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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组织变革:从“集体决策集体负责”迈向“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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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组织变革:从“集体决策集体负责”迈向“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从“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到“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背后是整个企业形态与管理模式的转变。

——本文通过对未来企业形态变化的描述,从而探索企业的变革规律,其中观点建立在组织形态管理理论与企业进化规律的基础上,引用的理论依据、方法论均来自《进化:组织形态管理》一书。

新商业时代一到来,市场需求越来越分散,市场变化越来越频繁,在这种环境下各种风险集中爆发,尤其是决策风险对转型企业而言尤为明显,越提倡分权、放权,决策风险就会变得越普遍,干得越多,错的越多,领导责任、连带责任难免让人产生畏难情绪,如何才能有效的规避决策风险,让管理者在风云变幻的市场竞争中,在不断提升的业绩压力中,即能勇于决策,又能不畏风险?这是转型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在传统企业形态与管理模式下,决策模式既定,因此无论如何调整,风险与责任均无可避免,只有改变管理模式,建立新的决策模式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决策模式如何改变?首先从企业形态进化规律谈起。

企业形态的进化规律

在市场生态发展过程中,企业形态沿着产业价值链不断演变,经历了股东价值形态、精英价值形态、客户价值形态、利益相关者价值形态等四种典型组织形态,实现了从低级组织形态向高级组织形态进化。四种企业形态特征分别可以用四种平面图形代表,股东价值形态形如三角形,精英价值形态形如梯形,客户价值形态形如链条形,利益相关者价值形态形如圆形。

 

企业形态进化规律

其中,股东价值形态一般采取“个人决策、集体负责”的决策模式,精英价值形态一般采取“集体决策、集体负责”的决策模式;客户价值形态则一般采取“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决策模式;利益相关者价值形态一般采取“个人决策、个人负责”的决策模式。人们常说的传统企业则是精英价值形态,客户价值形态则是新商业时代的最佳企业形态,也可以称之为新组织。而利益相关者价值形态是工业4.0时代的产物,尚未到来。

传统企业转型迈向新组织的过程也是由“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向“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决策模式转变的过程。

“集体决策、集体负责”与“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无论“集体决策、集体负责”还是“集体决策、个人负责”都必须有相应的一整套管理模式支撑,否则只能塑造出一种决策模式,因此两种决策模式对应两种截然不同的管理模式。在传统企业中无法出现“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同样新组织中也不支持“集体决策、集体负责”。

传统管理模式有“三支柱模型”,三大支柱分别为职能型结构、职位管理基础与产品管理方式,这也是传统企业的识别标准。

 

传统企业“三支柱模型”

“三支柱模型”导致传统企业是以一种“分工”与“协作”的方式进行价值创造,重大决策均由集体(例如经营团队、经营班子)做出,属于集体行为,“分工”与“协作”导致谁也离不开谁,只能看到集体行为,而无法分辨个体行为,即便有不同意见,也不能置身事外,并且按照决策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决策结果是否正确,每个决策者都将对最终结果负有直接责任,因此集体决策的结果,必然会把所有相关决策者都捆绑在一起,承担最后的责任。当然,利益分享也是这个道理,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也将会获得相应的利益,这是传统企业形态特征所决定的。

如何才能做到有不同意见,可以不负责?唯有在新组织中,但也必须在新管理模式下才能实现。新组织管理模式中也有“三支柱模型”,此“三支柱”非彼“三支柱”,三大支柱分别为流程型结构、角色(能力)管理基础与流程管理方式,这也是新组织的识别标准。

 

新组织“三支柱模型”

