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2月17日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现场检查出具的关于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公司在使用2023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2024年1月19日至4月19日期间现金管理余额超出公司董事会授权额度的情形,最高时点余额超过授权额度600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在使用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过程中,存在2024年3月20日至4月21日期间使用授权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产品到期时间超过董事会授权且未及时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二是公司公告募投项目“废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检查发现项目2023年4月30日至2024年9月仍有募集资金投入使用,2024年9月完成全线设备带料调试具备正式生产条件,实际投资进度与披露的投资计划存在差异,但公司未及时披露具体原因及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
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公司的监管函。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规定。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