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中院:消保民事公益诉讼去年增长20%,胜诉率、和解率高

2025年3月14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铁路运输中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5起典型案例。

上海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钟明介绍,上海三中院自2017年5月集中管辖涉消费者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上海三中院受理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集中管辖后起步平稳、总体稳定,近两年来开始上升。2023年一年收案数为前六年总数的1.25倍,2024年又增长20%。

他指出,一方面与人民群众对食药安全与身体健康日趋关注密不可分;另一方面也与公益诉讼制度设立后,相关主体对消费公益诉讼目的、意义的理解不断深入息息相关。其中,约三分之二由检察机关提起,约三分之一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起。

根据通报数据显示,涉消费日用品类占案件总量的40%,涉及婴幼儿喂养用品、家用甲醛测试仪、电暖器等。食品类案件涉及假冒阿胶、含金银箔寿司、含瘦肉精牛肉、含河豚毒素水产品等。药品类案件涉及无证心脑血管类假药、含西布曲明等违禁成分减肥药等。另有涉信息数据类4件,涉及消费者数百人的人脸信息、视频共计3万余张。

该类案件胜诉率、和解率高。从结案方式来看,有七成案件或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或自行磋商达成和解协议,其中近一半的协议在审理过程中已履行完毕。在判决案件中,由于消费者保护主体证据充分、履职有力,约三分之二的案件原告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

发布会上,上海三中院通报并解读了5起涉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分别是走私但未销售瘦肉精“毒牛肉”构成威胁侵权案、制售假冒品牌奶粉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案、销售假冒品牌奶瓶奶嘴支付赔偿金至儿童基金案、销售禁止进口日本清酒海外买手与跨境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案、售楼处未经允许收集人脸信息承担侵权责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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