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正式印发《广东省省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新规定将“统采分签”的改革探索固化于制度建设。明确省直党政机关和省属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公务用车,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其中特别规定,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汽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确因情况特殊,配备价格及排气量不超过同类型燃油汽车的配备标准。
热门排行February 10
- AI之争又打成了奶茶大战
- UU跑腿推999元代磕头服务,孝心是否应被商品化引争议
- 聚焦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系列文件,市监总局详解“能运什么” “用什么运”
- 直通部委|公安部严打涉网食品安全犯罪 全国开展危化品等非法生产窝点清查整治
- 【出海日报】一汽解放与菜鸟达成战略合作,构建汽车及零部件全球跨境电商平台
- 1500名缅甸妙瓦底赌诈嫌犯被押解回国,KK园区建筑物已全部拆除
- 与企业共同出海 讲中国发展故事,界面财联社发布全链路中企出海服务矩阵
- 2025年广州各区GDP:海珠增速领跑,番禺、增城工业负增长
- 如何推动消费税改革?高市早苗继续执政面临新困境
- 海南多家“老爸茶”超限量使用“科技与狠活”,检察公益诉讼化解食品安全隐患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