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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谈什么共享经济,只不过是另一种商业行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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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谈什么共享经济,只不过是另一种商业行为罢了

不要再玩儿这种偷换概念的把戏了。

文|芳华

金融之家小金子发现,在中国,许多商业都是舶来品,但“共享经济”却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发源于中国,并在中国壮大的商业模式,这也意味着中国经济开始进入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当年雷军说,只要站上风口,猪也能飞起来。

注了水的假风口?

可迎风飘扬的猪们如今有的也注了水分,更有的明明就是借了假风口。

比如现下在资本市场一路高歌猛进的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篮球等这些千奇百怪的衍生套路。明明都是租赁的生意,却生生给包装成了共享经济。

其实从共享单车开始楼就被带歪了。对于摩拜、ofo、小蓝、小鸣而言,都是非常明显的B2C分时租赁的业务模式,早已偏离了共享经济的本质,却巧借了“共享”之名。目的无非是给市场画一个更大的饼,索要更高的估值。

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16年度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达39450亿元,增长率为76.4%。

就在不久前,多家共享雨伞公司相继宣布拿到天使轮融资。

5月22日,共享雨伞“春笋”宣布获得500万元天使轮融资;

5月24日,“共享e伞”宣布已经完成1000万元天使轮融资,投资方为四野创投会(深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月28日,共享雨伞品牌“JJ伞”对外公布已获得昂若资本数百万人民币天使轮融资。

较早采用这种“有桩”模式的运营方是来自上海的魔力伞,魔力伞的收费标准是单把伞需要缴纳20元押金,开始的15天内可以免费试用,超出15天后可再免费续借3天,后面再超出的,则按照每天0.5元计算收费。

另一种为“无桩”的投放模式,类似于共享单车,即不设立固定柜机,而是满大街投放。

偷换概念?

“共享经济”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打破私有产权的局限性来提高闲置资源的利用率,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所以在监管方面,在鼓励的同时,也应该警惕那些没有提高社会效益、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业态。

但共享不意味着模糊产权边界,不能侵占公共资源,尊重公私产权才是最终的目标。而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无论是道路交通秩序维持,还是路边空间都是纳税人在投资和维持,以共享单车为例,车辆乱停乱放,造成拥堵现象,其实也增加了警力负担。

“共享经济”的本质最起码应该是去盘活闲置资源,有偿与他人分享,从而提升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反观共享单车和充电宝却都是在人为制造新的资产和新的需求。

共享经济的出现,简单来讲,最大的价值是让“使用权”的门槛降低。而且传统的使用权和拥有权的捆绑,还限制了人类所有物的使用范围。比如说,为了保护所有财产的安全,大家的做法是将所有物集中在家里或仓库中。而交通便利解放了人活动半径后,人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短,除了随身携带的所有物(手机、钥匙、钱包等),大部分场景下我们因物理距离原因,并不能随地使用我们已经购买的大部分产品,就是说即使我们家里拥有充电宝、篮球、雨伞等物品,在其他场景中我们仍有“使用权”消费的需求。

然在,共享单车和充电宝这样的租赁业务是不能称为平台的。因为他们都是由单一商家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出租业务,商家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不存在撮合交易的过程。商家是直接通过工具型的APP或其他流量入口,出租物品的使用权,赚取租金和押金的利息。

共享经济的业务流程一定是C2C的,由用户对用户,这才符合共享的精神;而租赁业务大多是B2C模式,直接由商家提供服务或出让物品的使用权给用户。这是由公司主导参与,应归类于商业行为,谈不上共享。

两者还是有着一目了然的区别。

对于轻资产的共享经济,C2C的双边网络效应是非常明显的。不论Airbnb的房东和房客,还是Uber的司机和乘客,都是越多的“供给端”使得“需求端”的体验更好,越多的“需求端”又刺激了“供给端”的销售。两个C端的相互促进,会促进平台像滚雪球一样的成长。

对于租赁经济而言,网络效应却没那么明显。确实摩拜、ofo投入越多的单车,会减少用户找车的成本,用户的粘度会增大,降低退押金换厂商的可能。而骑车的人越多,也会加大企业的市场投放力度。

而真正的共享经济,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居领先地位的平台规模收益(Return to Scale)会显著递增,最终会利用更丰厚的资本优势清盘对手,很容易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正如Airbnb线下规模就已很难被追赶,滴滴统一了国内市场,Uber在全球多个国家还在大战之中,但每个市场也仅剩一两家竞争者。

不要再玩儿这种偷换概念的把戏了。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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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谈什么共享经济,只不过是另一种商业行为罢了

不要再玩儿这种偷换概念的把戏了。

文|芳华

金融之家小金子发现,在中国,许多商业都是舶来品,但“共享经济”却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发源于中国,并在中国壮大的商业模式,这也意味着中国经济开始进入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

当年雷军说,只要站上风口,猪也能飞起来。

注了水的假风口?

