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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步的小马奔腾,金燕“夫债妻还”霸屏了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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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步的小马奔腾,金燕“夫债妻还”霸屏了朋友圈

在中国诸多创业企业融资中,小马奔腾的融资案例,浓缩了无尽的繁华与落寞。而此次让创业者家属背负的2亿元债务的对赌,一石激起千层浪。

在最近的财经热度较高的新闻事件中,已故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遗孀的金燕被“夫债妻偿”上榜。

让金燕卷入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中的是,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曾引入建银国际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对赌。

2018年1月8日,可能李明没有想到的是,甚至让金燕没有想到的是,作为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遗孀的金燕就这样以一种如此尴尬的方式进入了公众视野。

其原因是,李明生前签署的融资对赌协议补偿纠纷,金燕由此被小马奔腾股东起诉。按照“对赌协议”,李明、李萍和李莉三兄妹,需要共同承担6.35亿元的债务。

由于创始人李明突然离世,金燕自然就替代了李明,成为被负债人,需要负债2亿元人民币。

按照当初的对赌约定,一旦小马奔腾上市失利,小马奔腾需要回购建银文化的股权,加上投资款4.5亿元和利息2亿元,共计6.35亿元。

由于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已经意外去世,建银文化自然将继承了李明遗产的亲属们告上了仲裁庭。

2014年11月18日,裁决结果是:要求李莉(李明姐姐)、李萍(李明妹妹)、金燕及其他李明遗产继承人履行股份回购义务,一次性收购建银文化持有的小马奔腾公司的全部股份,支付股权转让款6.35亿元。

由于金额巨大,李莉、李萍无力支付。2017年10月2日,李莉、李萍持有的小马奔腾控股权被拍卖,金额为1.55亿元。

至于其余的债务,在2017年9月最近的一次判决中,北京一中院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金燕有偿还义务。其依据是《婚姻法》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金燕此前通过遗产继承,继承了李明100多万元的遗产和合计约8%的小马奔腾股权。由于李明去世了,小马奔腾的股权价值大幅缩水,金燕同样无力支付这笔2亿元的巨债。同时,金燕回忆说道:“李明创办、经营小马奔腾时,我并未在小马奔腾担任职务,这么多年一直是自己在经营一家素餐馆,小马奔腾融到的资金也投入了公司滚动发展,并没有拿到家里用,现在李明去世,凭什么要我来承担这笔过亿的巨债?”

对于2亿元的债务,金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直到被推到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位置,我才知道了‘对赌协议’的存在。当年的‘对赌协议’,我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我甚至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这一切为什么要我来承担?”

关于小马奔腾的投资协议,律师认为,“这要看配偶在投资协议中有没有签字,如果没有签字,因投资协议而产生的债务,一般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金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时她完全没有参与过小马奔腾的经营,更谈不上在投资协议上签字。金燕说道:“我坚持不仅是为我自己,也为了不能让这种不公判决成为先例!”

在多篇文章中,我都告诫过创业者在融资时必须慎重,不然类似的事件依然会再次发生。与张兰出局俏江南比起来,小马奔腾在与资本对决时,其悲情故事或许更加残酷。

小马奔腾,是一家影视行业明星公司。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业务是广告。由于赶上了中国影视投资的春天,仅Per-A轮融资就达到了4000万美元,估值高达2亿美元;A轮由建银文化基金领投,估值高达30亿元人民币;华谊兄弟曾打算并购小马奔腾,当时的估值高达54亿元人民币。

这数据足以说明小马奔腾的价值。有媒体报道称,即使在李明意外去世后,华人文化基金也开出36亿元的估值接盘,最终因价格分歧而放弃。其后华数传媒开价30亿并购小马奔腾,由于股东意见不统一,此次并购也没有成功。

在中国诸多创业企业融资中,小马奔腾的融资案例,浓缩了无尽的繁华与落寞。而此次让创业者家属背负的2亿元债务的对赌,一石激起千层浪。

此次事件引发的小马奔腾的对赌涟漪,遗孀金燕2亿元债务不过是创业者和资本对决一曲曲终人散的悲歌,我相信,这绝不是唯一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

这样的纷争,或许李明在签署对赌时并没有考虑如此严重的后果。这样的案例足以提醒中国数以万计的创业者,在融资时,在融资过程中,拒绝任何让家属背负巨额债务的对赌要求,宁愿不要这样的融资,宁愿缓慢一些,也必须避免家属担负巨额债务的风险。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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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步的小马奔腾,金燕“夫债妻还”霸屏了朋友圈

