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不及社会预期的问,国家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7月11日公开予以回应称,将督促各地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不能以农民工不愿意落户作为提高落户门槛的借口,同时将加大财政资金和土地指标的奖励支持力度,合理分担地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写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6》(简称《报告》)正式出版。这是国家发改委第二次正式发布中国城镇化发展年度进展的官方报告。
《报告》介绍,2016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键性政策,包括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总体方案,以及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土地、住房等配套政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四梁八柱”政策框架基本形成。全国进城落户约160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7.3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1.2%,分别比去年提高1.25、1.3个百分点。
截至去年底,全国所有省(区、市)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近三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累计提高了5.5个、3.62个百分点。
对于今年的工作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是今年将根据不同类型城市,督促按照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实现城镇外来人口落户1300万人以上。
二是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各地区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三是全面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督促各省(区、市)研究出台支持办法。四是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结合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情况,调整完善2017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分配办法。五是建立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六是推进教育、医疗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七是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水平,全年培训2000万人次以上。
今年的首要任务仍然是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但从现状看,2014年国务院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至今,各地特别是外来人口较多地区的实际落户进程仍不及预期。对于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或政策障碍是什么?以及今年在这方面有哪些更有力的举措?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实际落户进程不及社会预期,背后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国务院有关文件已经明确,推动非户籍人口落户的责任主体在地方。但目前有些地方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战略意义,对党中央、国务院作出这一重要决策的坚定决心仍然认识不够,过多考虑落户后增加的短期成本,而忽略敞开户籍大门带来的人口红利和远期收益。现在城市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在人力资本的竞争,这个人力资本既包括高端人才,也包括普通白领和蓝领阶层。
第二,虽然去年有关部门出台了人地挂钩、人钱挂钩配套政策,但政策完全落地、真正发挥激励作用还有一个过程。据我们掌握情况,截止今年2月底,全国只有16个省份出台了省级财政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4个省份出台了“人地挂钩”实施办法,由于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没有建立,地方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
第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也是农业转移人口自愿选择的过程。近年来,随着农村各种条件逐步改善、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越来越小,一部分农民工不太愿意再进城落户了,最主要原因是农民不舍得附加在农村土地上的各种权利。今后需要探索一种机制,让这种权利有变现或自愿有偿退出的渠道和制度安排。
这位负责人表示,今年一是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根据不同类型城市,全面放宽重点群体落户限制,不能以农民工不愿意落户作为提高落户门槛的借口;二是督促各地研究出台全面落实人地挂钩、人钱挂钩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国家有关部门也将加大财政资金和土地指标的奖励支持力度,合理分担地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三是继续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农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同时,对于那些暂时不具备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要通过居住证制度来解决他们的市民待遇问题,今年的主要工作是督促尚未实施居住证制度的省(区、市)尽快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居住证实施情况检查,确保各地区居住证领取门槛不高于国家标准、享受的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不低于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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