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鹿晗的职粉、大粉、数据粉和白嫖粉
淡豹:怎么理解2017年10月,鹿晗公布恋情事件后的“脱粉”与“忠实”情况?
林西:某种程度上说,鹿晗是钻了一个空子,因为在中国的偶像工业体系里,没有任何明文规定不可以谈恋爱,鹿晗回国之后,也一直在各种访谈里说,“如果我哪天恋爱了就会公开”。这句话,粉丝可能会觉得只是说说而已,他才多大,一个偶像,27岁,实在是太年轻了,他怎么会这么早恋爱?反而这种表态还会让粉丝觉得他坦坦荡荡,诚实,有范。但谁也没想到他真的就公开了。
这当然不能算严格意义上的破坏契约——日本女团NMB48的成员须藤凛凛花在AKB总决选上发表“结婚宣言”,那才是破坏契约,因为48 group(以AKB48为代表的一系列日系女团的统称)的明文规定,就是在团期间不可以谈恋爱。而其他偶像团体,比方说韩国偶像男团都没有非常明确地说在团期间不可以谈恋爱。但是隐形的惩罚是,如果你在团期间谈恋爱,你的人气一定会下跌,因为你辜负了粉丝的期待,她们可以选择不再为你消费。
鹿晗还是比较特殊的。他公布恋情的事件之所以闹这么大,微博服务器崩了一个半小时,是因为鹿晗本身是一个相对较为特殊的偶像,他的商业价值和在娱乐圈里的地位几乎全是靠粉丝供养起来的,这些粉丝在互联网上的各种言论和社交行为汇集成的网络流量又是堪称核弹级别的。
恋情公布之后,他的人气会有什么变化,还不得而知,要看他下一步的商业动作之后流量数据有什么变化。根据我的观察,鹿晗粉丝的所谓“脱粉”现象是实际存在的。我没办法进行量化或者统计,但至少一个比较明显的例子是鹿晗粉圈最大的一个应援站子(以粉丝身份义务跟拍照片视频,花钱为他应援的粉丝组织),“朝鹿FORLUHAN”就是在他宣布恋情的当天,停止更新,疑似“脱粉”。
此外我观察到的脱粉现象大多真真假假,无法确认。例如说最近我发现当时其实有人伪装鹿晗粉丝脱粉,在粉群引导舆论。还有一些当时脱粉的粉丝又陆陆续续觉得舍不得,就回来了。
但是,微博平台上“超级话题”的排名统计,和粉丝数一样是微博平台估算明星流量的参考标准,以前鹿晗是稳定的第一名,公布恋情后排名明显滑落。
淡豹:鹿晗的特别之处究竟是什么?
林西:最大的特别之处大概就是流量特别大,而这些网络流量本身是可以换算成商业价值和影响力的。
一个流量明星,他的商业价值与他的相关话题阅读数,点击量,每条微博的留言量,转发量有很大关联。在一些新媒体商业榜单上,这些数据都会被视作是这个明星商业价值的体现,最后通过一系列算法折合成某个偶像的商业价值。流量就是大数据时代的真金白银。粉丝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任何行动,比方说发一条微博说,“鹿晗好帅”,这就是一条提及量,会被计入鹿晗这个偶像的新媒体数据之中。某些国外大片引进中国来之后要找一个小鲜肉做代言,就是因为只要有一个小鲜肉代言,出少量的代言费,就能赚来大量的流量——粉丝群会立刻行动起来,开始进行病毒式的交谈,一个粉丝一天可能用马甲很勤奋地发几百条,每条都在提他本人或者提这个电影。这种情况下营销数据立刻上来,是件一本万利的事。
再加上他原先是韩国偶像团体EXO的核心成员,而EXO所在的经纪公司SM,每个时期可能会主推一个团,那这一时期整个公司的制作、宣传资源就会向这个团倾斜。SM作为在东亚地区具有相当大影响力的娱乐公司,真想捧一个团出来是不可能捧不红的。鹿晗又是EXO的门面担当,经常站在C位(群舞时正中间的位置),这样都红不了才是很奇怪的情况。他在团两三年,已经积累了大量粉丝,回到国内,原团粉丝里的鹿晗唯粉(在一个偶像团体里只喜欢其中一个偶像的粉丝)只会变得更加死忠他一个人。而且他与SM解约的过程算是相对体面的,对他声誉影响不大,回国之后接连拿到了不少好资源,又上了“跑男”这种国民综艺。
很多媒体研究鹿晗粉圈,但这个粉圈跟其他的粉圈恐怕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纯粹是人太多了吸引了关注。也有一些媒体写到他红起来背后的偶然原因。其实,毕竟鹿晗是我们现在这个时代最红偶像团体的门面担当,这是一个时代性的“结构性位置”,决定了资源流向,他必然会有这么多粉丝。
淡豹:中国如今粉丝组织这么活跃,这是经纪公司、资本安排和营销的结果吗?
