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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吐槽大会》这些节目会不会因为侵权问题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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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吐槽大会》这些节目会不会因为侵权问题更名?

在一派靡靡浮躁的娱乐节目中能出现《朗读者》这样的清流着实不易。一个好的节目,不仅要做好内容产出,还要做好品牌保护。

这两年以来,综艺节目迎来井喷的时代,早些年的节目支持人、演员、甚至是编剧都开始纷纷跨界。短视频内容的迅速发展给综艺节目的传播带来极大的宣传效果。

早期《中国好声音》、《奔跑吧,兄弟》等到现在的 《最强大脑》《吐槽大会》《诗词大会》《见字如面》《朗读者》,这几年的节目风格开始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现象。

目前颇受热议的节目是《朗读者》, 由中央电视台推出,董卿担任制作人的大型朗读类真人秀节目。

节目以个人成长、情感体验、背景故事与传世佳作相结合的方式,选用精美的文字,用最平实的情感读出文字背后的价值,节目旨在实现文化感染人,鼓舞人,教育人的传导作用,展现有血有肉的真实人物情感。

目前,这档节目在豆瓣上最高时达到9.2的高分。哪怕现在回落也有8.7分。

有网友在公众号上写道:《朗读者》最打动人的,是帮助观众找回了“初心”。所谓初心,引用“毒舌电影”推送里的一句话就是:“读书,是门槛最低的高贵之举。”

对于这话,个人无比赞同,因为我们大多数人的内心也渴望成为思想上的鸿儒,而不是白丁。阅读是我们搭建精神世界的青砖绿瓦,横梁殿墙。

“若有诗书藏在心,岁月从不败美人”,当读书越来越被年轻人所喜爱,衍生出的文化类节目也必然被推上叫好的巅峰。

可是伴随着鲜花与掌声也有看不见的阴影和深渊,即使是背靠央视这块招牌也不一定管用。风刮的越猛,帆也会越鼓,船行驶的更快,同时也越容易翻船。

笔者当然不是无稽之谈,做为一名知识产权行业人员,在看过一期节目后出于职业习惯,本能查了下,发现“朗读者”的商标不属于央视。

这不禁令笔者哑然,前段时间央视主办《极速少年》 被诉侵犯同名商标权案件也只是月初的事情。

作为中国最大的官方传媒机构,本不应该犯这种低级的错误。而且综艺节目的核心商标注册类别,41类教育娱乐也没有进行注册保护,节目组实在是有点粗心大意。目前该商标持有人是:北京洪恩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都说今年是以内容为主的行业发展元年,IP的价值被以各种形式放大到极致,一部小说可能会以游戏、电视剧、动漫、周边等等形式出现在消费者手里。

作为一档当下知名的节目,其背后的价值空间巨大,尚有深挖开发的潜力,如果因商标问题被更名,品牌价值将毁于一旦。

例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好声音》,因为商标问题已经被更名为《中国新歌声》,再例如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因商标问题改名《缘来非诚勿扰》,这些案例多到数不胜数。

在这个知识产权经济时代,品牌保护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假使企业或机构没有品牌保护意识,没有注册品牌商标进行保护,遭遇被人抢注或者使用了他人的商标,一旦对方发起投诉,就会面临没有商标可用,需要更换品牌的尴尬境地。

同样作为综艺节目的《吐槽大会》,却是截然相反的情况。笔者查询,“吐槽大会”商标最早与2015年8月开始申请注册,申请人是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正是节目的背后制作方。

有意思的是,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李诞跟王思聪是好友关系,该公司也是王思聪帮忙注资成立的。这也就难怪了,王思聪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也是出了名的。显然,《吐槽大会》不存在侵权的潜在问题。

在一派靡靡浮躁的娱乐节目中能出现《朗读者》这样的清流着实不易。当然,笔者未知《朗读者》节目组是否获得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对方会不会发起诉讼也未可知。笔者建议,一个好的节目,不仅要做好内容产出,还要做好品牌保护。

本文系属原创,禁止转载

来源:名商网  公众号:品牌早知道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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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吐槽大会》这些节目会不会因为侵权问题更名?

