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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道教商业化遭诟病 原国家宗教局副局长:长此以往自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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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道教商业化遭诟病 原国家宗教局副局长:长此以往自绝生路

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在国新办4月3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佛教和道教商业化的倾向越来越严重,为全社会所诟病和指责,损害了佛教和道教的社会形象,影响其自身的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4月3日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在国新办4月3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佛教和道教商业化的倾向越来越严重,为全社会所诟病和指责,损害了佛教和道教的社会形象,影响其自身的健康发展。

陈宗荣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佛教和道教商业化的具体表现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通过投资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寺庙的方式来聚敛钱财;二是寺庙和宫观作为一个赚钱的工具,把它承包甚至推向资本市场,打包上市;三是一些不是佛教的寺庙和道教的宫观举行佛教活动、道教活动,来收取门票、收取布施,乱设功德箱、乱烧香、乱放生等等,通过这个方式来赚钱;四是一些佛教的僧人和道教的道士受商业化的影响,戒律松驰、追名逐利,通过各种方式追求钱财。

“这种商业化的方式侵害了佛教和道教自己的权益,因为他们拉走了很多的信众,很多信众把布施给假僧假道,或者把寺庙当成盈利场所的这些人。”陈宗荣表示,目前的佛教和道教商业化方式损害了自身的形象,长期这样发展下去,自己就会把自己毁灭了。

长期以来,佛教和道教商业化的问题就一直备受诟病,“名山被上市”、“寺庙被承包”、“僧尼被假冒”等等乱象层出,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多种措施来遏制佛教和道教过度商业化。比如在去年底12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就从10个方面提出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具体举措。

上述意见明确规定,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质,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场所。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享有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必须交由佛教道教界管理使用。并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非宗教活动场所、团体、院校不得开展宗教活动,不得收取宗教性捐献。

2017年9月7日对外公布的修订后《宗教事务条例》也明确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财产和收入应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分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在4月3日的发布会上,陈宗荣也表示,近年来在佛教和道教界和社会有关方面强烈呼吁下,党和政府对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高度重视。

他介绍,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中央有关部门发了多个文件,通过这些文件明确佛教和道教的商业化是非标准和政策界限;同时加强李督查,采取重点案例督办和重点案件曝光。另外,联合有关部门联合督导,通过这些方式来督查改正,并且针对乱建露天大佛等活动进行专项整治。

“我们把佛教寺庙和道教宫观的数据基本信息在网上公开,让社会搞清楚哪些佛教寺庙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另外也把佛教寺庙和道教宫观公开挂牌,信众一看挂着牌子的就是真的佛教寺庙、道教宫观,不挂牌的肯定就是假的。”陈宗荣说道,还倡导佛教信徒和道教信徒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指导佛教教徒加强道风建设等等,采取了几个方面的工作,有效的遏制了商业化的问题。

但同时陈宗荣也指出,佛道教商业化倾向的遏制难度比较大,今后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去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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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道教商业化遭诟病 原国家宗教局副局长:长此以往自绝生路

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在国新办4月3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佛教和道教商业化的倾向越来越严重,为全社会所诟病和指责,损害了佛教和道教的社会形象,影响其自身的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8年4月3日发表《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原国家宗教事务局副局长陈宗荣在国新办4月3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表示,佛教和道教商业化的倾向越来越严重,为全社会所诟病和指责,损害了佛教和道教的社会形象,影响其自身的健康发展。

陈宗荣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佛教和道教商业化的具体表现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通过投资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和寺庙的方式来聚敛钱财;二是寺庙和宫观作为一个赚钱的工具,把它承包甚至推向资本市场,打包上市;三是一些不是佛教的寺庙和道教的宫观举行佛教活动、道教活动,来收取门票、收取布施,乱设功德箱、乱烧香、乱放生等等,通过这个方式来赚钱;四是一些佛教的僧人和道教的道士受商业化的影响,戒律松驰、追名逐利,通过各种方式追求钱财。

“这种商业化的方式侵害了佛教和道教自己的权益,因为他们拉走了很多的信众,很多信众把布施给假僧假道,或者把寺庙当成盈利场所的这些人。”陈宗荣表示,目前的佛教和道教商业化方式损害了自身的形象,长期这样发展下去,自己就会把自己毁灭了。

长期以来,佛教和道教商业化的问题就一直备受诟病,“名山被上市”、“寺庙被承包”、“僧尼被假冒”等等乱象层出,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多种措施来遏制佛教和道教过度商业化。比如在去年底12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中,就从10个方面提出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具体举措。

上述意见明确规定,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非营利性质,严禁商业资本介入佛教道教,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投资或承包经营佛教道教场所。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不享有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必须交由佛教道教界管理使用。并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假借佛教道教名义开展活动、谋取利益。非宗教活动场所、团体、院校不得开展宗教活动,不得收取宗教性捐献。

2017年9月7日对外公布的修订后《宗教事务条例》也明确规定,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财产和收入应当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公益慈善事业,不得用于分配。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禁止投资、承包经营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

在4月3日的发布会上,陈宗荣也表示,近年来在佛教和道教界和社会有关方面强烈呼吁下,党和政府对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高度重视。

他介绍,国家宗教事务局联合中央有关部门发了多个文件,通过这些文件明确佛教和道教的商业化是非标准和政策界限;同时加强李督查,采取重点案例督办和重点案件曝光。另外,联合有关部门联合督导,通过这些方式来督查改正,并且针对乱建露天大佛等活动进行专项整治。

“我们把佛教寺庙和道教宫观的数据基本信息在网上公开,让社会搞清楚哪些佛教寺庙是真的,哪些是假的,另外也把佛教寺庙和道教宫观公开挂牌,信众一看挂着牌子的就是真的佛教寺庙、道教宫观,不挂牌的肯定就是假的。”陈宗荣说道,还倡导佛教信徒和道教信徒文明敬香、合理放生,指导佛教教徒加强道风建设等等,采取了几个方面的工作,有效的遏制了商业化的问题。

但同时陈宗荣也指出,佛道教商业化倾向的遏制难度比较大,今后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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