林西:大部分的粉群背后都有经纪公司的影子在。尤其是韩团偶像和选秀出身的艺人,他们的粉群里肯定会有所谓的“职业粉丝”,一般简称“职粉”。
这种职粉相当于经纪公司安插在粉群里的意见领袖,一旦偶像出现负面消息或公关危机的时候,例如爆出恋爱、出轨之类的新闻,这些“大粉”就会出来稳定军心,做做带头表态、分析利弊,引导粉圈舆论之类的工作。
鹿晗粉圈里的职粉痕迹算是比较明显。10月8号他公布恋爱之前,有几个微博上粉丝数在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不等的大粉的表现就很有趣。他公布恋爱的前几天,比如10月6号的时候,这几个大粉都还挺活跃的,什么都转,开开心心。10月7号那天可能就会忽然有点沉默,我猜是听到了什么风声。到了10月8号事情爆出来了,倒立马发微博力挺鹿晗,说我的偶像真勇敢,支持他等等,几乎没有什么个人情绪,看着就挺官方的。
我不方便去揣测这些粉丝与经纪公司之间是否有雇佣关系,也没有证据。他们自己作为“大粉”(拥趸众多、在粉圈有话语权的粉丝),本身就有义务去引导粉群舆论,不能让粉群在这时候乱掉。尤其是鹿晗粉圈内的大粉,动辄百万粉丝级别,比一般小网红,垂直领域网红的粉丝数还要多,绝对是重要的意见领袖。这种时候经纪公司当然也会指望大粉出来说话,他们之间大概是某种相互利用、相互博弈的关系,经纪公司会想控制大粉、靠大粉引导普通粉丝,大粉当然也想通过与经纪公司之间的特殊联系巩固自己在粉群内的超然地位。
这里事实上涉及了两个概念,“职粉”和“大粉”。
职粉当然就是指跟经纪公司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的粉丝,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不见得会真的从偶像、粉群的利益出发考虑问题。一般来说,职粉肯定是大粉,大粉不一定是职粉,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大粉都和经纪公司有雇佣关系或利益相关,有时候某些大粉觉得经纪公司损害了偶像利益,可能会反过来去“撕”经纪公司、经纪人。
淡豹:如果我7号听说偶像8号要公开,我肯定会上网赶紧告诉别人。
林西:但这些大粉和职粉真的都是互联网时代的新媒体专家,有极高的媒介素养,她们再心痛都会忍住和配合,守口如瓶,因为他们知道这背后都是政治斗争——在这种时候,如果粉群一乱,鹿晗的商业价值就没有了。
官方(偶像本人、经纪公司)承认的恋爱对于一个偶像来说,显然可能导致大规模脱粉。假设三分之一的粉丝脱粉了,那就意味着偶像商业价值的大幅贬值。他代言的商品谁去买?流量谁来堆?数据谁来做?粉丝的消费能力和他们制造出来的流量就好比鹿晗存在银行里面的一笔财富,现在这笔财富缩水了。更何况鹿晗粉丝的消费能力很强——鹿晗的数字专辑,粉丝会几千张地买。
淡豹:也就是说,粉丝的直接消费与粉丝通过宣传为偶像做出新媒体数据,两种都很重要,粉丝既当真金白银用,也当喇叭用。粉丝是有意识的把自己当做数据来做。
林西:对,她们不反感这套逻辑,甚至主动地、有意识地把自己当成数据的生产线,展现出强大的能动性。疯狂地转发偶像的微博,发各种原创(带偶像大名的)微博为偶像增加提及量和话题阅读量。
并不是所有粉丝都有很高的消费能力,所以这套逻辑(即网络流量与偶像的商业价值和发展前景息息相关)给了她们表忠心的渠道:以免费数据的形式效忠。粉群里常常会发出这样的谴责:你连免费的数据都不做,怎么能说你爱他?
