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

2月8日消息,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其中提出,保险集团公司将集中度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与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等,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集中度风险。保险集团公司将集中度风险指标统计表纳入并表管理季度报表,并按时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送。保险集团公司建立集中度风险信息披露机制,每年6月15日前在官方网站披露年度集中度风险管理信息,包括不限于集中度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管理策略及其执行情况、风险状况,以及重大集中度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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