可迎风飘扬的猪们如今有的也注了水分,更有的明明就是借了假风口。

比如现下在资本市场一路高歌猛进的共享充电宝,共享雨伞、共享篮球等这些千奇百怪的衍生套路。明明都是租赁的生意,却生生给包装成了共享经济。

其实从共享单车开始楼就被带歪了。对于摩拜、ofo、小蓝、小鸣而言,都是非常明显的B2C分时租赁的业务模式,早已偏离了共享经济的本质,却巧借了“共享”之名。目的无非是给市场画一个更大的饼,索要更高的估值。

近日,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16年度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达39450亿元,增长率为76.4%。

就在不久前,多家共享雨伞公司相继宣布拿到天使轮融资。

5月22日,共享雨伞“春笋”宣布获得500万元天使轮融资;

5月24日,“共享e伞”宣布已经完成1000万元天使轮融资,投资方为四野创投会(深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月28日,共享雨伞品牌“JJ伞”对外公布已获得昂若资本数百万人民币天使轮融资。

较早采用这种“有桩”模式的运营方是来自上海的魔力伞,魔力伞的收费标准是单把伞需要缴纳20元押金,开始的15天内可以免费试用,超出15天后可再免费续借3天,后面再超出的,则按照每天0.5元计算收费。

另一种为“无桩”的投放模式,类似于共享单车,即不设立固定柜机,而是满大街投放。

偷换概念?

“共享经济”的基本思路是通过打破私有产权的局限性来提高闲置资源的利用率,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所以在监管方面,在鼓励的同时,也应该警惕那些没有提高社会效益、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业态。

但共享不意味着模糊产权边界,不能侵占公共资源,尊重公私产权才是最终的目标。而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无论是道路交通秩序维持,还是路边空间都是纳税人在投资和维持,以共享单车为例,车辆乱停乱放,造成拥堵现象,其实也增加了警力负担。

“共享经济”的本质最起码应该是去盘活闲置资源,有偿与他人分享,从而提升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反观共享单车和充电宝却都是在人为制造新的资产和新的需求。

共享经济的出现,简单来讲,最大的价值是让“使用权”的门槛降低。而且传统的使用权和拥有权的捆绑,还限制了人类所有物的使用范围。比如说,为了保护所有财产的安全,大家的做法是将所有物集中在家里或仓库中。而交通便利解放了人活动半径后,人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短,除了随身携带的所有物(手机、钥匙、钱包等),大部分场景下我们因物理距离原因,并不能随地使用我们已经购买的大部分产品,就是说即使我们家里拥有充电宝、篮球、雨伞等物品,在其他场景中我们仍有“使用权”消费的需求。

然在,共享单车和充电宝这样的租赁业务是不能称为平台的。因为他们都是由单一商家直接面向消费者提供出租业务,商家本身就是物品的所有者,不存在撮合交易的过程。商家是直接通过工具型的APP或其他流量入口,出租物品的使用权,赚取租金和押金的利息。

共享经济的业务流程一定是C2C的,由用户对用户,这才符合共享的精神;而租赁业务大多是B2C模式,直接由商家提供服务或出让物品的使用权给用户。这是由公司主导参与,应归类于商业行为,谈不上共享。

两者还是有着一目了然的区别。

对于轻资产的共享经济,C2C的双边网络效应是非常明显的。不论Airbnb的房东和房客,还是Uber的司机和乘客,都是越多的“供给端”使得“需求端”的体验更好,越多的“需求端”又刺激了“供给端”的销售。两个C端的相互促进,会促进平台像滚雪球一样的成长。

对于租赁经济而言,网络效应却没那么明显。确实摩拜、ofo投入越多的单车,会减少用户找车的成本,用户的粘度会增大,降低退押金换厂商的可能。而骑车的人越多,也会加大企业的市场投放力度。

而真正的共享经济,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居领先地位的平台规模收益(Return to Scale)会显著递增,最终会利用更丰厚的资本优势清盘对手,很容易形成赢家通吃的局面。正如Airbnb线下规模就已很难被追赶,滴滴统一了国内市场,Uber在全球多个国家还在大战之中,但每个市场也仅剩一两家竞争者。

不要再玩儿这种偷换概念的把戏了。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