这样一来,做数据的热情只会更高——我没有什么可以给他的,那我就给他数据,给他我的劳动时间,这个劳动时间能为他创造真金白银的商业价值。她们非常明白,这些劳动会给偶像带来什么。
淡豹:那么,资本对数据的测算方式是否也会影响粉圈的行为?比如可以看到晋江在计算女性用户每日在线时间,经纪公司也会去计算粉丝的打卡流量。
林西:不是影响,而是决定性的。粉丝很聪明,并不盲目做数据,而是会非常仔细地研究,看什么时候做数据最有效率,粉圈中也有新媒体专家。
比如,粉丝会研究微博的规则,一条微博发出的第一个小时内,不能进行反复转发,因为会影响权重,把你识别为水军或机器。但一个小时后你就可以反复转发了,连续重复转几十条都会算新媒体数据。你去看粉丝微博,可能会发现她把同一条鹿晗微博转了几十次以至于上百次——甚至她自己会计数,比如说自己在底下打卡“31”,计算自己转了多少次。鹿晗最夸张的一条微博转发量达到一亿,单条微博转发一亿有任何意义吗?上吉尼斯世界纪录有意义吗?但这对于鹿晗就是身价,是他商业价值的显示。
新媒体专家在粉圈中有一个专门的名字叫“数据粉”,会专业做数据。大的数据粉会建立专门的数据帐号,引导大家集体做数据。比方说在这几天,你应该带的微博标签是哪几个,这是有严格规定的。例如这几天鹿晗代言了欧舒丹,这几天主要刷“#鹿晗欧舒丹#”,过几天再集中刷“#鹿晗阿迪达斯#”。
粉丝一般都会去关注粉群里专门开设的数据账号或者一些数据粉的账号,就知道最近应该带什么标签。你随便点开一条微博,例如“新浪娱乐”这样的官方号发的新闻,就会发现底下有粉丝以非常严格的格式,在发文案,评论,转发,圈偶像的微博号,带两个标签,那就是标准的粉丝做数据的格式。普通的粉丝一看就知道自己该怎么跟着做了。
有媒体用百度贴吧的内容分析鹿晗粉圈的行为,当然有一定道理,但也要看到一点,鹿晗的贴吧之所以很活跃,是因为贴吧签到是重要的新媒体数据来源,一些专做艺人新媒体数据榜单的公司在计算数据时,会把部分权重分给每日贴吧签到人数。因此,贴吧签到就成了粉圈一个日常任务。你每天去打个卡,就意味着任务完成了,今天的数据做过了,对粉丝来说就是日常干活,粉圈甚至直接说“上班”。
相比之下,微博才更像真正的“事件”发生地。比如一位偶像的电视剧是晚上10点到11点在播,这段时间内粉丝就要去制造“事件”和话题,因为在电视剧播出期间的讨论量是艺人新媒体数据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大家就来微博上班了,就开始发一条微博大家尬聊,或者实时吐槽剧情,像弹幕一样。因此粉丝的微博ID会关注很多其他的粉,很自然就找到组织,比如在微博搜索偶像名字,出来很多账号,选择一些自己喜欢的关注。
淡豹:也就是说粉丝在多元化的同时,又组织化很强。如果研究者直接去问粉丝“你为什么这么做”“你怎么想的”,是问不到答案的,才会产生粉丝同仇敌忾、相对同质化的印象。
林西:粉丝面对圈外的采访者,当然会用外交手段应付你。我之前说粉丝里面的大粉新媒体素养很高,他们当然也很会应对媒体,哪些话该说哪些不该说,其实多多少少都有粉群内部的规训在管,他们会知道应对媒体说什么话是安全的,说什么话是体面的,说什么话是对的。其实粉丝内部分类复杂,也有很多斗争。粉丝的军事化同质化是对外展现出来的一种形象而已,尤其是在跟外界产生冲突时,会有整齐划一的举动。
每天去打卡倒不是军事化,而是一种自觉地要为偶像奉献的热情,甚至背后有一种愧疚感——我这么爱他,而我又没有钱,不能为他做什么。或者,在消费以外我还能怎样竭尽全力呢?那只有再贡献出我的时间了。
粉丝圈内部对粉丝属性、忠诚度、行为的一条重要评价标准就是花钱与不花钱。如果没有钱,给偶像付出劳动做数据,那在粉圈当中被认为是可以原谅的行为——数据可以变现,仍然是我在供养着他。但不给偶像花钱也不刷数据,就是“白嫖粉”了。
淡豹:也就是说,无论”撕“、应对记者、还是刷数据,都是资本逻辑下的产物。2017年8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锁场”事件进入了公众视野,似乎是粉丝和资本的一次正面冲突。这是一种新现象吗?
