绩压力仍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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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啤酒王”兰州黄河股权争夺战熄火,业绩压力仍难解

“西北啤酒王”兰州黄河近期股权变更,昔日二股东成为其间接控股股东。2023年,兰州黄河营收已经降至2.4亿元,不足巅峰期的1/4,同时陷入持续亏损。

图片来源:界面图库

2024 年11月27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兰州黄河)发布间接控股股东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兰州黄河接到间接控股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昱成投资)的通知,昱成投资于同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兰州中院裁定准许昱成投资撤回对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新盛工贸)的强制清算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案件的背景是“西北啤酒王”兰州黄河近期股权变更,昔日二股东成为其间接控股股东。

稍早前的11月22日,兰州黄河间接控股股东新盛工贸、直接控股股东新盛投资、黄河集团、天曙实业、兰州黄河实际控制人杨世江一方与鑫远集团、昱成投资、鑫远股份、谭岳一方鑫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

协议指出,新盛工贸将其所持新盛投资50.7%股权转让给昱成投资,以置换昱成投资以2.9亿元认缴天曙实业新增注册资本后所持的天曙实业51%股权和昱成投资持有的新盛工贸45.95%股权。

此前新盛投资和昱成投资分别是兰州黄河的第一、第二大股东,背后分别是兰州黄河实控人杨世江家族和湖南地产富豪谭岳鑫。

变动后,昱成投资直接持有兰州黄河5%的股权,通过新盛投资间接控制兰州黄河21.5%的股权,昱成投资合计控制兰州黄河26.50%的股权。兰州黄河控股股东仍为新盛投资,昱成投资成为兰州黄河的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杨世江变更为谭岳鑫。

在此基础上,2024年11月25日,新盛工贸召开股东会决议,新盛工贸全体股东表决同意变更新盛工贸经营期限,由原自199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现变更为长期,同时修改新盛工贸章程的相关条款。新盛工贸已不具备解散及清算的法定条件,因此,昱成投资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对新盛工贸的强制清算申请的请求。

这也意味着,杨世江一方与谭岳鑫一方长达数年的纠纷告一段落。

公开资料显示,兰州黄河成立于1993年12月,1999年6月23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06年股改前,控股股东黄河集团将兰州黄河控股权转让给了新盛投资,新盛投资持有兰州黄河21.5%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其中,新盛工贸持有新盛投资51%的股权,因此成为兰州黄河的间接控股股东。而新盛工贸48.65%的股权则被杨世江持有,使得他成为兰州黄河的实际控制人。

2008年,谭岳鑫控制的昱成投资为谋求借壳上市,安排旗下房地产投资公司鑫远集团接手新盛投资原大股东黄河集团约1.73亿元的债务。黄河集团将所持新盛投资49.3%股权(作价1亿元)、新盛工贸45.95%股权(作价7349万元)转让给鑫远集团进行抵债。鑫远集团、黄河集团、新盛工贸还在2008年3月份签署协议,准备对兰州黄河进行重组。

时间推移,2011年昱成投资受让了兰州黄河9.29%的股份,成为兰州黄河第二大股东。2015年,昱成投资推出重组方案,拟将鑫远集团100%股权注入兰州黄河,交易因标的溢价过高遭到中小股东集体否决。

此外,新盛投资和杨世江还在2016年10月分别违规减持股票,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而根据《重组办法》,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或被谴责的上市公司,一年之内不能进行资本运作。这一情况必然招致二股东的不满。长期以来杨世江一方与谭岳鑫一方纷争不断。

今年11月,谭岳鑫终于成为了兰州黄河的实际控制人。据蓝鲸新闻消息,有接近兰州黄河人士向媒体透露,杨世江方面选择让出控制权或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经营业绩持续下滑令“保壳”难度陡升,实控人已无心恋战;二是作为二股东的昱成投资一直对公司各项运作“无脑”反对,即便此前有其他投资方有意入局,但其强硬态度让人不得不敲响“退堂鼓”。

在此次公告的影响方面,兰州黄河表示,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不过,兰州黄河的业绩早已不容乐观。据2023年年报显示,兰州黄河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同比下降9.48%;归母净利润亏损4672.07万元,同比下降59.76%。2024年该公司业绩未见好转,兰州黄河三季报显示,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78亿元,同比下降10.41%;归母净利润为-3868.38万元,同比下降445.30%。

202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九条”。按照最新规则,财务类退市方面,沪深两市主板分别将亏损企业退市风险警示标准,从“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不足1亿”的标准,改为营业收入从现行标准“低于1亿元”提高至“低于3亿元”,并将“利润总额”纳入亏损考量范围,修改后指标为“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对应来看,有关标准修订后,对连续两年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为负的兰州黄河来说,压力稍显缓解,但它仍面临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

兰州黄河曾有“西北啤酒王”之称,2008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就已经突破10亿元,达到历史高峰,紧追头部企业。然而,2023年,兰州黄河营收已经降至2.41亿元,不足巅峰期的1/4。

随着国内消费需求的变化,高端化、健康型、小众化啤酒愈发受到欢迎,作为区域性酒企的兰州黄河近年来体量持续萎缩,同时业绩表现陷入低迷,想要寻求增长空间变得越发艰难。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兰州黄河

  • 兰州黄河:公司啤酒酿造过程中使用的水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 兰州黄河:控股股东签署框架协议,控制权拟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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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啤酒王”兰州黄河股权争夺战熄火,业绩压力仍难解

