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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私下竟然这么时尚!他的穿衣法则,女生100年后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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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私下竟然这么时尚!他的穿衣法则,女生100年后也适用

年轻时候的鲁迅可是走在时尚前端的人,许多衣服搭配拿到100年后的今天都是潮流范。

范姐印象中的鲁迅一直是教科书里不苟言笑的愤青,忧国忧民的操劳着中国人民的未来。他在《狂人日记》、《孔乙己》等作品里反映出的国人劣根性,至今都能在社会新闻里得到印证。

比如前年的姚贝娜死亡事件,一件本该默默悲伤的私事却迎来了一群人的狂欢。群众会忍不住好奇心,想要一探究竟;媒体为了博眼球不惜假扮医生勇闯太平间。

真印证了鲁迅在100年前《药》里说的话:一个人含着人血馅儿的肉包子,满足了一群人的狂欢!

如果仔细读过鲁迅文章就会越发看清这个社会,也会越发佩服鲁迅在100年前的真知灼见。而越了解鲁迅本人也会越发现,他的魅力远远不止这些。

鲁迅本人非常多才多艺,他没有专门学过书法,却写得一手好字。他说:不要因为我写的字不怎么好看,就说不好,因为我抄过许多字帖,写出来的字没什么毛病。

▲整整五年的时间,鲁迅抄录过上千幅字帖,闲来无事就鼓弄一阵,在我们普通人看来,虽不是专业书法家也远远超过一般人水平。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名优秀的美术生,喜欢设计一些小东西。著名的国徽图案就是他设计的,民国相当一段时间,北洋政府的钱币、旗帜、勋章上都使用了这一图案。▼

从此以后鲁迅的美工设计在文学界就小有名气,蔡元培在建立北大的时候,还直接找鲁迅帮忙设计了校徽,至今沿用。▼

喜欢设计的鲁迅出版书籍时更是不愿意浪费自己的才华,他的许多封面都是自己设计的作品,即使只是翻译外国文章,封面也设计得小而精美,审美比现在的封面书籍耐看多了。▼

看到这里,如果宝宝已经对鲁迅开始深深膜拜,时候还太早。他不仅内在丰富有内涵,鼓弄起衣服来比女人还时髦。

年轻时候的鲁迅可是走在时尚前端的人,许多衣服搭配拿到100年后的今天都是潮流范。他会自己设计马夹大衣,领口采用的是当时最流行的中山领,整体简单又新潮,有点像现在的风衣。▼

他也会大胆的采用针织叠穿法,渔夫开衫里面搭配深V领毛衣,内搭一件中式立领衬衫,十分前卫。而且他还特别心机的将里面的毛衣塞进裤子里面,突出腰际线,拉长腿部线条。▼

鲁迅对女性穿搭也不放过

这样时尚前沿的鲁迅真的太陌生了,不光范姐感到难以想象,就连萧红也难以置信。萧红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20多岁就发表多篇著作,《呼兰河传》《生死场》等都是她的代表作。

她在写作的最初几年,曾经有一段时间住在鲁迅家里,即使过后搬出去住了也与鲁迅和许广平俩夫妇往来密切。那时候的她一有空就往鲁迅家里跑,有时一天要来两三次。

而鲁迅却一点也不厌烦她的打扰,特别喜欢她小孩子似的叽叽喳喳。鲁迅死后,萧红还写了一篇回忆录《鲁迅:深刻与伟大的另一面是平和》来纪念他,这也让我们进一步了解生活中的鲁迅与众不同的一面。

有一次萧红穿了一身大红色外套来到鲁迅面前,一脸欢喜的问:鲁迅先生,我穿得好不好看?

没想到鲁迅上下打量了一般却说:“不大漂亮!不漂亮的原因不是样式不好看,而是颜色不对。”鲁迅认为穿衣服要注重颜色的搭配,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绝对不行,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

他说:"你没看到外国人在街上走吗?绝没有下边穿一件绿裙子,上边穿一件紫上衣,也没有穿一件红裙子而后穿一件白上衣.....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所以把红色衣服也弄得不漂亮了。”

听了这些话的萧红惊讶极了,“周先生怎么也晓得女人穿衣裳的这些事情呢?“

"看过书的,关于美学的。"

"什么时候看的....."

