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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风险:高净值家族一个疏忽就可能交「高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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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风险:高净值家族一个疏忽就可能交「高学费」

无论是家族财富的管理还是传承,都不可避免会涉及国内和国外的税务问题。站在财富拥有者的角度,一般都是希望其负担的税务成本越少越好。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科学、合理避税与逃税是有着本质差别的。

一个人的资产流动路径大致是这样的:创造财富→管理财富→财富增值→财富传承,在这四环中的每一环都会经历很多风险,而税收风险在每个环节中都会遇到。财富管理与传承进入「私人定制」时代。

 

而在中国,遗产税的到来可能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对不少超高净值人士来说,他们并不知道自己部分的资产已经面临了遗产税,很多超高净值人士在海外配置了资产,也有移民安排,但是由于没有进行税务筹划,直到后来才发现,由于移民到了「全球征税」的国家,自己名下的财产都将面临自己一年都不会去几次的国家的巨额税单,如果不缴纳,将面临大笔罚款;或者在国外购置的个人名下的房产未来在继承的时候需要实现缴纳遗产税,有的地方遗产税税率高达40%。

一个小疏忽,交出去的「学费」可能就是数千万美元,甚至更多。

「 阳光 」之下,全球税务透明化

什么是 「税务透明化 」?就是你的资产无论在世界上哪个国家或地区,都会由银行汇报给你的身份所属国(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如果制度完全建立,那么你的财富将完全无处藏身,将在阳光下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

2014年 10月 29日,在柏林召开的 「透明度和税收情报交换全球论坛 」上,所有 OECD成员国 G20成员国和世界主要金融中心均签署了新的税收情报自动交换 OECD/G20标准,93个国家或地区承诺执行全球 CRS,51个国家签署了多变主管当局协定。中国于 2015年12月17日正式加入全球税务信息主动交换的情报系统。至去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 56个国家或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将会主动呈报给中国税务机关;到今年9月,将有另外 40个国家或地区加入到上述行列之中。

可以想象,在未来1~2年内,个人财富在政府间将完全透明化。各国政府将会清楚掌握其公民下的银行存款、金融性资产的情况,个人想要藏匿资产将变得几乎不可能,现在的解决路径就是在全面撒网实施前,采取合规的架构安排资产。

遗产税:「 二次分配 」 有效工具

当下,中国政府越来越注重通过社会财富 「二次分配 」的方式缓解巨大的贫富差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从这一角度来说,遗产税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工具。

遗产税征收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总遗产税制,特征是 「先税后分 」,即先就死亡者遗留的财产净值课税,再把税后财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第二种是分遗产税制,特点就是 「先分后税 」,纳税人是继承人,因而分遗产税制也称为「继承税 」。第三种则是混合遗产税制,即在遗产分割前征税并对分割后继承财产征收继承税。

虽然中国具体何时推出遗产税尚未可知,但是可以看到与其相配套的房地产统一登记、中国公民海外资产申报制度等目前都已经逐步建立,可见,推出遗产税是迟早的事情。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来看,遗产税也是比较常见的税种。中国公民到这些实行遗产税的国家或地区置业或者移民到这些国家,日后发生遗产继承时如果没有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就可能导致补缴税款甚至缴纳一笔不菲的滞纳金。

移民与海外置业带来的税务影响

目前,中国高净值人群到国外置业尤其是购买房地产已经成为热潮。

根据胡润拜服中文网公布的研究数据,高达 80%的受访高净值人群表示在未来有海外投资需求,超过半数已有海外投资经验,而地产成为最为热衷的海外投资标的,占海外投资最大比重,超过四成。投资目的国家中,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最受中国投资者欢迎。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中国高净值个人到海外投资置业,应对投资目的国的税收制度要有充分的了解,否则就可能会产生预料之外的税务成本。

在国内,中国高净值人士往往没有主动进行税务申报或者申报不充分、不完整。然而在完成移民后,把这样的习惯带到移民入籍的国家,后果可能就会很严重。

以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先生的税务风波为例,由于其持有的美国绿卡,因为应就其全球收入向美国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有媒体报道,「根据宗庆后的长期税务顾问,位于加州的一家会计事务所向IRS所提供的信息,宗庆后每年申报纳税的收入都相当少,并未就其全球收入报税。」