“三支柱模型”导致新组织是以一种系统化、集成化的方式进行价值创造,所谓“集成化”即任何流程环节都能替换更新,实现“即插即用”,消灭了“分工”;所谓“系统化”即在流程环节之间能够“无缝对接”,融为一体,消灭了“协作”。在这种方式下相当于企业内部出现了“分身之术”(详见《新组织变革:从“瘦身之术”迈向“分身之术”》),每个业务流程都可以独立运行,重大决策虽然由集体(经营团队)做出,但是有不同意见者,可以对此项决议不负责,甚至可以置身事外,因为不执行决议对最终结果没有产生直接影响,这种情况下极大的分散了价值创造活动的风险,让每个管理者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当然决策正确后的利益分享也无法参与。

显然在新商业时代,市场需求分散且多变时,“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优势更明显。

从“集体决策、集体负责”迈向“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从管理模式可以看出,两个“三支柱模型”特点截然不同,从“集体决策、集体负责”转变为“集体决策、个人负责”根本无法一蹴而就,中间必然要经历一个转型过程,通过这个转型阶段为“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创造条件。

谁能承担此重任?“三引擎模型”,矩阵型结构、项目管理方式以及二元管理基础,这是转型企业需要建立的管理模式,也是转型企业的识别标准。有了“三引擎模型”,就能把“集体决策、集体负责”逐渐转变为“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传统企业转型“三引擎模型”

主要原因在于“三引擎模型”具有两个“三支柱模型”的双重属性,从进化的角度来讲,“三引擎模型”的“前生”是传统企业“三支柱模型”,“后世”则是新组织的“三支柱模型”。“三引擎模型”是在“分工”与“协作”式的价值创造方式中,形成了系统化、集成化的价值创造方式,这种方式是把核心职能部门集成在一起,彻底打通各“部门墙”,形成一条核心业务流程,这个业务流程可以实现“分身”,同一个业务流程,可以有不同的项目管理人与项目团队,每个项目可以独立运行,互不干扰,虽然集体决策,但是有不同意见的流程管理人(或项目管理人),可以对最终结果不负责。这种决策模式不仅分散风险,还能有效的进行创新。

从“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到“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背后是整个企业形态与管理模式的转变。“三引擎模型”是传统企业迈向新组织的必由之路。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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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组织变革:从“集体决策集体负责”迈向“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从“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到“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背后是整个企业形态与管理模式的转变。

——本文通过对未来企业形态变化的描述,从而探索企业的变革规律,其中观点建立在组织形态管理理论与企业进化规律的基础上,引用的理论依据、方法论均来自《进化:组织形态管理》一书。

新商业时代一到来,市场需求越来越分散,市场变化越来越频繁,在这种环境下各种风险集中爆发,尤其是决策风险对转型企业而言尤为明显,越提倡分权、放权,决策风险就会变得越普遍,干得越多,错的越多,领导责任、连带责任难免让人产生畏难情绪,如何才能有效的规避决策风险,让管理者在风云变幻的市场竞争中,在不断提升的业绩压力中,即能勇于决策,又能不畏风险?这是转型企业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在传统企业形态与管理模式下,决策模式既定,因此无论如何调整,风险与责任均无可避免,只有改变管理模式,建立新的决策模式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决策模式如何改变?首先从企业形态进化规律谈起。

企业形态的进化规律

在市场生态发展过程中,企业形态沿着产业价值链不断演变,经历了股东价值形态、精英价值形态、客户价值形态、利益相关者价值形态等四种典型组织形态,实现了从低级组织形态向高级组织形态进化。四种企业形态特征分别可以用四种平面图形代表,股东价值形态形如三角形,精英价值形态形如梯形,客户价值形态形如链条形,利益相关者价值形态形如圆形。

 

企业形态进化规律

其中,股东价值形态一般采取“个人决策、集体负责”的决策模式,精英价值形态一般采取“集体决策、集体负责”的决策模式;客户价值形态则一般采取“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决策模式;利益相关者价值形态一般采取“个人决策、个人负责”的决策模式。人们常说的传统企业则是精英价值形态,客户价值形态则是新商业时代的最佳企业形态,也可以称之为新组织。而利益相关者价值形态是工业4.0时代的产物,尚未到来。