"大概在日本读书的时候......"

看了这段对话,范姐终于明白为什么鲁迅会对女性的穿着懂得那么多了,他在日常生活中居然也热爱关注这些外在的东西。为此,他还自己总结了5条搭配法则,在今天也不过时。▼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

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

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

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

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得把人显得宽。

虽然鲁迅对穿搭兴趣浓烈,但他却一点也不喜欢上海滩的时髦女性。当时的上海正处于西方文化入侵的时期,各种中式旗袍和西式纱裙混合交融,别有一般韵味。

但鲁迅显然看不惯这样的时尚,他为此还在文章里挖苦了一般。“然而更便宜的是时髦的女人.......挑选不完,决断不下,店员还是很有忍耐的........是带着一点风骚,能受几句调笑。否则,也会终于引出普通的白眼来。”

鲁迅觉得太过张扬的时髦会略显轻浮,女性应该更加委婉的修饰自己。有一次萧红要去参加宴会,她找到许广平让她帮忙准备一条绸带发束,发束的颜色有很多,米色、绿色还有桃红色。许广平挑选了最艳丽的桃红色,系在萧红的头发上。

她觉得这样的萧红漂亮极了,得意的拉着萧红给鲁迅看,还不时赞美道:好看吧!多漂亮!

没想到鲁迅看过后,脸皮往下一放,生气了。

说:"不要那样装饰她...."

惊得许广平和萧红两人面面相视不知该说什么好。

桃红色虽然更衬女生的皮肤,但它艳丽的属性又太过浓烈,桃红色的媚态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落入风尘的俗套,也难怪鲁迅生气。

总之,无论是穿搭还是美工设计,鲁迅的风格都是连贯的,他喜欢小而美的东西,色调偏柔,不带过强的侵略性。

她们有淡淡的婉约气质

他对女性的审美也是如此,不管是绯闻女友还是红颜知己,鲁迅欣赏的女性多带着说不上来的文学气息和淡淡的婉约气质。

鲁迅最张扬的绯闻对象是民国北大校花——马珏。马珏的父亲是鲁迅的多年好友,马珏自小就认识鲁迅,对他非常崇拜。

一天鲁迅来到马珏的家里拜访马珏父亲,那是他们较为正式的第一次见面,马珏将这次见面写进了文章里,并在学校的期刊上发表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鲁迅看到了她的文章,对她大为赞赏,从此他们的关系就亲密起来。他们会用书信来往,一写就是六、七年。

马珏有什么烦心事都会和他倾诉,而鲁迅也不厌其烦的耐心解答,就连马珏的高考录取志愿还问了鲁迅的意见。

回顾他们的书信来往,很多文人雅士都觉得他们之间有点暧昧。除此之外,鲁迅在他的日记里,写到她的次数居然有53次,还喜欢定时给她送书,有《新俄画选》、《勇敢的约翰》、《坟》等,鲁迅出书的时候也必给她寄一份过去,可见对她的重视。

马珏不同于鲁迅的其他红颜知己,她拥有天生丽质的美貌,甜美的样子丝毫不逊林徽因。当年她上学的时候,许多男生会故意贴近她就坐,想要多与她说说话,马珏每天收到的手写情书都数不过来,就此被大家公认为北大的皇后。

如此受男生欢迎的马珏,自然和鲁迅的孤独不成一处,在天津海关职员杨观保疯狂的追求下,马珏很快就结婚了,这件事轰动了整个北大圈,成为大家经常谈论的盛事。

自从马珏结婚后,鲁迅就不再给她写信也不再送书给她了,即使习惯性的留了一本给她寄出去后,又后悔的让人随意处置起来。

这份怅然若失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只能无疾而终了。

可惜的是,从马珏晚年对鲁迅的回忆来看,马珏对鲁迅并无爱恋之意。她在《女儿当自强》里回忆与鲁迅的第一次见面,从一开始对鲁迅好奇到最终接触,发现鲁迅也就那样,真是再平常不过的路人心态。

▲父亲对我说:‘送送鲁迅先生呀!....我在后头跟着送,看见鲁迅先生的破皮鞋格格地响着,一会回过头来说:‘那本书,有空叫人给你拿来呀!’我应了一声,好像不好意思似的。一会送到大门口了,双方点了一点头,就走了。我转回头来暗暗地想:‘鲁迅先生就是这么一个样儿的人啊!’”。