林西:也有其他家粉丝做过,不算杨洋粉丝的发明,只不过杨洋粉丝锁场《三生三世》的时候正好撞上《战狼2》,这就是挡了院线的财路,两边明争暗斗才把这件事情闹得尽人皆知,进入公众视野。以前粉丝锁场是偷偷做的,只要电影不至于差到极点,总会有路人填场,上座率就不会显得太古怪,院线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爱锁不锁,反正其它的电影也没什么太高上座率。
有组织的、有消费能力或者付出劳动时间的粉丝,应该被理解为一种众筹资本。这是可以与经纪公司、影视资本分庭抗礼的众筹资本。《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电影的“锁场”是一次经典案例——电影出来后很多人骂垃圾,这可能会影响排片量,那男主演杨洋的粉丝就利用一些售票APP,每场只买一张票,院线方就不能取消那一场的放映了。之后可能会有一些路人来填场,也可能这场就卖出去一张票。其实院线方特别想把它取消掉,换成《战狼2》。最后有些院线方甚至通知说本场放映设备故障,强行取消。
锁场就是粉丝以众筹资本的形式,与院线方争抢排片。在制片方已经没法再进一步和院线谈判的情况下,只好由粉丝上场。而且你不能把粉丝视作是制片方手里的那把枪,她们能动性很强,必要时也可以去“撕”制片方和经纪公司。只不过在这件事情上,恰好利益一致,粉丝就愿意冲在前面,而且义不容辞。
2.一种想象性的亲密关系
淡豹:粉丝似乎是单方面“供养”偶像、集体性地爱慕偶像,又从偶像那里无所得。这种单相思究竟怎么能持续呢?
林西:理解粉丝文化、理解粉丝与偶像的关系,一个重要概念是“粉丝福利”。偶像在微博上发一张自拍,就是一种粉丝福利。偶像每天晚上发一句“晚安”,发一句心情,或者发个图,对于粉丝是重要的日常陪伴。这和谈恋爱有什么区别?你在微博下面评论他,他有时还可以回复你。这就是粉丝聚集在微博之类的社交媒体上的原因。
有些报道强调粉丝文化中“狂热奉献”的要素,但那种理解是有问题的——要了解粉丝,不能依赖于她们对你说了什么话,不能依赖于她们对自己行为的解释。粉丝会浓情蜜意地向记者、研究者夸耀自己的无私奉献,不讲自己从偶像那里得到了什么,只讲自己对偶像的狂热付出。
我记得读到记者问一位粉丝,“你做了这么多事,你有没有想以后要什么回报?” 粉丝回答,“我不可以要回报,要回报就不要来当粉丝。” 这显然是一句下意识的谎话,她没有把她从偶像那里得到的回报和福利讲出来。
关键在于,粉丝确实能够感觉到,或者说有资源去想象自己正在跟偶像生产某种亲密关系,那种亲密关系可能是恋爱,也可能是其他类型的亲密关系,比如“亲妈粉”就想象自己与“儿子”的亲密关系。日本的偶像团体“岚”曾经对这种生产有过很好的表达。在综艺节目中,“岚”会跟别的团比拼偶像技能,当中一个核心技能就是发放“粉丝福利”。主持人问偶像,见面会时粉丝跟你说我喜欢你,你应该怎么回答?一位偶像回答,“不不不,是我喜欢你才对。” 另外一边的偶像回答是,“我不喜欢你,但是我爱你。”
这就是偶像将“发放粉丝福利”的技巧艺术化了——这就是粉丝的“有所求”。
鹿晗不是在发放粉丝福利、帮助粉丝想象亲密关系上特别突出的偶像,但他也有这类行为。比如会给粉丝专门写歌,歌的宣传语会说,这是一封给粉丝的情书。鹿晗跟粉丝还有约定,就是每周五一定会发微博。这是一种日夜陪伴的想象——我男朋友永远在岗,他周五会给我报平安。
淡豹:所以偶像产业的核心是向粉丝提供一种亲密关系吗?
