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下发关于对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振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决定。经查,该公司2021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5.27亿元,其中3.9亿元计划用于“年产1000万套精密结构件项目”建设。在2021年度、2022半年度、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存在多次变更,公司未在信息披露文件中解释说明变更原因,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张振杰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履职尽责,违反了有关规定,是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主要责任人员。
根据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上述对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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