除了马珏,鲁迅去世后,许多文人都用文字表达了对他的悼念,但只有萧红的回忆是最富有感情的,大家都说她的文章比鲁迅的“夫人”许广平都写得深刻感人。

大概是因为,她眼里的鲁迅是具体的,生活中的鲁迅会吃会笑会聊天,看似是不正经的小事,却异常温暖。

“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是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的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的咳嗽起来。”

“鲁迅先生走路很轻捷,尤其使人记得清楚的,是他刚抓起帽子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仿佛不顾一切地走去。”

鲁迅死后,萧红第一次去看望他,跟着许广平去上了坟。她给鲁迅写的墓志铭,寥寥几句,情真意切。

跟着别人的脚印,我走进了墓地。

又跟着别人的脚印,来到了你的墓边。

那天是个半阴的天气,你死后我第一次拜访你。

我就在墓边竖了一株小小的花草,但不是用以招吊你的亡灵。

只是说一声:“久违。”

只是说一声,好久不见!

萧红的美不似马珏靓丽,却是独一无二的,她是个用文字说话的女孩,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散漫的文艺气息,那是一般女人给不了的内敛之气。

而萧红与鲁迅之间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切合,鲁迅会包容她的任性,喜欢她的无理取闹,在鲁迅前的萧红一直像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很是娇羞。

鲁迅也懂她的文字,在去世前没多久还专门写信推荐她的作品。鲁迅曾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而在鲁迅家的那段时光也是萧红最幸福的时刻。

鲁迅更中意女性的内在美

生活上的鲁迅是个温暖的人,但他的作品总是严肃的,很少提及爱情,只有一篇《伤逝》至今被人津津乐道。

《伤逝》的男女主人公,涓生和子君是五四时期的新青年,他们冲破封建社会的重重阻碍,终于追寻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两人还组建了家庭。但他们性格的差异和对爱情的落差都让他们渐行渐远,徒留一伤一逝的局面。

文中的女主人子君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新青年,她想要突破封建的迫害,追求向往的自由婚姻。正当她勇敢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却迷失在柴米油盐酱醋油的日常琐事中。

她在婚姻里将自己完全依附于涓生,既不想要独立平等,也不注重思想交流,明明是新青年却过成了封建女性。

子君的悲剧更多的是精神世界的匮乏,女性在享受爱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了自己原有的存在,生命里的事业、友谊、人生价值观等等,它们同样不可或缺。

从《伤逝》这篇文章中,我们会发现,鲁迅会更看中女性的自我独立,他对有自我追求的女人尤为欣赏,鲁迅的夫人许广平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许广平是鲁迅的学生之一,她与许多女学生一样对鲁迅充满崇拜之情。她为了更加亲近鲁迅,主动写信给他。

他们一开始的署名还正常,随着感情的熟络,每一次的昵称也会变得不一样。有时候互相称呼小刺猬,有时候是小莲蓬。

年轻的许广平其实长得一点也不出众,缺少马珏的灵气,又不如萧红文艺。但这样的许广平却成为鲁迅的最爱,让鲁迅大方表白:广平兄,我是你的小白象啊。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书信也越发频繁,在天天上课见面的情况下,一天居然还能通6封信。

“我寄你的信,总要送往邮局,不喜欢放在街边的绿色邮筒中,我总疑心那里会慢一点。”这是他们之间说得最动情的话。

1925年,北洋政府对进步学生的迫害越发紧迫,许广平还是学生运动的发起人,为了避难,她住进了鲁迅的家里。

每天的朝夕相处让这段恋情越发直白,鲁迅的内心是矛盾的,他不知道怎么面对许广平的示爱,因为他老家已经有老婆了,他觉得对不起她。

在深秋的一个夜晚,许广平悄悄走到鲁迅身边,握住了他的手,似乎在告诉他不要怕,那一瞬间鲁迅心中的犹豫不见了,他激动的告诉她:“你战胜了!”