“西北啤酒王”兰州黄河近期股权变更,昔日二股东成为其间接控股股东。2023年,兰州黄河营收已经降至2.4亿元,不足巅峰期的1/4,同时陷入持续亏损。

图片来源:界面图库

2024 年11月27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兰州黄河)发布间接控股股东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兰州黄河接到间接控股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昱成投资)的通知,昱成投资于同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兰州中院裁定准许昱成投资撤回对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新盛工贸)的强制清算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案件的背景是“西北啤酒王”兰州黄河近期股权变更,昔日二股东成为其间接控股股东。

稍早前的11月22日,兰州黄河间接控股股东新盛工贸、直接控股股东新盛投资、黄河集团、天曙实业、兰州黄河实际控制人杨世江一方与鑫远集团、昱成投资、鑫远股份、谭岳一方鑫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

协议指出,新盛工贸将其所持新盛投资50.7%股权转让给昱成投资,以置换昱成投资以2.9亿元认缴天曙实业新增注册资本后所持的天曙实业51%股权和昱成投资持有的新盛工贸45.95%股权。

此前新盛投资和昱成投资分别是兰州黄河的第一、第二大股东,背后分别是兰州黄河实控人杨世江家族和湖南地产富豪谭岳鑫。

变动后,昱成投资直接持有兰州黄河5%的股权,通过新盛投资间接控制兰州黄河21.5%的股权,昱成投资合计控制兰州黄河26.50%的股权。兰州黄河控股股东仍为新盛投资,昱成投资成为兰州黄河的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杨世江变更为谭岳鑫。

在此基础上,2024年11月25日,新盛工贸召开股东会决议,新盛工贸全体股东表决同意变更新盛工贸经营期限,由原自1999年8月16日至2019年8月15日现变更为长期,同时修改新盛工贸章程的相关条款。新盛工贸已不具备解散及清算的法定条件,因此,昱成投资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对新盛工贸的强制清算申请的请求。

这也意味着,杨世江一方与谭岳鑫一方长达数年的纠纷告一段落。

公开资料显示,兰州黄河成立于1993年12月,1999年6月23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2006年股改前,控股股东黄河集团将兰州黄河控股权转让给了新盛投资,新盛投资持有兰州黄河21.5%的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其中,新盛工贸持有新盛投资51%的股权,因此成为兰州黄河的间接控股股东。而新盛工贸48.65%的股权则被杨世江持有,使得他成为兰州黄河的实际控制人。

2008年,谭岳鑫控制的昱成投资为谋求借壳上市,安排旗下房地产投资公司鑫远集团接手新盛投资原大股东黄河集团约1.73亿元的债务。黄河集团将所持新盛投资49.3%股权(作价1亿元)、新盛工贸45.95%股权(作价7349万元)转让给鑫远集团进行抵债。鑫远集团、黄河集团、新盛工贸还在2008年3月份签署协议,准备对兰州黄河进行重组。

时间推移,2011年昱成投资受让了兰州黄河9.29%的股份,成为兰州黄河第二大股东。2015年,昱成投资推出重组方案,拟将鑫远集团100%股权注入兰州黄河,交易因标的溢价过高遭到中小股东集体否决。

此外,新盛投资和杨世江还在2016年10月分别违规减持股票,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而根据《重组办法》,实际控制人存在违规或被谴责的上市公司,一年之内不能进行资本运作。这一情况必然招致二股东的不满。长期以来杨世江一方与谭岳鑫一方纷争不断。

今年11月,谭岳鑫终于成为了兰州黄河的实际控制人。据蓝鲸新闻消息,有接近兰州黄河人士向媒体透露,杨世江方面选择让出控制权或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经营业绩持续下滑令“保壳”难度陡升,实控人已无心恋战;二是作为二股东的昱成投资一直对公司各项运作“无脑”反对,即便此前有其他投资方有意入局,但其强硬态度让人不得不敲响“退堂鼓”。

在此次公告的影响方面,兰州黄河表示,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不过,兰州黄河的业绩早已不容乐观。据2023年年报显示,兰州黄河实现营业收入2.41亿元,同比下降9.48%;归母净利润亏损4672.07万元,同比下降59.76%。2024年该公司业绩未见好转,兰州黄河三季报显示,该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78亿元,同比下降10.41%;归母净利润为-3868.38万元,同比下降445.30%。

202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国九条”。按照最新规则,财务类退市方面,沪深两市主板分别将亏损企业退市风险警示标准,从“净利润为负+营业收入不足1亿”的标准,改为营业收入从现行标准“低于1亿元”提高至“低于3亿元”,并将“利润总额”纳入亏损考量范围,修改后指标为“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对应来看,有关标准修订后,对连续两年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为负的兰州黄河来说,压力稍显缓解,但它仍面临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可能。

兰州黄河曾有“西北啤酒王”之称,2008年,该公司营业收入就已经突破10亿元,达到历史高峰,紧追头部企业。然而,2023年,兰州黄河营收已经降至2.41亿元,不足巅峰期的1/4。

随着国内消费需求的变化,高端化、健康型、小众化啤酒愈发受到欢迎,作为区域性酒企的兰州黄河近年来体量持续萎缩,同时业绩表现陷入低迷,想要寻求增长空间变得越发艰难。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