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总统府在3月20日到22日陆续公布了总统文在寅确定的修宪案内容。其中,规定法定首都、实行总统4年连任制为修宪案的核心条款。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总统府青瓦台民政首席秘书曹国3月22日在记者会上公布了总统修宪案中有关国家权力结构、选举制度和司法制度的内容。当天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定总统任期4年、可连任一次的条文。
曹国表示,韩国在1987年修改宪法时采用“任期5年、不可连任”的总统制,是因为当时韩国经历长期军事独裁,而如今韩国通过烛光革命开启新时代,国民的民主力量比政治力量更强大,引进任期4年、可连任的总统制的时机已成熟。
曹国还强调,修宪后现任总统文在寅并不是该条款的适用对象。他说,根据现行宪法第128条规定,为延长总统任期或连任而修改宪法相关条款时,相关建议被提案时的在职总统不是修宪后相关条款的适用对象。修宪案附则还规定,施行修宪案时的在职总统任期截至2022年5月9日,不得连任。
韩联社报道说,修宪案缩小和分散了总统权限,大幅加强了国务总理和国会的权限。总统作为国家元首的地位被解除,总统在行驶特别赦免权时必须经过赦免委员会审查。宪法法院院长由宪法法院法官互相投票选出。现行宪法中“奉总统之命”的字句被删除,赋予国务总理掌管各行政部门的权力。
文在寅力争在3月26日提交修宪案。《环球时报》报道说,3月12日,直属韩国总统的政策企划委旗下的国民宪法咨询特委会确定了修宪建议草案,并于13日汇报给文在寅。
在接受汇报时,文在寅强调了6月修宪的必要性,届时韩国将举行地方政府选举。他表示,如能从下届选举开始实施总统4年连任制,总统与地方政府首长的任期将基本相同。文在寅此前已多次表态称自己不会寻求连任。至于修改的原因,他认为是“可使总统和地方政府首长的任期基本保持同步”。
《环球时报》分析称,韩国目前的宪法在生效时不允许总统连任是为了防止某一个人长期掌握国家政权。但随着韩国民主化的进程不断发展,这种可能性较小。总统不能连任的负面影响却逐渐显现出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政策难以连续性的问题。
在谈到韩国很多总统在任内“不得善终”的问题时,中国社科院韩国研究中心研究员朴光海曾对界面新闻指出“政经勾结、权力垄断和政党严重对立”这三个原因。他表示,韩国政界认识到了这些问题,因此开始着手修宪,“包括把总统的5年单任制改成两任制,以及扩大国会的权力”。
不过朴光海也认为,在韩国政界对这种不适应现代政治发展的制度进行改革时,改革并不是马上就能实现。“我认为至少要通过两到三届总统的努力,才能逐步实现政治生态的净化。”他说。
除去修改总统任期和连任事宜,这次修宪案已经公开的重要内容,还包括将“釜马抗争”、“5·18光州民主化运动”和“6·10民主抗争”这韩国三大民主化运动理念,连同已入宪的“4·19革命”一道列入宪法序言。
经济方面,修宪案新增“共生”概念,进一步加强经济民主化。总纲方面,修宪案新增首都条文,以法律形式规定首都有关条例。修宪案中还加强地方自治和地方分权的相关条文,体现出文在寅政府赋予地方自治权,加强地方自治行政、立法和财政权,建立地方分权国家的意志。
此外,考虑到国际社会对韩国人权水平的期待和在韩居住的200万外国人,修宪案还将基本权的主体由“国民”扩大为“人类”。由此,不仅是持韩国国籍者,在韩国逗留的外国人也被包括在拥有基本权利的对象中。
根据韩国法律规定,修宪案可由总统或国会提议,须得到国会三分之二的议员支持才能获得通过,并在全民公投中获得接受方可施行。
《环球时报》说,文在寅多次强调有必要通过提前修宪完善国家治理体系,而现在正是修宪的合适时机。不过韩联社19日的社评认为,从当前国会议席分布和主要在野党的态度看,在6月地方选举时进行修宪国民投票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政府26日提出修宪案,要获得国会议员三分之二的赞成也几乎不可能。
《朝鲜日报》报道说,不少在野党议员表示,“除了民主党以外的所有政党都反对青瓦台主导修宪”。《东亚日报》报道说,自由韩国党发言人质疑把一些“左派”民主运动纳入宪法序言的做法。
民调公司Realmeter 22日发布的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59.6%的韩国人赞成文在寅提出的修宪案,28.7%的受访者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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