之后两人过起了同居的生活,鲁迅去哪里许广平就跟到哪里,她每天负责照顾鲁迅的一切。

据萧红回忆,许广平一直是忙碌的状态,家里上上下下都需要她操心。而她总想着将鲁迅照顾得无微不至,鲁迅喜欢一个人吃饭,她就会准备一些小碟,专门将饭菜端给鲁迅单独吃,而且每顿菜都是鲁迅的最爱。

1936年10月19日,鲁迅病重,知道时日不多的他,最放心不下的便是他的妻子,他拉着许广平的手叮嘱道:“忘掉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鲁迅知道许广平对他用情至深,但他不想她一直对他念念不忘,耽误了自己的幸福,许广平还年轻,不值得就此荒废一生。

鲁迅的预感是真的,他去世之后,许广平像疯了一样,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整理鲁迅的遗稿中。

那几年许广平经历了日本人的迫害,四人帮的洗礼,却最终因为四人帮偷走了鲁迅的遗稿而受刺激突发心脏病去世,享年70岁。

许广平的一生几乎全部奉献给了鲁迅,她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没有傲人的才华,但她一旦认定了目标就会勇敢追寻,并坚定的走下去。

大胆追求自己幸福的许广平,就像《伤逝》里的君子,为了爱情放弃了所有,在婚姻里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但换一个角度,鲁迅在《伤逝》里认可的独立有自我追求的女性,其实也是许广平。

在许广平的价值观里鲁迅就是一切,她愿意为了鲁迅学习知识,整理文献,见中外名人,打理着鲁迅在世时写的所有文献,然后出版上市,最后延续鲁迅的精神为中国的文学界做出更大的贡献。

后半生一路奔波的许广平,累得坚持不了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时常想起,鲁迅曾经写给她的情书:“我寄你的信,总要送往邮局,不喜欢放在街边的绿色邮筒中,我总疑心那里会慢一点。”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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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私下竟然这么时尚!他的穿衣法则,女生100年后也适用

年轻时候的鲁迅可是走在时尚前端的人,许多衣服搭配拿到100年后的今天都是潮流范。

范姐印象中的鲁迅一直是教科书里不苟言笑的愤青,忧国忧民的操劳着中国人民的未来。他在《狂人日记》、《孔乙己》等作品里反映出的国人劣根性,至今都能在社会新闻里得到印证。

比如前年的姚贝娜死亡事件,一件本该默默悲伤的私事却迎来了一群人的狂欢。群众会忍不住好奇心,想要一探究竟;媒体为了博眼球不惜假扮医生勇闯太平间。

真印证了鲁迅在100年前《药》里说的话:一个人含着人血馅儿的肉包子,满足了一群人的狂欢!

如果仔细读过鲁迅文章就会越发看清这个社会,也会越发佩服鲁迅在100年前的真知灼见。而越了解鲁迅本人也会越发现,他的魅力远远不止这些。

鲁迅本人非常多才多艺,他没有专门学过书法,却写得一手好字。他说:不要因为我写的字不怎么好看,就说不好,因为我抄过许多字帖,写出来的字没什么毛病。

▲整整五年的时间,鲁迅抄录过上千幅字帖,闲来无事就鼓弄一阵,在我们普通人看来,虽不是专业书法家也远远超过一般人水平。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名优秀的美术生,喜欢设计一些小东西。著名的国徽图案就是他设计的,民国相当一段时间,北洋政府的钱币、旗帜、勋章上都使用了这一图案。▼

从此以后鲁迅的美工设计在文学界就小有名气,蔡元培在建立北大的时候,还直接找鲁迅帮忙设计了校徽,至今沿用。▼

喜欢设计的鲁迅出版书籍时更是不愿意浪费自己的才华,他的许多封面都是自己设计的作品,即使只是翻译外国文章,封面也设计得小而精美,审美比现在的封面书籍耐看多了。▼

看到这里,如果宝宝已经对鲁迅开始深深膜拜,时候还太早。他不仅内在丰富有内涵,鼓弄起衣服来比女人还时髦。

年轻时候的鲁迅可是走在时尚前端的人,许多衣服搭配拿到100年后的今天都是潮流范。他会自己设计马夹大衣,领口采用的是当时最流行的中山领,整体简单又新潮,有点像现在的风衣。▼

