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发布”消息,为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购房首付款压力,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新政,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在宁波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二手住房且已完成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统称为申请人),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房人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后仍不足以支付首付款的,可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该政策将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施行。
热门排行February 10
- AI之争又打成了奶茶大战
- 爱泼斯坦案搅动欧美政坛,英国首相斯塔默拒绝因前驻美大使涉案而辞职
- 正部级易炼红被查:上月还曾露面,曾掀起长沙“史上最大规模拆违控违”行动
- 华晨宇拿地打造“火星乐园2.0”,云南当地文旅局回应
- 汽车早报|小米汽车对开门新专利获授权 赵长江确认智界S7将换代但非今年
- UU跑腿推999元代磕头服务,孝心是否应被商品化引争议
- 聚焦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系列文件,市监总局详解“能运什么” “用什么运”
- 直通部委|公安部严打涉网食品安全犯罪 全国开展危化品等非法生产窝点清查整治
- 出海日报 | 朵拉发布“朵拉出海”品牌,去年中资涌入新加坡金额激增8倍
- 1500名缅甸妙瓦底赌诈嫌犯被押解回国,KK园区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