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保监会最新数据,自2007年到2016年的10年间,我国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2.16万亿元,年均增速38.83%。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417.12亿元,增长了7倍。
历经十年,中国的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居全球第二 ,发展速度之快无不令人惊叹。
2017年国家在200个产粮大县试点农业大灾保险,保险公司在农业保险方面的工作也变得积极起来。国内的农业保险市场看起来一片大好景象,即便如此,我国在农业保险领域还有诸多空白,需要创新填补。
为此,我们梳理了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全球第一的美国农业保险的缘起、类型及影响。这些对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美国农业保险的缘起、类型及趋势
1/美国农业保险的起源
最早的农业保险产品有两种类型,分别是产生于德国18世纪晚期的雹灾险和产生于19世纪30年代的牲畜保险。雹灾险于1880年首次在美国出现,此后也一直存在,多灾害作物保险也于19世纪末开始在多地试点,然而推广综合险的各种尝试大部分都以失败告终。
1938年的《作物保险法》首次批准了联邦作物保险。在最初的40年里联邦作物保险不仅在广度上发展缓慢,而且从保险保障程度上看,发生巨额损失时农民往往得不到赔偿。
为了解决农业保险参与率低、覆盖范围小的问题,1980年美国第12次修订了《联邦作物保险法》,确定了其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时遭遇风险的基本保障的重要地位,该法案还规定了一个最高达30%保费的额外补贴。
在实施作物保险计划的县,该法案替代了当地农民的长期防灾计划。为了增加参与率,由财政补贴保费。在1980年以前,农民为损失风险支付全额保费,而理赔费用由政府支付。然而,整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作物保险计划还是增长缓慢。1994—2000年,美国国会相继通过了连续的改革法案,旨在加强保费补贴水平,特别强调要加大作物保险覆盖率。
如今,美国的农业保险计划早已从单纯保障产量的农作物产量保险,发展出了收入保险、指数保险等多形式的、全方位的农业保险体系。
2/美国农业保险的类型
● 以美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划分
最早的农业保险品种是指定险,随后发展出综合险,近年来收入保险占农业保险保额的九成以上。指定险是出现最早的农业保险,主要保障农场主面临的特定风险,如冰雹或小范围火灾。
这类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相对来说容易测算,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也容易避免,所以私人保险公司能够成功地经营此类保险。但美国州级政府仍然针对冰雹灾害造成的作物损失给农民以补贴。
相反,综合险保障农民面临的一系列风险造成的作物损失,综合险又可以分为纯产量保险和收入险。
2012年 美国农作物旱灾保险 图/NRDC
1939年美国开始试办的联邦农作物保险也属于“多风险作物保险”(MPCI)中的一种,当年仅对一种农产品小麦进行了保险试点,之后陆续推出了棉花、亚麻、烟草等品种,以及采取了多年合同制,至1980年,美国农业保险共涉及26种农作物,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真实历史产量保险,一类是团体风险计划。前者由农民投保,后者以县为单位投保。
收入险在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美国,通常利用期货市场订单和农场的历史产量记录来构建保单。而产量保险只在两种情况下支付赔偿金,一是产量低于“赔付点”,二是作物价格低于农民投保时所确定的价格。
综合险保单通常还要求农民使用标准化的生产技术以满足作物损失赔偿标准的要求。但是,综合险面临保险人监督成本大,农民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严重等问题,因此,私人保险公司没有足够动力提供综合险保险产品,综合险的推广主要依靠政府的大力补贴。
美国农业收入保险产品