他也会大胆的采用针织叠穿法,渔夫开衫里面搭配深V领毛衣,内搭一件中式立领衬衫,十分前卫。而且他还特别心机的将里面的毛衣塞进裤子里面,突出腰际线,拉长腿部线条。▼

鲁迅对女性穿搭也不放过

这样时尚前沿的鲁迅真的太陌生了,不光范姐感到难以想象,就连萧红也难以置信。萧红是民国四大才女之一,20多岁就发表多篇著作,《呼兰河传》《生死场》等都是她的代表作。

她在写作的最初几年,曾经有一段时间住在鲁迅家里,即使过后搬出去住了也与鲁迅和许广平俩夫妇往来密切。那时候的她一有空就往鲁迅家里跑,有时一天要来两三次。

而鲁迅却一点也不厌烦她的打扰,特别喜欢她小孩子似的叽叽喳喳。鲁迅死后,萧红还写了一篇回忆录《鲁迅:深刻与伟大的另一面是平和》来纪念他,这也让我们进一步了解生活中的鲁迅与众不同的一面。

有一次萧红穿了一身大红色外套来到鲁迅面前,一脸欢喜的问:鲁迅先生,我穿得好不好看?

没想到鲁迅上下打量了一般却说:“不大漂亮!不漂亮的原因不是样式不好看,而是颜色不对。”鲁迅认为穿衣服要注重颜色的搭配,红上衣要配红裙子,不然就是黑裙子,咖啡色绝对不行,这两种颜色放在一起很浑浊。

他说:"你没看到外国人在街上走吗?绝没有下边穿一件绿裙子,上边穿一件紫上衣,也没有穿一件红裙子而后穿一件白上衣.....你这裙子是咖啡色的,还带格子,颜色浑浊得很,所以把红色衣服也弄得不漂亮了。”

听了这些话的萧红惊讶极了,“周先生怎么也晓得女人穿衣裳的这些事情呢?“

"看过书的,关于美学的。"

"什么时候看的....."

"大概在日本读书的时候......"

看了这段对话,范姐终于明白为什么鲁迅会对女性的穿着懂得那么多了,他在日常生活中居然也热爱关注这些外在的东西。为此,他还自己总结了5条搭配法则,在今天也不过时。▼

人瘦不要穿黑衣裳,人胖不要穿白衣裳;

脚长的女人一定要穿黑鞋子,脚短就一定要穿白鞋子;

方格子的衣裳胖人不能穿,但比横格子的还好;

横格子的胖人穿上,就把胖子更往两边裂着,更横宽了,

胖子要穿竖条子的,竖的把人显得长,横得把人显得宽。

虽然鲁迅对穿搭兴趣浓烈,但他却一点也不喜欢上海滩的时髦女性。当时的上海正处于西方文化入侵的时期,各种中式旗袍和西式纱裙混合交融,别有一般韵味。

但鲁迅显然看不惯这样的时尚,他为此还在文章里挖苦了一般。“然而更便宜的是时髦的女人.......挑选不完,决断不下,店员还是很有忍耐的........是带着一点风骚,能受几句调笑。否则,也会终于引出普通的白眼来。”

鲁迅觉得太过张扬的时髦会略显轻浮,女性应该更加委婉的修饰自己。有一次萧红要去参加宴会,她找到许广平让她帮忙准备一条绸带发束,发束的颜色有很多,米色、绿色还有桃红色。许广平挑选了最艳丽的桃红色,系在萧红的头发上。

她觉得这样的萧红漂亮极了,得意的拉着萧红给鲁迅看,还不时赞美道:好看吧!多漂亮!

没想到鲁迅看过后,脸皮往下一放,生气了。

说:"不要那样装饰她...."

惊得许广平和萧红两人面面相视不知该说什么好。

桃红色虽然更衬女生的皮肤,但它艳丽的属性又太过浓烈,桃红色的媚态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落入风尘的俗套,也难怪鲁迅生气。

总之,无论是穿搭还是美工设计,鲁迅的风格都是连贯的,他喜欢小而美的东西,色调偏柔,不带过强的侵略性。

她们有淡淡的婉约气质

他对女性的审美也是如此,不管是绯闻女友还是红颜知己,鲁迅欣赏的女性多带着说不上来的文学气息和淡淡的婉约气质。

鲁迅最张扬的绯闻对象是民国北大校花——马珏。马珏的父亲是鲁迅的多年好友,马珏自小就认识鲁迅,对他非常崇拜。

一天鲁迅来到马珏的家里拜访马珏父亲,那是他们较为正式的第一次见面,马珏将这次见面写进了文章里,并在学校的期刊上发表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鲁迅看到了她的文章,对她大为赞赏,从此他们的关系就亲密起来。他们会用书信来往,一写就是六、七年。