林西:提供想象性的亲密关系。
因此现在的粉丝文化夸张到这个地步,一位偶像代言比萨饼,那么商家做的人形立牌上甚至不用出现比萨本身,人站在那里就可以了。送的周边产品也和食品无关,全是偶像的照片。
即使是影视作品也会被粉丝视为一种生产情感关系的素材,而不是一个拥有完整观看价值的作品。在粉丝圈有一个非常典型的行为,就是看电视剧是看“cut版”,只看自己偶像出现的部分,不一定去看这个电视剧作为一个文化产品的整体,完全无视一部电视剧的完整性,剧情不连贯都没有关系,我只要看偶像在里面表现出来的性格。所以外界批评小鲜肉的演技,但粉丝观众不需要他们有演技,也不需要“戏”,只要人出现在那里就足以构成粉丝跟他之间进行亲密关系想象的素材。资本也利用了这个新的观看方式,现在优酷、爱奇艺都有类似功能,一部电视剧里点“只看某某某”,就只看那个部分,剩下他不出现的就跳。
淡豹:为什么“撕”在如今的粉丝文化中这么重要?去看譬如香港娱乐圈历史,四大天王的粉丝,张国荣谭咏麟的粉丝也会相互斗争,但似乎并没有变成一个日常形式。
林西:其实粉丝是一个非常松散的团体。平时也不可能总聚在一起,而且偶像工业里,有时偶像是会去拍戏、休息、闭关的,这种时候,粉丝也只能靠“撕”来维持这个团体的活跃性。比如偶像A可能这段时间在闭关拍戏,突然那边偶像B或者谁跳出来,说了什么不妥的话,大家立刻说”撕死他”,集结在一起,同仇敌忾打倒他,然后粉圈就继续巩固起来了。没有敌人,一个松散的共同体很容易就散了。“撕逼”跟“固粉”(巩固粉圈)是一体两面的事情。
“撕”基本上是在微博,贴吧也有,但因为贴吧是垂直领域,打法只有爆吧一种。而微博就会出现一个公平战场,就比方说在某一条微博上面我们开始打架,圈出一个战场。粉丝撕逼是相当专业、充分规训过的。比方,会有三个大粉发三条热转,第一条热转是白莲花的,说我们多无辜。第二条热转是陈述对方的错误。第三个可能是阴阳怪气的diss。热转时也会非常有组织的——你知道顶帖和转发是会置顶到前面的。然后他们那些小粉丝就会非常有策略的,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分别让他们固定在那个位置上面,来造成一个对自己有利的舆论氛围。
此外,一般来讲一个粉丝花越多钱、越活跃、生产的粉丝文本越多,做的数据越多,他在这个粉群里的位置就越高。
也就是说,粉丝同时效忠于两个对象,既是偶像的真人和形象,也是“某某粉群”这个群体。粉丝的情感同时也是朝向这个共同体的。
3.“爱他,就让他当受”
淡豹:粉丝文本有几种形式,除了写微博外,还有同人创作,想象自己和偶像关系、偶像与别人、偶像饰演的角色与别人的关系。这种文本从何而来?其创作传统是什么样的?