指定险和综合险都是以农作物为标的的保险产品,而收入险保障的是农民的收入水平。近年美国的农作物收入保险发展速度快,产品种类多,其保额在农业保险总保额中所占份额超过90%。以收入为基础的保险产品又主要包括表1所示的几种。
美国农业保险产品的突破性创新产生于20世纪90年代,在运行了半个多世纪产量保险的基础上创造出了收入保险,因为农民对于收入保障的要求更为迫切。
例如,纯价格保护保险为有限种动物提供基于期货市场的政策性保障。为了避免农民攫取保费补贴,该保险合同禁止农民在期货市场上持对冲头寸。牲畜利润保险的设计目的是当期货市场上牲畜价格降低和养殖成本提高挤压牲畜生产者和饲养者利润时为他们提供赔偿。
● 以承保方式划分按承保方式划分
美国农业保险可以分为成本险、产量险和价格险。成本险依据农作物种植期间投入的生产成本,这种类型的保险已较少提供。产量险以到期收获的作物产量损失到一定程度作为“赔付点”,是一种传统的农业保险类型。产量险主要包括表2所示的几种产品。由于价格风险具有投机性和系统性而保险保障的是纯粹风险,所以价格是不可保风险。
美国农业产量保险产品
后来,由于理论研究和精算技术上的新发展,此外调研发现农民确实有投保收入这种需求,再加上资本市场提供了一些可以对冲价格风险的工具,如期权、期货、远期合约等金融衍生品,使开发价格保险成为可能。
一种新型的农业保险是指数保险,从本质上来说它是一种衍生农业保险产品。这种保险依据天气指数或地区产量指数定价,当这些指标低于标准值时进行赔付。
由于指数指标与农场的产量不完全相关且当农民遭受损失时通常得不到补偿,导致农民对指数保险的支付意愿不高,加之经营此类保险的基本风险都无法得到弥补,指数保险无法完全依靠私人保险公司供给。
然而,必须指出在指数保险得到政府的大力补贴且不会与相关政策性综合险进行竞争的情况下,农民就十分愿意购买此类保险。
自1993年起联邦作物保险计划开始提供团体风险保险计划(GRP)保险以来,相继又推出了团体风险收入保护计划(GRIP)保险、畜牧价格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的产品。八成以上的农民会购买精算公平费率的指数保险合同,而限制指数保险的覆盖范围和规模变量将影响保险政策的最优选择。
总之,指数保险确实能达到一定预期目的,具有操作透明度高、节约理赔成本、加快理赔速度和控制道德风险等优势,结果就是农业部门实现更多的产出和更少的贫困,但是指数保险产品的设计技术相对复杂。
3/美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趋势
早在2011年,美国农业部就已开始为有机生产者提供农作物保险,以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化。这也是其为有机生产者提供有效作物保险覆盖和更好风险管理手段的重要举措之一。
从2014年开始,美国农业部将新的作物保险险种覆盖到有机生产者和处于向有机生产过渡阶段的生产者,包括那些按照保证合同而进行种植的生产者。而到了2016年,“全农场收入保障保险”政策开始全面实施。这一政策使得生产者可以获得其农场全部收入50%~85%的保险保障。
随着2014年美国颁布新的农业法案———《食品、农场和就业法案》规定取消每年近50亿美元的直接农业补贴,在未来10年增加近70亿美元农业保险预算用于增加农业保险补充计划和补贴金额。
农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品种进一步增多和保险支出进一步增加,农业保险会在美国农业市场上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并且通过将高地棉生产的收入补贴转为农业保险项目使得其现行的农业补贴政策发展出黄箱转绿箱的趋势。
经过近80年的发展,美国农业保险经历了从“指定险”到“综合险”,从“产量险”到“收入险”的探索过程,如今收入险在美国农业保险市场中占最大份额,指数险也由于其独特的优势而成为创新险种。
美国农业保险的影响
1/直接影响
● 对作物产量的影响
有些研究通常假定农业保险会导致作物产量增加,通过分析农业保险对作物产出曲线的影响,发现农业保险使得作物产量增加。而另一些学者认为,农业保险对农作物产量影响的分析不够深入。所以,农业保险与作物产量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进一步地分析和探讨。
● 对农户的影响
保险本身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是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理论中,具有风险规避倾向的投保人会选择能给他们带来“完全保险”的保险合同,损失发生时他们将得到与损失数相同的补偿金。然而,这种保单比较罕见,因为投保人的某些行为会影响理赔金额及次数。并且,当农民拥有关于损失风险的信息比保险人更多时,逆向选择就会发生。