马珏有什么烦心事都会和他倾诉,而鲁迅也不厌其烦的耐心解答,就连马珏的高考录取志愿还问了鲁迅的意见。

回顾他们的书信来往,很多文人雅士都觉得他们之间有点暧昧。除此之外,鲁迅在他的日记里,写到她的次数居然有53次,还喜欢定时给她送书,有《新俄画选》、《勇敢的约翰》、《坟》等,鲁迅出书的时候也必给她寄一份过去,可见对她的重视。

马珏不同于鲁迅的其他红颜知己,她拥有天生丽质的美貌,甜美的样子丝毫不逊林徽因。当年她上学的时候,许多男生会故意贴近她就坐,想要多与她说说话,马珏每天收到的手写情书都数不过来,就此被大家公认为北大的皇后。

如此受男生欢迎的马珏,自然和鲁迅的孤独不成一处,在天津海关职员杨观保疯狂的追求下,马珏很快就结婚了,这件事轰动了整个北大圈,成为大家经常谈论的盛事。

自从马珏结婚后,鲁迅就不再给她写信也不再送书给她了,即使习惯性的留了一本给她寄出去后,又后悔的让人随意处置起来。

这份怅然若失的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只能无疾而终了。

可惜的是,从马珏晚年对鲁迅的回忆来看,马珏对鲁迅并无爱恋之意。她在《女儿当自强》里回忆与鲁迅的第一次见面,从一开始对鲁迅好奇到最终接触,发现鲁迅也就那样,真是再平常不过的路人心态。

▲父亲对我说:‘送送鲁迅先生呀!....我在后头跟着送,看见鲁迅先生的破皮鞋格格地响着,一会回过头来说:‘那本书,有空叫人给你拿来呀!’我应了一声,好像不好意思似的。一会送到大门口了,双方点了一点头,就走了。我转回头来暗暗地想:‘鲁迅先生就是这么一个样儿的人啊!’”。

除了马珏,鲁迅去世后,许多文人都用文字表达了对他的悼念,但只有萧红的回忆是最富有感情的,大家都说她的文章比鲁迅的“夫人”许广平都写得深刻感人。

大概是因为,她眼里的鲁迅是具体的,生活中的鲁迅会吃会笑会聊天,看似是不正经的小事,却异常温暖。

“鲁迅先生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欢喜。若是有人说了什么可笑的话,鲁迅先生笑的连烟卷都拿不住了,常常是笑的咳嗽起来。”

“鲁迅先生走路很轻捷,尤其使人记得清楚的,是他刚抓起帽子往头上一扣,同时左腿就伸出去了,仿佛不顾一切地走去。”

鲁迅死后,萧红第一次去看望他,跟着许广平去上了坟。她给鲁迅写的墓志铭,寥寥几句,情真意切。

跟着别人的脚印,我走进了墓地。

又跟着别人的脚印,来到了你的墓边。

那天是个半阴的天气,你死后我第一次拜访你。

我就在墓边竖了一株小小的花草,但不是用以招吊你的亡灵。

只是说一声:“久违。”

只是说一声,好久不见!

萧红的美不似马珏靓丽,却是独一无二的,她是个用文字说话的女孩,举手投足之间都带着散漫的文艺气息,那是一般女人给不了的内敛之气。

而萧红与鲁迅之间更多的是精神上的切合,鲁迅会包容她的任性,喜欢她的无理取闹,在鲁迅前的萧红一直像个长不大的小女孩,很是娇羞。

鲁迅也懂她的文字,在去世前没多久还专门写信推荐她的作品。鲁迅曾说:““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而在鲁迅家的那段时光也是萧红最幸福的时刻。

鲁迅更中意女性的内在美

生活上的鲁迅是个温暖的人,但他的作品总是严肃的,很少提及爱情,只有一篇《伤逝》至今被人津津乐道。

《伤逝》的男女主人公,涓生和子君是五四时期的新青年,他们冲破封建社会的重重阻碍,终于追寻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两人还组建了家庭。但他们性格的差异和对爱情的落差都让他们渐行渐远,徒留一伤一逝的局面。

