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有关心时尚界法律诉讼的人就会知道,快时尚品牌们是最常出现在被告席的那一方,而原告方多是奢侈品牌、设计师、艺术家。诉讼的理由也都挺统一,无外乎是涉及商标侵权又或是抄袭。
但这两天的一桩新案子让人有些跌破眼镜,因为“永远被告”的Forever 21掌握了诉讼的主动权。根据时尚新闻网站The Fashion Law的报道,这个美国洛杉矶品牌将Gucci告上了法庭。
Forever 21发起诉讼的理由与Gucci接二连三向其发律师信,希望其撤掉在售货品有关。按照Gucci的要求,Forever 21需要在线上线下门店下架所有带有“绿红绿”配色及“蓝红蓝”配色条纹的服装,具体包括3件飞行员外套、1件毛衣以及一条Choker项链,因为这些条纹配色是品牌自1988年就申请了专利保护的设计元素。
Forever 21此番向加州联邦法院发起诉讼的核心诉求就是让法院同意其继续使用被Gucci声称为独立占有的这些设计元素。而其给出的理由也很直接:其一是这些条纹元素是数不清的品牌都会在设计中用到的,不管市场从品牌的角度,还是消费者的接受度看,“Gucci都不该对这些元素形成垄断所有权”。
其二,Forever 21认为Gucci想要利用专利禁止其使用相关设计元素时提出的理由站不住脚——Gucci称,Forever 21使用了相关条纹元素的产品会让顾客误以为自己买了Gucci,而Forever 21反驳道,“不会有消费者认为自己在Forever 21门店内购买到的产品出自Gucci”。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Gucci态度十分强硬,根据Gucci发言人给予The Fashion Law的声明,Gucci不会因为Forever 21率先发起诉讼而放弃对于自己所拥有专利的保护,而且Gucci还公开怼了Forever 21的做法称,Forever 21因为抄袭已经在时尚界内臭名昭著,现在为了分散公众注意力,这个品牌想到了要来危害Gucci的权益。”
也许正如Gucci所说,Forever 21真的需要做点事来分散大众的注意力,因为最近几个月它可谓官司缠身。除了Gucci自2016年12月开始向它开始发送律师函,2017年3月它也被adidas以使用“三条竖杠”的设计元素为由告上了法庭。而之后,它又和与Gucci同属开云集团的另一运动品牌Puma,就其涉嫌抄袭后者与蕾哈娜的联袂系列,而陷入了官司。
截至发稿,Forever 21方面没有对Gucci的声明给到进一步回应。但是从之前其与Puma的诉讼中得到的“好处”可以想象,它为什么决定先发制人——当时,同样是加州联邦法院给出判决称,Puma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Forever 21因为抄袭损害了其品牌利益”。
不过,比起把可能将自己告上法庭的人先一步送上被告席,怎么听都更像是个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对于快时尚品牌,想明白如何从抄袭的漩涡里爬出来,才该是自救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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