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开始并购之前,一定要制定好并购的发展战略,组织跟踪并购的专业团队,积极寻找并购目标,绿专资本认为可以自己寻找并购标的香港上市,也可以经中介机构联系与对方进行多次接触。
开始可以用无约束力谈判方式进行,达到一定火候的时候,双方管理层签署《意向书》,其中包括排他性条款,随之让被并购目标公司开始停牌。
之后带领收购方聘请的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包括:
国际投资银行或专业的收购兼并财务顾问、独立第三方财务顾问、选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专长收购兼并的律师行、中国律师事务所、专业的估价师行等,双方讨论并正式签署《买卖协议》,确定收购模式为全面要约收购,包括确定部分认购新股及部分进行全面要约收购,目标是获得对目标公司的绝对控股权。
在和香港上市公司谈判过程中要行动迅速决策果断,利用一切机会和问题,压低收购价格,并通过尽职调查、派驻财务人员、要求对方提供保证等措施,确保公司资产完整及安全。
在并购定价讨论时,最好团队独自完成并购的作价、股权分配等测算工作,之后再找投行或财务顾问加以复核确认支持,为以最低代价获得最高的权益打下基础。并购香港上市公司,复杂程度和困难程度较大。
在谈判中,并购团队要充分发挥专业素质和谈判技巧,并与目标公司大股东、管理层等各方进行谈判及沟通,争取多赢局面,协调和主导谈判的进展。
在谈判中,处理好管理层与大股东利益关系,作为主要协调人,妥善处理解决各方矛盾,获得各方的支持和信任,从根本上解决其尖锐矛盾,扫除并购上最大的障碍。
当完成上述阶段后,即进入到签约阶段,先后签订《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发行新股价格及发行股数,确定新发行股票占扩大前总股本的百分比,确定交易对价总额。
当新股发行完成后,确定好收购方持有目标公司扩大后总股本的百分比。紧接着收购方以每股双方确定的价格发起自愿要约收购,当到期完成要约收购时,确认至此持有目标公司总的持股数量及占比,一般是以现金支付总对价。
如果GO之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超出了75%,则要依据联交所公众持股不低于25.00%的要求,将超出部分向不少于6名承配人配售出去,确保使收购方在维持对目标公司的绝对控股权同时,亦保证了上市公司的公众持股量在25%以上。
新股交易完成后,重组公司董事局,可委派荣誉主席、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如原大股东保持10%以上的股权,则保留原大股东担任副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再委派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数位执行董事,及委派新的非执行董事。
在完成目标公司的绝对控股权后,全面派驻接管管理团队,整理旗下业务的绝对控制权和管理运作权;尽快将公司更名,进一步明确其主要业务范围、避免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明确发展战略等,做好并购后的整合工作,使并购的价值进一步体现出来。
并购团队的专业敬业精神,给公司创造价值增值,可进一步推动集团业务发展,使之成为跨越式发展的起点,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实现品牌扩张的梦想。
而集团通过并购可获得新的上市公司平台,为日后的战略发展、资本运作等创造更大的空间。
并购资本运作的案例和成功经验,为并购团队的成长与成熟提供了机会和实践,给未来更多的收购兼并工作提供了基础。并购可以带来特殊溢利,为集团经济效益做出重大贡献。
并购经验和借鉴
战略上,公司应制定清淅的并购战略,包括确定并购目的、选择并购对象等。一般说来,并购类型上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通过并购整合,实现并购双方的协同效应。
并购目的通常分为以下几类:
一是收购目标公司的上市平台,将自身业务注入上市公司并利用上市公司的融资功能,即所谓的“买壳”;
二是收购目标公司的业务网络和经营布局,通过收购在短期内迅速扩大自身的业务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三是收购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或无形资产;
四是收购目标公司的核心技术或经营管理团队;
五是获得财务回报。
资金上,绿专资本认为并购开始前,并购方需对并购资金来源做相应安排,筹资有多种方式可以选择,在并购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方式。
资金来源可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包括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换股债券、永续债券等;股本融资,包括普通股融资、优先股融资、发行红利认股证融资等。
合规合法。香港上市公司并购需要遵循香港证监会、联交所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主要为《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购回守则》《上市规则》《公司条例》《公司章程》等。公司并购团队需要熟悉并遵守这些规则,并借助财务顾问、律师等专业团队的力量,保证并购程序合法合规,为并购工作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关注点包括:全面要约收购流程、股份发行、比例,保证最低公众持股量,一致行动人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公告和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公司内部决策审批等。
保密。保密工作也是上市公司收购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当收购方物色到合适的标的时,在签订《意向书》之前,双方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以保证双方的共同利益。
保密协议可能涉及的主体,除了并购双方以外,还可能包含并购双方各自聘请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即使单从并购双方而言,还要锁定接触商业信息的人员范围,不能什么人都能获得知晓商业秘密的机会,否则这份协议就无法得到真正的执行。
因此,必须首先锁定保密主体,有哪些主体可以而且确有必要接触商业秘密。
绿专资本认为执行节点控制,魔鬼在细节中。香港上市公司并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研究准备到方案设计,再到谈判签约,成交到并购后整合,整个过程都是由一系列活动有机结合而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个方面均要照顾到,比如分层授权、过程汇报、决策线条及决策机制、团队组织分工、不同方案设计及敏感性测试,回避风险方案及策略,大股东担保或回购原有业务;各种不同的预案准备,谈判策略,完成收购的整合策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有效控制等。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