在一派靡靡浮躁的娱乐节目中能出现《朗读者》这样的清流着实不易。一个好的节目,不仅要做好内容产出,还要做好品牌保护。

这两年以来,综艺节目迎来井喷的时代,早些年的节目支持人、演员、甚至是编剧都开始纷纷跨界。短视频内容的迅速发展给综艺节目的传播带来极大的宣传效果。

早期《中国好声音》、《奔跑吧,兄弟》等到现在的 《最强大脑》《吐槽大会》《诗词大会》《见字如面》《朗读者》,这几年的节目风格开始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现象。

目前颇受热议的节目是《朗读者》, 由中央电视台推出,董卿担任制作人的大型朗读类真人秀节目。

节目以个人成长、情感体验、背景故事与传世佳作相结合的方式,选用精美的文字,用最平实的情感读出文字背后的价值,节目旨在实现文化感染人,鼓舞人,教育人的传导作用,展现有血有肉的真实人物情感。

目前,这档节目在豆瓣上最高时达到9.2的高分。哪怕现在回落也有8.7分。

有网友在公众号上写道:《朗读者》最打动人的,是帮助观众找回了“初心”。所谓初心,引用“毒舌电影”推送里的一句话就是:“读书,是门槛最低的高贵之举。”

对于这话,个人无比赞同,因为我们大多数人的内心也渴望成为思想上的鸿儒,而不是白丁。阅读是我们搭建精神世界的青砖绿瓦,横梁殿墙。

“若有诗书藏在心,岁月从不败美人”,当读书越来越被年轻人所喜爱,衍生出的文化类节目也必然被推上叫好的巅峰。

可是伴随着鲜花与掌声也有看不见的阴影和深渊,即使是背靠央视这块招牌也不一定管用。风刮的越猛,帆也会越鼓,船行驶的更快,同时也越容易翻船。

笔者当然不是无稽之谈,做为一名知识产权行业人员,在看过一期节目后出于职业习惯,本能查了下,发现“朗读者”的商标不属于央视。

这不禁令笔者哑然,前段时间央视主办《极速少年》 被诉侵犯同名商标权案件也只是月初的事情。

作为中国最大的官方传媒机构,本不应该犯这种低级的错误。而且综艺节目的核心商标注册类别,41类教育娱乐也没有进行注册保护,节目组实在是有点粗心大意。目前该商标持有人是:北京洪恩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都说今年是以内容为主的行业发展元年,IP的价值被以各种形式放大到极致,一部小说可能会以游戏、电视剧、动漫、周边等等形式出现在消费者手里。

作为一档当下知名的节目,其背后的价值空间巨大,尚有深挖开发的潜力,如果因商标问题被更名,品牌价值将毁于一旦。

例如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国好声音》,因为商标问题已经被更名为《中国新歌声》,再例如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因商标问题改名《缘来非诚勿扰》,这些案例多到数不胜数。

在这个知识产权经济时代,品牌保护已经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假使企业或机构没有品牌保护意识,没有注册品牌商标进行保护,遭遇被人抢注或者使用了他人的商标,一旦对方发起投诉,就会面临没有商标可用,需要更换品牌的尴尬境地。

同样作为综艺节目的《吐槽大会》,却是截然相反的情况。笔者查询,“吐槽大会”商标最早与2015年8月开始申请注册,申请人是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该公司正是节目的背后制作方。

有意思的是,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创始人李诞跟王思聪是好友关系,该公司也是王思聪帮忙注资成立的。这也就难怪了,王思聪对于知识产权的重视也是出了名的。显然,《吐槽大会》不存在侵权的潜在问题。

在一派靡靡浮躁的娱乐节目中能出现《朗读者》这样的清流着实不易。当然,笔者未知《朗读者》节目组是否获得商标持有人授权许可,对方会不会发起诉讼也未可知。笔者建议,一个好的节目,不仅要做好内容产出,还要做好品牌保护。

本文系属原创,禁止转载

来源:名商网  公众号:品牌早知道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