林西:这种粉丝同人文(fan fiction)的传统大约在上世纪中期的欧美就已经出现了,在日韩也很流行。具体到中国,就会跟“女性向”网络文学,或者说女频网文有很多相互影响、相互借鉴的地方。
所谓“女频”就是女生频道,相对地,“男频”就是男生频道。商业文学网站的基本架构首先要按照读者性别来导流,男频跟女频两边的整体状况完全不一样。网络文学的特点之一是非常的消费主义,消费者/读者的性别是个重要的分界,两边完全不是一回事,男频的读者可能完全读不下女频的小说,反过来也一样,女频完全读不下男频的小说,两边读者的性别观差异很大。所以即便在研究时,也是分开来研究。
一般来说,最顶尖的男频作者可能打破这种读者性别的割裂——如果他们愿意改变自己作品中性别观方面的某些问题,女读者也会愿意读。但女频作品就会极其冒犯普通男性,尤其是耽美,这种文类大部分男读者接受不了。
“女性向网络文学”,最重要的两大分类是“言情”与“耽美”。这两大类型的核心区别其实就是主人公的性向。
耽美小说最有趣的一点是,它会非常重视描写“受”。写他作为性客体的身体特征、他被引发的性唤起,这会引导你将男性想象为性客体、性对象。这对女读者是一个极大的冲击。“受”感到性快感,这意味着臣服,意味着他在成长为男性的过程中,无法建构出传统男性的性别气质。女性读者的这种阅读过程,让她们能观看男性作为性客体的形象成长,对她们来说就是一种自我性主体的建构。这个过程很重要,也甚至影响到偶像粉丝文化。
举个例子。“玛丽苏”言情小说背后的情感需求是:我想象有一个完美的强大的男性来宠我。而粉丝文本中,经常会有女粉丝把自己喜欢的偶像写成受。粉丝文化中的爱情想象是非常多样和复杂的,不过,耽美小说与粉丝文本的创作者和读者常说的一句话是,“爱他就让他当受”。这背后的涵义是,作为女性粉丝的我是一个独立强大的人,我得宠你。这是一个重要的逆转。
不过,也不能简单地说女性向网络文学代表性别意识的进步——其中平等协商的人物关系也很少见。耽美的读者经常会说,耽美这种文学是在想象两个更平等的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写女性,创作者就不受限,有自由在两个男性之间想象那种在现实中的男女关系中往往不存在的平等关系。这个回答很体面,显得高级,似乎耽美是个更进步的文类。但依我看,实际上并非如此。耽美写作里经常会出现攻与受之间极度不平等的情况,也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翻版。“受”生理性别为男,但你会觉得攻受关系和言情小说中男女两性之间的情感关系没有太大差别。
淡豹:似乎言情小说可以在中国传统小说,譬如才子佳人小说中找到先声,解放女性主体去自由寻找爱情,但它不是把性欲望作核心,也不是把男性客体化。也有写“男男”的小说传统,但不像耽美那样主要由女性创作。可不可以给我们讲讲耽美在中国的历史?中国历史上有读耽美,或者创作女性向文学的传统吗?
林西:耽美的最核心特点是,绝大部分由女性创作,面向女性的欲望而写作。在中国历史上没有任何一个时代,是有大批女性作者在大量生产专门面向女性欲望的文化产品。一般而言,看耽美的男生还是比较少的,如果有一个,会被当成标本供起来。
男性之间的CP是耽美文化的核心要素之一。这也是为什么在耽美文化的影响之下,会有那么多影视作品中角色/演员的同人文大量生产出来。“粉丝文本”,包括偶像粉丝对偶像的幻想、基于影视的同人文学创作、贴吧与微博文本等等,也同样受到“女性向网络文学”的影响。这主要是由同质性的受众带过去的。
女性向网络文学的创作者和读者同时经常是偶像粉丝。据我观察,写偶像/影视人物CP文的人基本都有大量耽美阅读的经历,自身就是耽美读者。在她们追星的过程中,偶像是一个代入的新接口。
淡豹:为什么近年来女性向网络文学、CP文化在中国的影响这么快地增长,能见度大幅度提高了呢?