传统企业转型迈向新组织的过程也是由“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向“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决策模式转变的过程。

“集体决策、集体负责”与“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无论“集体决策、集体负责”还是“集体决策、个人负责”都必须有相应的一整套管理模式支撑,否则只能塑造出一种决策模式,因此两种决策模式对应两种截然不同的管理模式。在传统企业中无法出现“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同样新组织中也不支持“集体决策、集体负责”。

传统管理模式有“三支柱模型”,三大支柱分别为职能型结构、职位管理基础与产品管理方式,这也是传统企业的识别标准。

 

传统企业“三支柱模型”

“三支柱模型”导致传统企业是以一种“分工”与“协作”的方式进行价值创造,重大决策均由集体(例如经营团队、经营班子)做出,属于集体行为,“分工”与“协作”导致谁也离不开谁,只能看到集体行为,而无法分辨个体行为,即便有不同意见,也不能置身事外,并且按照决策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决策结果是否正确,每个决策者都将对最终结果负有直接责任,因此集体决策的结果,必然会把所有相关决策者都捆绑在一起,承担最后的责任。当然,利益分享也是这个道理,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也将会获得相应的利益,这是传统企业形态特征所决定的。

如何才能做到有不同意见,可以不负责?唯有在新组织中,但也必须在新管理模式下才能实现。新组织管理模式中也有“三支柱模型”,此“三支柱”非彼“三支柱”,三大支柱分别为流程型结构、角色(能力)管理基础与流程管理方式,这也是新组织的识别标准。

 

新组织“三支柱模型”

“三支柱模型”导致新组织是以一种系统化、集成化的方式进行价值创造,所谓“集成化”即任何流程环节都能替换更新,实现“即插即用”,消灭了“分工”;所谓“系统化”即在流程环节之间能够“无缝对接”,融为一体,消灭了“协作”。在这种方式下相当于企业内部出现了“分身之术”(详见《新组织变革:从“瘦身之术”迈向“分身之术”》),每个业务流程都可以独立运行,重大决策虽然由集体(经营团队)做出,但是有不同意见者,可以对此项决议不负责,甚至可以置身事外,因为不执行决议对最终结果没有产生直接影响,这种情况下极大的分散了价值创造活动的风险,让每个管理者敢于坚持自己的意见,当然决策正确后的利益分享也无法参与。

显然在新商业时代,市场需求分散且多变时,“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优势更明显。

从“集体决策、集体负责”迈向“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从管理模式可以看出,两个“三支柱模型”特点截然不同,从“集体决策、集体负责”转变为“集体决策、个人负责”根本无法一蹴而就,中间必然要经历一个转型过程,通过这个转型阶段为“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创造条件。

谁能承担此重任?“三引擎模型”,矩阵型结构、项目管理方式以及二元管理基础,这是转型企业需要建立的管理模式,也是转型企业的识别标准。有了“三引擎模型”,就能把“集体决策、集体负责”逐渐转变为“集体决策、个人负责”。。

 

传统企业转型“三引擎模型”

主要原因在于“三引擎模型”具有两个“三支柱模型”的双重属性,从进化的角度来讲,“三引擎模型”的“前生”是传统企业“三支柱模型”,“后世”则是新组织的“三支柱模型”。“三引擎模型”是在“分工”与“协作”式的价值创造方式中,形成了系统化、集成化的价值创造方式,这种方式是把核心职能部门集成在一起,彻底打通各“部门墙”,形成一条核心业务流程,这个业务流程可以实现“分身”,同一个业务流程,可以有不同的项目管理人与项目团队,每个项目可以独立运行,互不干扰,虽然集体决策,但是有不同意见的流程管理人(或项目管理人),可以对最终结果不负责。这种决策模式不仅分散风险,还能有效的进行创新。

从“集体决策、集体负责”到“集体决策、个人负责”的背后是整个企业形态与管理模式的转变。“三引擎模型”是传统企业迈向新组织的必由之路。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