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2月6日下发关于对永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经查明,2024年2月8日,公司公告称,公司部分董事自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50万元且不超过500万元。8月9日,公司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的股份增持计划未能在原定期限内完成,上述主体决定将股份增持计划的履行期限延长,延长期限为1个月,遇到定期报告窗口期的相应顺延。9月25日,公司公告称,截至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累计增持金额分别为7.95万元。前述主体增持金额未能达到原定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未完成,增持计划完成率为3.18%。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面向全市场披露增持股份计划,是其作出的公开承诺,理应严格遵守、及时履行。但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未按照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增持计划完成率仅为3.18%,严重影响市场合理预期。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陈翔予以公开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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