林西:其实是因为资本,而不是“女性隐秘的欲望被唤起”之类的原因。在欧美,早到上世纪六十年代拍摄的《星际迷航》出来后,以人物CP为中心的同人文写作就已经很流行。当腐女被资本识别为一个重要的消费群体,可以为资本带来利润时,资本方和创作者就会主动在影视作品中添加相关的情节或者暗示——赚一个票房就是一个票房,反正又不影响我其他的受众。
关键在于,腐女不仅是重要的消费群体,有付费能力、能带来利润,同时还有很强大的文化生产力。生产力一方面指文本生产力,腐女可以自制文化产品,会写同人文本。另一方面,她们还会制造网络流量,能够在社交媒体上替作品和演员做各种各样的病毒式的、免费的、无偿的宣传。
资本力量主要还是利用腐女文化和耽美文化。卖耽美IP相对难一些,只能改网剧,不可能上星。目前出来的耽美网剧也不太成功。国家不承认它的存在,主流媒体不能提耽美,不能过分宣传。也是这个原因下,晋江的耽美区还曾经被迫改名叫“纯爱”区——男男纯爱。但不得不回避这个词。
淡豹:“耽美”在中国是如何成为一种流行文类,以至于成为影响大众文化的一种重要文学分支,成为一种文化工业?
林西:首先是日本的影响。在日本,1970年代就开始有专门的杂志连载耽美题材的漫画作品。传入中国是九十年代后的事。最初是《灌篮高手》、《圣斗士星矢》等等漫画的耽美同人漫画流传到中国。90年代的盗版书商从日本翻印漫画时,没有仔细甄别,把一些耽美同人本也带进来了。这些东西就在市场上流通。我个人第一次看到耽美作品也是在租书店里——我本来以为那是《棋魂》,打开来之后发现藤原佐为和小光,一个成年男性和一个小学男生正在不可描述,对我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当时也很流行《灌篮高手》里那些帅哥的盗版同人本。这是大家在懵懵懂懂,还不知道什么是耽美CP时就偶然也自然读到的。同期,90年代也有很多人开始上网,这些信息开始流通。后来就有了论坛,像“桑桑学院”、“随缘居”这些地方成为耽美爱好者聚集的一些较为隐蔽的据点。后来晋江这个文学网站逐渐做大了,很多人迁徙到晋江。一开始晋江是手打台湾言情小说,发在自己论坛上,实际就是盗版。后来慢慢地,盗版搞不下去,也慢慢吸引来原创作者过来写,也有更多网友自己写,逐渐变成了很大的文学网站。最初大家还不区分言情耽美这些文类,就直接发,逐渐地写手和读者群体产生差异,也有人感到受冒犯,渐渐晋江作出分类,单独分别导流言情和耽美。
从耽美这种同人本的读者,变成写手,是很自然的。最初网络小说本身就是种“人人写”的形式,言情也一样——琼瑶能写,亦舒能写,为什么我不能写?