在中国诸多创业企业融资中,小马奔腾的融资案例,浓缩了无尽的繁华与落寞。而此次让创业者家属背负的2亿元债务的对赌,一石激起千层浪。

在最近的财经热度较高的新闻事件中,已故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遗孀的金燕被“夫债妻偿”上榜。

让金燕卷入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中的是,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曾引入建银国际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对赌。

2018年1月8日,可能李明没有想到的是,甚至让金燕没有想到的是,作为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遗孀的金燕就这样以一种如此尴尬的方式进入了公众视野。

其原因是,李明生前签署的融资对赌协议补偿纠纷,金燕由此被小马奔腾股东起诉。按照“对赌协议”,李明、李萍和李莉三兄妹,需要共同承担6.35亿元的债务。

由于创始人李明突然离世,金燕自然就替代了李明,成为被负债人,需要负债2亿元人民币。

按照当初的对赌约定,一旦小马奔腾上市失利,小马奔腾需要回购建银文化的股权,加上投资款4.5亿元和利息2亿元,共计6.35亿元。

由于小马奔腾创始人李明已经意外去世,建银文化自然将继承了李明遗产的亲属们告上了仲裁庭。

2014年11月18日,裁决结果是:要求李莉(李明姐姐)、李萍(李明妹妹)、金燕及其他李明遗产继承人履行股份回购义务,一次性收购建银文化持有的小马奔腾公司的全部股份,支付股权转让款6.35亿元。

由于金额巨大,李莉、李萍无力支付。2017年10月2日,李莉、李萍持有的小马奔腾控股权被拍卖,金额为1.55亿元。

至于其余的债务,在2017年9月最近的一次判决中,北京一中院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金燕有偿还义务。其依据是《婚姻法》24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金燕此前通过遗产继承,继承了李明100多万元的遗产和合计约8%的小马奔腾股权。由于李明去世了,小马奔腾的股权价值大幅缩水,金燕同样无力支付这笔2亿元的巨债。同时,金燕回忆说道:“李明创办、经营小马奔腾时,我并未在小马奔腾担任职务,这么多年一直是自己在经营一家素餐馆,小马奔腾融到的资金也投入了公司滚动发展,并没有拿到家里用,现在李明去世,凭什么要我来承担这笔过亿的巨债?”

对于2亿元的债务,金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道:“直到被推到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位置,我才知道了‘对赌协议’的存在。当年的‘对赌协议’,我没有签字,巨额的投资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我甚至都没有持有过小马奔腾的股权,这一切为什么要我来承担?”

关于小马奔腾的投资协议,律师认为,“这要看配偶在投资协议中有没有签字,如果没有签字,因投资协议而产生的债务,一般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金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当时她完全没有参与过小马奔腾的经营,更谈不上在投资协议上签字。金燕说道:“我坚持不仅是为我自己,也为了不能让这种不公判决成为先例!”

在多篇文章中,我都告诫过创业者在融资时必须慎重,不然类似的事件依然会再次发生。与张兰出局俏江南比起来,小马奔腾在与资本对决时,其悲情故事或许更加残酷。

小马奔腾,是一家影视行业明星公司。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业务是广告。由于赶上了中国影视投资的春天,仅Per-A轮融资就达到了4000万美元,估值高达2亿美元;A轮由建银文化基金领投,估值高达30亿元人民币;华谊兄弟曾打算并购小马奔腾,当时的估值高达54亿元人民币。

这数据足以说明小马奔腾的价值。有媒体报道称,即使在李明意外去世后,华人文化基金也开出36亿元的估值接盘,最终因价格分歧而放弃。其后华数传媒开价30亿并购小马奔腾,由于股东意见不统一,此次并购也没有成功。

在中国诸多创业企业融资中,小马奔腾的融资案例,浓缩了无尽的繁华与落寞。而此次让创业者家属背负的2亿元债务的对赌,一石激起千层浪。

此次事件引发的小马奔腾的对赌涟漪,遗孀金燕2亿元债务不过是创业者和资本对决一曲曲终人散的悲歌,我相信,这绝不是唯一一个,更不是最后一个。

这样的纷争,或许李明在签署对赌时并没有考虑如此严重的后果。这样的案例足以提醒中国数以万计的创业者,在融资时,在融资过程中,拒绝任何让家属背负巨额债务的对赌要求,宁愿不要这样的融资,宁愿缓慢一些,也必须避免家属担负巨额债务的风险。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