不出意料,后来美国税务部门果然向其送达文件,要求补交 1600万美元的税款。宗庆后申辩认为其绿卡由于多年来在美国居住不足法定时间已经失效,殊不知,除非经法定程序并经证实宣布,持有的绿卡不会自动消失,因此绿卡持有者仍需就其全球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另外,如果绿卡持有人在过去 15年中持卡时间超过 8年,则可能需要遵守美国的弃籍规定,缴纳一定的所得税方可 「脱美 」。

放弃绿卡涉及的税务问题

比如移民美国后,高净值人士应该适用美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就其在全球范围内的财产向美国政府交税。很多人在移民后意识到了这一点,尤其是那些身价不菲、拥有巨额资产的人,在移民以后才会意识到拥有美国绿卡反而成为一种累赘。不少人因此打算放弃美国绿卡。

正如上述案列一样,很多人对放弃美国绿卡存在误区,认为只要自己不是经常在美国居住,不满足法定居住时间,绿卡就会自动失效,自己就不再是绿卡持有者因而无须再依照美国税法交税。事实并非如此。按照规定,放弃绿卡应当向美国在世界各地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备案,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绿卡。另外,如果弃籍者拥有相当身价并符合一定条件,则面临报税弃籍税要求。

一般来说,放弃绿卡以后,只要履行完毕正常的税务清缴程序,当事人使不再继续承担美国联邦所得税法项下的缴税义务。然而,那些富有并且持卡时间较长的绿卡持有人的情况并非如此。根据美国税法,如果当事人过去 15年中至少拥有绿卡 8年,且其名下资产达到一定价值,则在其申请放弃美国绿卡时,必须就其全球资产假设在离境时以公允市场价出售所得利润交纳出境税,也称作弃籍税。因此,美国的税务问题是在进行移民规划时应考虑的因素,但这并不等于因此而不考虑美国移民。通过专业人士的提前筹划,可以优化安排,从而合理降低税负。

本文由Grace 据《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一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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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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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风险:高净值家族一个疏忽就可能交「高学费」

无论是家族财富的管理还是传承,都不可避免会涉及国内和国外的税务问题。站在财富拥有者的角度,一般都是希望其负担的税务成本越少越好。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科学、合理避税与逃税是有着本质差别的。

一个人的资产流动路径大致是这样的:创造财富→管理财富→财富增值→财富传承,在这四环中的每一环都会经历很多风险,而税收风险在每个环节中都会遇到。财富管理与传承进入「私人定制」时代。

 

而在中国,遗产税的到来可能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对不少超高净值人士来说,他们并不知道自己部分的资产已经面临了遗产税,很多超高净值人士在海外配置了资产,也有移民安排,但是由于没有进行税务筹划,直到后来才发现,由于移民到了「全球征税」的国家,自己名下的财产都将面临自己一年都不会去几次的国家的巨额税单,如果不缴纳,将面临大笔罚款;或者在国外购置的个人名下的房产未来在继承的时候需要实现缴纳遗产税,有的地方遗产税税率高达40%。

一个小疏忽,交出去的「学费」可能就是数千万美元,甚至更多。

「 阳光 」之下,全球税务透明化

什么是 「税务透明化 」?就是你的资产无论在世界上哪个国家或地区,都会由银行汇报给你的身份所属国(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如果制度完全建立,那么你的财富将完全无处藏身,将在阳光下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

2014年 10月 29日,在柏林召开的 「透明度和税收情报交换全球论坛 」上,所有 OECD成员国 G20成员国和世界主要金融中心均签署了新的税收情报自动交换 OECD/G20标准,93个国家或地区承诺执行全球 CRS,51个国家签署了多变主管当局协定。中国于 2015年12月17日正式加入全球税务信息主动交换的情报系统。至去年9月,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 56个国家或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将会主动呈报给中国税务机关;到今年9月,将有另外 40个国家或地区加入到上述行列之中。

可以想象,在未来1~2年内,个人财富在政府间将完全透明化。各国政府将会清楚掌握其公民下的银行存款、金融性资产的情况,个人想要藏匿资产将变得几乎不可能,现在的解决路径就是在全面撒网实施前,采取合规的架构安排资产。

