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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者破千万,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今年扩大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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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者破千万,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今年扩大试点范围

截至2024年底已有1037.99万人参保。

图片来源:界面图库

界面新闻记者 | 翟瑞民

全国有超过80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透露,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已突破千万,今年将扩大试点范围。

2025年1月21日,人社部举行2024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24年底已有1037.99万人参保。

人社部表示,今年将扩大该项工作试点范围。同时,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指引指南。

全国总工会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

2021年12月底,人社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2022年7月,我国正式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个省市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4个行业开展,涵盖了7家平台企业。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从试点进展情况来看,推进职业伤害保障,有利于分散平台企业经营风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对重大伤亡的保障,凸显社会保障制度的兜底性。

2024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周燕芳在议案中表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仍存在问题,包括各地政策不平衡、无法实现行业全覆盖以及理赔流程较长等。

周燕芳建议,应加快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面。一方面,建议有序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试点地区,同时逐步扩大新就业形态的试点平台企业范围,将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管理较好、参保意愿较强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周燕芳还建议国家人社部牵头,综合试点经验,出台关于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筹资机制、保障内容、承办方式、监督管理、工作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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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者破千万,新就业形态职业伤害保障今年扩大试点范围

截至2024年底已有1037.99万人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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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有超过80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透露,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已突破千万,今年将扩大试点范围。

2025年1月21日,人社部举行2024年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2024年底已有1037.99万人参保。

人社部表示,今年将扩大该项工作试点范围。同时,将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持续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指引指南。

全国总工会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

2021年12月底,人社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的通知》。2022年7月,我国正式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个省市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4个行业开展,涵盖了7家平台企业。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从试点进展情况来看,推进职业伤害保障,有利于分散平台企业经营风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明显提高,特别是对重大伤亡的保障,凸显社会保障制度的兜底性。

2024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周燕芳在议案中表示,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仍存在问题,包括各地政策不平衡、无法实现行业全覆盖以及理赔流程较长等。

周燕芳建议,应加快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面。一方面,建议有序扩大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试点地区,同时逐步扩大新就业形态的试点平台企业范围,将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管理较好、参保意愿较强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

周燕芳还建议国家人社部牵头,综合试点经验,出台关于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的基本原则、筹资机制、保障内容、承办方式、监督管理、工作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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