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东粤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私募基金;二是投资者适当性程序缺失;三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粤骏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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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界面新闻
12月20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广东粤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向不合格投资者募集私募基金;二是投资者适当性程序缺失;三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粤骏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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