遗产税:「 二次分配 」 有效工具

当下,中国政府越来越注重通过社会财富 「二次分配 」的方式缓解巨大的贫富差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社会公平,从这一角度来说,遗产税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工具。

遗产税征收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总遗产税制,特征是 「先税后分 」,即先就死亡者遗留的财产净值课税,再把税后财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第二种是分遗产税制,特点就是 「先分后税 」,纳税人是继承人,因而分遗产税制也称为「继承税 」。第三种则是混合遗产税制,即在遗产分割前征税并对分割后继承财产征收继承税。

虽然中国具体何时推出遗产税尚未可知,但是可以看到与其相配套的房地产统一登记、中国公民海外资产申报制度等目前都已经逐步建立,可见,推出遗产税是迟早的事情。从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来看,遗产税也是比较常见的税种。中国公民到这些实行遗产税的国家或地区置业或者移民到这些国家,日后发生遗产继承时如果没有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就可能导致补缴税款甚至缴纳一笔不菲的滞纳金。

移民与海外置业带来的税务影响

目前,中国高净值人群到国外置业尤其是购买房地产已经成为热潮。

根据胡润拜服中文网公布的研究数据,高达 80%的受访高净值人群表示在未来有海外投资需求,超过半数已有海外投资经验,而地产成为最为热衷的海外投资标的,占海外投资最大比重,超过四成。投资目的国家中,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国家最受中国投资者欢迎。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中国高净值个人到海外投资置业,应对投资目的国的税收制度要有充分的了解,否则就可能会产生预料之外的税务成本。

在国内,中国高净值人士往往没有主动进行税务申报或者申报不充分、不完整。然而在完成移民后,把这样的习惯带到移民入籍的国家,后果可能就会很严重。

以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先生的税务风波为例,由于其持有的美国绿卡,因为应就其全球收入向美国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有媒体报道,「根据宗庆后的长期税务顾问,位于加州的一家会计事务所向IRS所提供的信息,宗庆后每年申报纳税的收入都相当少,并未就其全球收入报税。」

不出意料,后来美国税务部门果然向其送达文件,要求补交 1600万美元的税款。宗庆后申辩认为其绿卡由于多年来在美国居住不足法定时间已经失效,殊不知,除非经法定程序并经证实宣布,持有的绿卡不会自动消失,因此绿卡持有者仍需就其全球收入进行纳税申报。另外,如果绿卡持有人在过去 15年中持卡时间超过 8年,则可能需要遵守美国的弃籍规定,缴纳一定的所得税方可 「脱美 」。

放弃绿卡涉及的税务问题

比如移民美国后,高净值人士应该适用美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就其在全球范围内的财产向美国政府交税。很多人在移民后意识到了这一点,尤其是那些身价不菲、拥有巨额资产的人,在移民以后才会意识到拥有美国绿卡反而成为一种累赘。不少人因此打算放弃美国绿卡。

正如上述案列一样,很多人对放弃美国绿卡存在误区,认为只要自己不是经常在美国居住,不满足法定居住时间,绿卡就会自动失效,自己就不再是绿卡持有者因而无须再依照美国税法交税。事实并非如此。按照规定,放弃绿卡应当向美国在世界各地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备案,并提交符合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绿卡。另外,如果弃籍者拥有相当身价并符合一定条件,则面临报税弃籍税要求。

一般来说,放弃绿卡以后,只要履行完毕正常的税务清缴程序,当事人使不再继续承担美国联邦所得税法项下的缴税义务。然而,那些富有并且持卡时间较长的绿卡持有人的情况并非如此。根据美国税法,如果当事人过去 15年中至少拥有绿卡 8年,且其名下资产达到一定价值,则在其申请放弃美国绿卡时,必须就其全球资产假设在离境时以公允市场价出售所得利润交纳出境税,也称作弃籍税。因此,美国的税务问题是在进行移民规划时应考虑的因素,但这并不等于因此而不考虑美国移民。通过专业人士的提前筹划,可以优化安排,从而合理降低税负。

本文由Grace 据《私人财富管理与传承》一书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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