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都市时报 李北
城镇化率提升至52.92%,滇中城市群常住人口达到2199.16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66:1,全省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5万个。
12月17日,云南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五城共建”、城乡绿化美化等重点工作,精准攻坚,持续发力,以小切口大突破推动了云南省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的持续提升。
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提升至52.92%
近年来,全省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持续推动滇中城市群高质量发展,部署启动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五城共建”,深入实施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围绕“进得来”“愿进来”“留得住”“有配套”,持续破除体制机制堵点、强化政策措施保障,推动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38.47%提升至2023年的52.92%,实现了一半以上人口居住在城镇的历史性转变;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从2012年的3.89:1下降到2023年的2.66:1。
“进得来”方面,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居住证制度全面实行,昆明市主城区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在全国22个超大特大城市中,是8个率先放开的城市之一,全省近2000万人落户城镇。“愿进来”方面,全省累计确权登记办证877.4万户、确权登记土地面积1.1万亩,进城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得到有效解决。“留得住”方面,“十四五”以来,开展农业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38万人次;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有配套”方面,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十四五”以来,省财政共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39亿元。
滇中城市群地区生产总值
达到1.86万亿元
经过多年的发展,滇中城市群以全省28.27%的国土面积,集聚了47.06%的常住人口和62.1%的地区生产总值,已成为全省人口最集中、经济最活跃、功能最完善的区域。人口集聚方面,区域内常住人口达到2199.16万,全省4673万人口中,近一半人口居住在滇中地区。经济发展方面,2023年,区域内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86万亿元,是全省经济发展的火车头。“强省会”行动深入实施,昆明市GDP占全省的比重达到26.2%,依然是全省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城镇化发展方面,区域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了65.19%,是全省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区域,有1个特大城市(昆明市)、1个大城市(曲靖市)以及1个中等城市(玉溪市),是全省中等以上城市最为集中的区域。
累计开工改造
城镇棚户区126万套房
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省城镇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治理取得新成效,城镇风貌特色不断彰显,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稳步提升。
扎实推进“三改”工作。全省累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45万个,惠及130.17万户群众;累计开工改造城镇棚户区126万套,共惠及380余万群众。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以来,全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418亿元、省级配套176亿元,完成改造和抗震加固370余万户,居全国第一。
推动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协调发展,全省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3.85平方米,基本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建立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探索打造“好房子”、推行现房销售试点,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住房体系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同时,扎实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完善“市场+保障”体系,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4万套,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稳步实施房地产领域“三大工程”建设,2024年,昆明市已开工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5000套,开工改造44个城中村,“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各地及时落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政策,提高贷款购房和租房提取额度,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购住房安居。截至2024年11月底,全省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7200余亿元、完成“十四五”规划的99.45%,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100余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总额超4000亿元,已完成“十四五”规划指标任务;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总额5100余亿元。
来源: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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