文中的女主人子君是一个接受新思想的新青年,她想要突破封建的迫害,追求向往的自由婚姻。正当她勇敢迈出了最关键的一步,却迷失在柴米油盐酱醋油的日常琐事中。

她在婚姻里将自己完全依附于涓生,既不想要独立平等,也不注重思想交流,明明是新青年却过成了封建女性。

子君的悲剧更多的是精神世界的匮乏,女性在享受爱情的时候,千万不要忘记了自己原有的存在,生命里的事业、友谊、人生价值观等等,它们同样不可或缺。

从《伤逝》这篇文章中,我们会发现,鲁迅会更看中女性的自我独立,他对有自我追求的女人尤为欣赏,鲁迅的夫人许广平就是最典型的代表。

许广平是鲁迅的学生之一,她与许多女学生一样对鲁迅充满崇拜之情。她为了更加亲近鲁迅,主动写信给他。

他们一开始的署名还正常,随着感情的熟络,每一次的昵称也会变得不一样。有时候互相称呼小刺猬,有时候是小莲蓬。

年轻的许广平其实长得一点也不出众,缺少马珏的灵气,又不如萧红文艺。但这样的许广平却成为鲁迅的最爱,让鲁迅大方表白:广平兄,我是你的小白象啊。

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书信也越发频繁,在天天上课见面的情况下,一天居然还能通6封信。

“我寄你的信,总要送往邮局,不喜欢放在街边的绿色邮筒中,我总疑心那里会慢一点。”这是他们之间说得最动情的话。

1925年,北洋政府对进步学生的迫害越发紧迫,许广平还是学生运动的发起人,为了避难,她住进了鲁迅的家里。

每天的朝夕相处让这段恋情越发直白,鲁迅的内心是矛盾的,他不知道怎么面对许广平的示爱,因为他老家已经有老婆了,他觉得对不起她。

在深秋的一个夜晚,许广平悄悄走到鲁迅身边,握住了他的手,似乎在告诉他不要怕,那一瞬间鲁迅心中的犹豫不见了,他激动的告诉她:“你战胜了!”

之后两人过起了同居的生活,鲁迅去哪里许广平就跟到哪里,她每天负责照顾鲁迅的一切。

据萧红回忆,许广平一直是忙碌的状态,家里上上下下都需要她操心。而她总想着将鲁迅照顾得无微不至,鲁迅喜欢一个人吃饭,她就会准备一些小碟,专门将饭菜端给鲁迅单独吃,而且每顿菜都是鲁迅的最爱。

1936年10月19日,鲁迅病重,知道时日不多的他,最放心不下的便是他的妻子,他拉着许广平的手叮嘱道:“忘掉我,管自己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涂虫。”

鲁迅知道许广平对他用情至深,但他不想她一直对他念念不忘,耽误了自己的幸福,许广平还年轻,不值得就此荒废一生。

鲁迅的预感是真的,他去世之后,许广平像疯了一样,她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整理鲁迅的遗稿中。

那几年许广平经历了日本人的迫害,四人帮的洗礼,却最终因为四人帮偷走了鲁迅的遗稿而受刺激突发心脏病去世,享年70岁。

许广平的一生几乎全部奉献给了鲁迅,她没有倾国倾城的美貌,没有傲人的才华,但她一旦认定了目标就会勇敢追寻,并坚定的走下去。

大胆追求自己幸福的许广平,就像《伤逝》里的君子,为了爱情放弃了所有,在婚姻里忘记了自己的存在。但换一个角度,鲁迅在《伤逝》里认可的独立有自我追求的女性,其实也是许广平。

在许广平的价值观里鲁迅就是一切,她愿意为了鲁迅学习知识,整理文献,见中外名人,打理着鲁迅在世时写的所有文献,然后出版上市,最后延续鲁迅的精神为中国的文学界做出更大的贡献。

后半生一路奔波的许广平,累得坚持不了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时常想起,鲁迅曾经写给她的情书:“我寄你的信,总要送往邮局,不喜欢放在街边的绿色邮筒中,我总疑心那里会慢一点。”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