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日,在法院签下一纸调解协议后,追偿6年的李金平被正式告知,肇事者拖欠的医疗费赔偿款很快就会打到她的卡上。
“通过向法院申请执行,今天终于拿到了医疗费赔偿款,真不容易。”李金平说。
5月4日,江苏省连云港法院集中对12起拒执犯罪案件的13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上述案例是其中之一。
2012年6月1日,骑电动三轮车的李金平被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撞倒。李金平受了重伤,电动三轮车也报废了。经赣榆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小型普通客车的车主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他(王某)当时把我送到县医院后,丢下2000元就走掉了,剩下的巨额医药费都是我自己贷款垫付的。”64岁的李金平告诉界面新闻,由于这次事故,她前后做了三次手术,花费近十万元。因经济拮据,她甚至为此借了高利贷。
由于找不到王某,又拿不到赔偿医疗费,李金平到赣榆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此后,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李金平先期医疗费59806.46元。但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李金平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
“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王某一直逃避执行,不仅全家迁出赣马镇芦上堰村,搬至外地居住,而且将其之前经营的超市也转给他人不再经营,将个人名下财产转移躲避执行。”赣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怡鹏说,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到赣马镇芦上堰村执行,均未能发现王某下落,也未能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张怡鹏说,后来,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王某在赣榆区青口镇一处高档小区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其行为涉嫌拒执罪。王某具有明显的抗拒执行的主观故意,属于有执行能力而抗拒执行情形,依法应予以刑事处罚。法院遂收集证据材料以涉嫌拒执罪将王某移送公安机关。案发后,王某的家人主动到法院承认错误并交纳全部赔偿款。2018年4月6日,王某被带到赣榆区人民法院,再次收到司法拘留决定书。
5月4日,随着审判员敲下法槌,赣榆区人民法院以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之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此后,最高法院对各地推进展开专项督导检查。
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突破口在哪里?这是摆在全国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一般而言,执行难需要区分“执行不能”与“难以执行”。“执行不能”是当事人应当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诉讼风险。要“基本解决执行难”,就要瞄准“难以执行”,即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使得申请执行人不能及时、全部得到执行款项的案件。
“我们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依托刑罚手段,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努力让裁判的权威得到彰显。”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长洲介绍,连云港法院将打击拒执行为作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阶段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只有打出声势、打出声威,坚持‘以打促执’,才能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界面新闻从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2017年10月以来,连云港市两级法院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案件588件,立案168件,正在审理65件,判决34件,公安机关协助扣押被执行人2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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