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联邦法院做出判决,Costco Wholesale Corp(美国一家连锁零售商)因非法出售带有 “Tiffany” 品牌商标的钻石订婚戒指,构成侵犯Tiffany & Co商标专用权,需要向其赔偿至少1940万美元。
Tiffany & Co.(蒂芙尼)1837年诞生于美国纽约,在将近2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中,逐渐成长为享誉世界的知名腕表品牌。Tiffany & Co.发展过程中,曾遭遇了形形色色的品牌侵权行为;对于各类侵权行为,Tiffany & Co.从不姑息任之。
2013年2月,Tiffany & Co.公司获悉Costco在门店中销售带有Tiffany商标标识的订婚戒指,而这些戒指却非Tiffany & Co.生产,并毅然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仲裁Costco商标侵权行为,以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Costco则辩称,“Tiffany”是珠宝行业通用词,代指单宝石分叉戒指,自身行为并不构成侵犯“Tiffany”商标专用权。
2015年,纽约地方法院经审理后认定,Costco销售标识有Tiffany的戒指,构成侵犯Tiffany & Co.商标专用权判定,Costco需要向Tiffany & Co.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016年10月,美国陪审团做出判决,要求Costco赔偿Tiffany & Co.550万美元的经济损失。Costco认为赔偿金额不合理,其仅仅销售了约2500枚带有Tiffany标识的戒指,总价值约为78万美元,远低于法院裁定的赔偿550万美元,因此Costco向法院提出上诉。
在受理Costco上诉后,美国联邦法院认为,Costco销售假冒Tiffany戒指,严重损害了Tiffany & Co.公司的品牌声誉,其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需要赔偿Tiffany & Co.公司至少1940万美元,其中1110万美元是Tiffany & Co.公司因品牌声誉受损的经济损失,830万美元是惩罚性赔偿。
Tiffany & Co.公司作为世界知名的奢侈品品牌,对于企业品牌保护自然是不遗余力,绝不会容忍各种损害品牌声誉的侵权行为。Costco明目张胆的销售假冒Tiffany戒指,Tiffany & Co.公司自然要让其受到惩罚,以向外界传达公司保护品牌声誉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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