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缪凌云 贾婧怡
来源 丨野马财经
资本市场名利纷扰,强大的利益驱使下,老江湖也有抵不住诱惑,兵行险招的时候。
近日,雅百特(002323.SZ)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处罚60万,董事长陆永,5位董事褚衍玲、顾彤莉、李冬明、陈建辉、刘元玲,2位独立董事赵阿平、单少芳,以及3位监事施妙芳、张庭、王国红和董事会秘书张明,相继提出离职申请。
前不久,万通地产(600246.SH)独董于小镭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于小镭也向该公司递交了辞呈。曾任贵人鸟(603555.SH)、菲利华(300395.SZ)等五家上市公司独董的宋常也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曾任郑煤机(601717.SH)独董的吴光明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接二连三的独董内幕交易案,也不禁让人生出“独董不独”的感慨。
其实,对于内幕交易的打击,监管层一直毫不手软,除了巨额的罚款之外,入刑的案例也不在少数,那么,为何还有如此多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的“独立董事”铤而走险呢?
独董内幕交易频现
时间倒回2016年1月之前,宋常还是贵人鸟(603555.SH)、菲利华(300395.SZ)两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彼时,国发股份(600538.SH)因前三季度连续亏损,正积极寻求资金重组,以图扭亏,重组标的为一家名为摩诘创新的公司。
而宋常学生陈某作为促成“国发股份”与“摩诘创新”合作的内幕知情人,多次与宋常在内幕信息未公开前联络,宋常通过“宋常”“邢某”和“张某瑶”3个账户多次交易国发股份,且3个账户交易“国发股份”的时点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高度吻合,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被证监会认定构成内幕交易,对宋常展开调查。
一年后,最终调查结果公布,不禁让人大跌眼镜。
一方面,在国发股份事件上,掌握有内幕消息的宋常不仅没有攫取到任何利益,而且因重组失败亏损了四十多万元;
另一方面,宋常此前亦曾担任过盛运环保(300090.SZ)、神雾环保(300156.SZ)等公司的独董,而在此期间,其对上述两家公司都进行过短线交易…
最终,就内幕交易相关事件,证监会对宋常行政处罚60万元,禁入证券市场10年,禁入期间,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拿到了独家消息最终不仅巨亏,还换来了市场禁入的一纸处罚,如此“硕鼠”也是令人哭笑不得。然而,前车之鉴并未引起市场同行的重视,今年7月,郑煤机(601717.SH)独董吴光明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除了郑煤机独立董事之外,吴光明还有另一重身份——鱼跃医疗(002223.SZ)董事长。
在今年4月,证监会公布的对原发审委员冯小树的处罚决定书显示,冯小树以彭某嫦名义入股深圳世方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世方联),进而以深圳世方联名义持有、买卖“鱼跃医疗”,并获得相关收益。
而吴光明,则被认为是冯小树一案的延续。不过具体情况,还得等证监会调查结果。
宋常、吴光明…一桩未毕,一桩又起。12月初,万通地产独董于小镭因涉嫌内幕交易民生股份(000416.SZ)股票被立案调查,又一位独董在资本市场的河边“湿了鞋”。
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曾就于小镭涉嫌内幕交易一事于12月15日下午致电万通地产,但电话无人接听。
独董不独,为何乱象频出
在法律红线之外的内幕交易,为何让这些个独董趋之若鹜?这得从我国的独董现状说起。
目前,我国独董多由社会名流人士担任,比如大学教授、商界精英、离任总裁等。
上述提到的独董宋常,就是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而于小镭身份更为繁多,不仅是中企高达(北京)全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企港资本集团董事长,还是厦门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贸大学等高等学府的兼职教授。
而证监会也作出了规定,上市公司的独董不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职务,可以身兼最多5家公司的独董,负有监察上市公司,防止一股独大,维护公司和小股东利益的职责。
那实际操作过程中,独董在上市公司的日常工作是什么呢?
首先,上市公司独董是董事会成员之一。法律规定独立董事可以对提名、任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独立股东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等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提出独立意见。
不过,虽然独董的位置比较关键,但与上市公司高管相比报酬并不高。
从万通地产2016年度财报来看,于小镭作为新增独董,拿到的税前薪酬为0万元。吴光明担任独董期间,从郑煤机拿到的税前报酬为14万元/年。宋常从菲利华得到的税前报酬10万元/年,从贵人鸟拿到的税前报酬为18万元/年。
(吴光明在郑煤机所拿税前报酬)
(宋常在菲利华所拿税前报酬)
(宋常在贵人鸟所拿税前报酬)
总体来看,独立董事这个位置能够了解到很多与上市公司密切相关的内部信息,“离钱很近”;但从薪酬来看,离“直接的钱”又很远。
于是,在此影响下,很多独立董事成为了出工不出力的“花瓶”。安永大中华区战略与发展主管合伙人,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副会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谢佳扬曾在公开场合所表示的,在2012年到2014年四年中,只有39%的主板独董和52%的中小板独董是在董事会开会的时候到现场开会的,还有很多独董是采用通讯和委托这些方式来行驶表决权。所以在审计委员会开会过程中很多时候大量的议案并没有充分讨论,只是在贯彻大股东的意愿。
除此之外,由于内幕交易一般获利巨大,动辄数十万上百万计,类似宋常那样“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毕竟是少数,因此相关事件屡屡发生。
内幕交易的罪与罚
由于内幕交易诱惑巨大,因此,除了独董之外,很多身处资本市场的“玩家”都难免陷落,甚至在国际范围内,都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从证监会一份调查数据来看,在2017年上半年查办案件中,内幕交易、信批违法及操纵市场仍然是主要类型,占全部案件数量的76%。其中,内幕交易新增案件140起,占全部案发数量46%,为主要类型。
除了上述独董外,我们熟悉的格力电器(000651.SZ)董事徐自发今年10月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调查;厦门时位资本董事长蔡开福因内幕交易被罚22万;双翼科技董事及总经理赖伟强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罚82.3万...
虽然我国对于内幕交易可以依循《证券法》《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但就目前处理的内幕交易案来看,依然是行政处罚为主,刑事处罚为辅。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也向野马财经(微信公号:ymcj8686)分析到,目前我国只有把严重的内幕交易才认为是犯罪,受到刑事制裁,一般只认为是违法,接受行政处罚。
相比之下,国外资本市场对于内幕交易的处罚就严重许多。港股研究人士康健曾向野马财经分析,美国、澳大利亚等较成熟的资本市场通常采用“事前自由,事后严惩”的方法。比如2012年,曾供职于多家知名律师的美国律师克鲁格(Matthew Kluger)因内幕交易被判入狱12年,获利共计3700多万美元。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曾在接受腾讯微访谈时也表示,内幕交易屡禁不止,归根到底是违法者违规成本太低,现有惩处力度不足以震慑和阻止违法行为。
此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彭德顺也曾在公开场合发言,认为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市场不成熟、制度不完善、投资者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仍然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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