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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行政公益诉讼在回应民生关切、助推依法行政、促进社会治理、凝聚保护合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在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举行的“凝聚司法合力 助推依法行政”新闻发布会上回答界面新闻提问时表示。
今年是党中央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
徐全兵介绍,自2017年7月1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8.9万余件,发出检察建议78.9万余件,整改率达98.8%,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000余件,99.1%得到了裁判支持,展现了行政公益诉讼独特的制度价值。2023年7月至2024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万余件,发出检察建议13万余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00余件。
“经过十年发展,检察公益诉讼从传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逐步拓展到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再到无障碍环境建设、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更高水平社会文明领域,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获得广泛社会认同。” 徐全兵说。
徐全兵介绍,党中央创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考量,就是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有效司法监督。经过实践探索,行政公益诉讼已经形成了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的分步递进式办案模式,注重在审前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办案效果。对一些检察建议解决不了的问题,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保障监督刚性,同时又以诉讼程序确保法律监督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以监督促进治理。” 徐全兵表示,检察公益诉讼是以监督来保障法治,以法治来促进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制度安排。检察公益诉讼成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护公益、共促治理的重要依托,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治理难题,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检察公益诉讼是公益之诉、督促之诉、协同之诉。” 徐全兵说,在党的领导下,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等虽然分工不同,但都是为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从实践情况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呈现鲜明的协同履职特点,有利于更好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构建协同高效的公益保护体系。
近年来,检察公益诉讼“朋友圈”持续扩大,目前已有30余家行政机关与最高检制定协同履职意见,“两高”共同制定了相关司法解释和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立足各自职能定位,持续深化协作配合,切实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执法司法合力。
发布会上,最高法和最高检向社会联合发布第二批“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徐全兵介绍,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涉及安全生产、国有财产保护、食品安全、文物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未成年人保护以及个人信息保护等多个领域,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充分体现了行政公益诉讼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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