一种减轻道德风险的方法是要求被保险人承担一部分损失。损失共担有两种形式,共同支付和规定免赔额。也有研究表明,要求农民进行多年度连续投保有利于减轻道德风险的影响。当一个地区经历持续性损失时,道德风险会显著增加未来四五年内的预期赔偿。然而,在丰收年份,却没有发现道德风险。
另一种避免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手段是指数保险。因为指数保险的定价不依赖于农民的产量水平,而只考虑某地区气象数据等客观指标。
在生产及经营决策方面,一般来说,农民在选择作物的耕作品种时有两方面的考量:一是是否能满足自我消费,二是成本与市场价格的高低,其收入风险也主要来源于市场价格的波动。正是农民这种零散的经营决策不仅无法有效地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更有可能加剧市场价格的波动。
在发达国家中,超过56%的农民不考虑投保降水量保险;极少数农民愿意支付超过均衡纯保费的1.1倍;同时,如果一种保险产品定价超过其均衡纯保费的20%的话,几乎没有一个人愿意购买它。毛保费超过均衡纯保费5%就足以使私人保险公司退出个人产量保险和指数保险市场,因为农民不愿意支付超过那个数额的保费。
既然大部分农民都是风险规避者,但为什么他们不把综合险和指数险作为主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呢?
原因也许在于农民们有更便宜的风险规避办法,如多元化经营,间种套作,自保和使用杀虫剂、除草剂,以及其他与控制风险相关的投入。事实上,政策性作物保险计划有可能使农民趋向于从事更具风险的活动,因为他们种植上的风险已经被政府承保了。
2/间接影响
● 福利
从宏观层面上说,美国的农业保险是以“提高国家的福利”为目的设立的。政府补贴农业保险一个最主要的动机是私人保险公司不管是从质上还是从量上都无法有效率地提供农业保险产品。而私人保险市场没有发展起来的重要原因在于农作物种植风险属于系统性风险,从而使得作物成为一种不可保标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农业保险更像是一种本就该由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很难说政府会从中获得收益。
从微观层面上说,农业保险带来的影响存在争议。一方面,即使农业保险使得农作物产量增加,也有可能因为农产品市场价格的降低把这部分增加的福利抵消掉。另外,即使农业保险使作物产出曲线向外扩张从而为农民增收,但消费者剩余的减少使社会福利的增加小于补贴本身。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又确实能增加农场收入。
● 环境
农业保险会对环境造成正反两方面的影响。最明显的不利影响是农民可能会使用更多的化学投入品。另外,政策性作物保险计划加重了土壤侵蚀,还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农民在具有生态敏感性的耕地上扩大种植密度的行为,为经济带来不利影响。
研究显示,农业保险对环境有利的影响包括,参与作物保险计划的农场降低了其化肥使用量,蓄水层、溪流和河流的水污染得以减轻。
休耕保护计划(CRP)对于减缓土壤侵蚀具有显著作用,而收入支持计划则倾向于加重土壤侵蚀程度。尽管政策性作物保险计划的正负效应还难以测定,但事实显示其影响的巨大而复杂。虽然农业保险对作物产量的影响仍存争议,但毫无疑问会改变农民的生产经营决策、资产配置等行为,并且会对国家、农民自身的福利和环境造成多方面的影响。
美国农业保险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美国的农业保险经历了从私人保险公司经营到全国性保险公司经营,最后探索出公私合作的经营方式。从险种来看,从“指定险”发展到“综合险”,从“产量险”发展到“收入险”,丰富而多样的保险险种和大幅度的政府补贴及支持政策是美国农业强国的重要支撑。
农业保险会从多种途径影响农民的行为、福利以及环境,因此,中国在对农业保险定价时应谨慎估计预期产量及赔付率,同时应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决定功能为新型农业保险———指数保险厘定保费。此外,中国应加快完善农业保险补贴体系,加速向“绿箱”政策转变。
参考:《美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定价、影响及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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