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前海中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前海中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业务的情形,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四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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