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原副区长范亮亮一审被判12年半

2025年2月10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范亮亮受贿、串通投标一案,对被告人范亮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以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五万元。对被告人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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