大家没有在创作与阅读之间存在能力或者资格的沟壑那种心理负担。而同人本自身就是其他粉丝创作的,你读到后会很自然地产生加入进去、参与创作的冲动。
中国耽美文学有几个特点。第一,耽美背后有一种独特的文化自信和阅读鄙视链。耽美写手和读者会觉得言情土,觉得言情里那些性别观、情感模式很LOW,无论“霸道总裁爱上我”,还是“清穿女主人人爱”,莫名其妙一个土鳖女生,被所有的皇子都爱上,看耽美的就认为那很低级。近年的穿越文才有一些女主角通过穿越改变历史的,以前就是谈恋爱。
曾经有过一句口号,“同人女有义务比所有人都有文化”,这一方面是因为同人女认为自己所看的东西代表着更先进的文化,性别观更平等、先进,另一方面是因为最初耽美读者相对在社会经济地位上更精英化——要深度接触耽美文化,首先是自己有网络便利,或者有接触日本文化的机会,尤其很多当时自己搞耽美小说翻译的,外语也好。耽美是不可能正式出版引进的,它又是日文的,那就要有人做翻译,是一门技术活。
第二,耽美小说的主角分攻受。耽美实际上是一种东亚文化,几乎恒定分出攻受,还会画出关系图,A X B意味着A攻B受。欧美的“斜线小说”(slash)就不是这样。中文耽美小说里,有时会出现反攻情节,就是说受,可能有一天受不了,他要反攻,这种情节会被很多读者视为雷点,读者会觉得,攻怎么可以丧失他的男性气概?以至于如果某篇小说如果预定会出现互攻情节,作者一定要在最开始第一页就标出来有互攻,否则读者看着看着发现有互攻,就会骂你。同时,有时恋爱情节中这个是攻那个是受,到床戏部分反过来,很多人也受不了——这就意味着读者认为性行为、情感模式中都要分出攻受。
所以耽美背后是种很复杂的性别观,一方面希望平等的性别关系,另一方面却不能容忍攻受逆反,还在东亚传统里套用着异性恋文化规范区分的“主动性”和“被动性”的性别角色。
淡豹:那么,可不可以说,耽美的写手和读者一方面客体化男性,一方面区分主动被动,这是认为自身性别观先进之处在于可以辨别出男性内部的权力关系?
林西:她们自身恐怕未必有这个意识,客体化男性是耽美文类传入带来的客观效果。而并非耽美写手和读者自身的主动、自觉目标。
她们认为自己先进,部分是因为早期耽美读者作者相对精英化、与国外文化联络更紧密,是一个精英小圈子,从小就熟练上网,熟悉小众文化。这在现在已经有了变化——如今是耽美大众化的时代,影视作品里普遍出现、流行“卖腐”情节就是耽美大众化的一种表征。
当《神探夏洛克》、“漫威”电影等等都在卖腐,当世界性的影视资本都把“腐女”识别为一个受众,当CP已经变成一种大众流行文化时,读者和观众进入耽美的路径跟从前不一样了,不再从ACG文化(动漫游戏文化)进入,而可能是从大众文化直接进入。现在耽美读者往往同时也是欧美圈,或者日韩大众流行文化、偶像文化的粉丝。譬如,很多“漫威粉”同时也是演员粉,也看角色的耽美同人,无缝转化。
耽美同人圈本来是个小圈子,几次净网行动后,都很害怕被注意到——”打击淫秽色情“时,耽美总是首当其冲的。现在晋江里写耽美的人都不太敢写床戏了,甚至会有作者会在写完一章之后,说”下一章是床戏,到我微博去领“。之后你去她微博私信一个关健词,她发给你一个床戏。隐秘、自我保护到了这种程度。晋江也是暗号密语系统非常丰富的地方,要避免外面有任何可能搜到这个论坛的内容。没人希望引起注意,有政治审查的力量介入,那你很可能就没办法写了。
在中国,耽美形成粉丝群体的过程中,最初并没有资本参与。90年代到21世纪初期,耽美就是隐秘的小圈子。但它具备生产力和集体消费能力之后,资本就会主动过来亲近讨好这个群体,之后这种文化就更加大众化,群体建构与资本推动互相促进,群体越来越大,越来越大众化。资本识别出了“腐女”,不停地在大众向的文化产品,在影视剧里频繁地埋伏CP内容,比如像《琅琊榜》,实际上就是要赚腐女这份钱。大家很为难——这样被勾搭后,耽美同人CP文化会更流行,自己也会被“唤起”,自己圈地的那个地方,也会被审查。精英腐女圈也会觉得耽美大众化是一种堕落,是在跟资本苟合,甚至会歧视在这波资本化下吸引来的新粉,会觉得新来者是“小白”,又蠢又傻什么也不懂。
耽美、同人、腐女文化有强大的同盟感。行政上一直不承认它的存在,而整个影视资本把腐女识别为受众,承认并且利用它的存在,这样,这种文化的生产力被激发出来,同盟感仍然存在,但有了新的组织形式、“撕”的斗争、爱恋的形式。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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