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已经存在了30多年的超生罚款制度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越来越多的人建议取消这一制度。但截至目前,卫生计生委主管部门对此并不退让。
《第一财经日报》12月9日报道称,12月8日,一万多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士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法制办,呼吁取消“社会抚养费”,随信寄去的,是一本厚达834页的联署者留言簿。这些联名人士来自各行各业,包括教师、公务员、工程师、医生、工人等。
而就在一个月前的11月27日,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等6名全国人大代表也联名向全国人大发出建议书,建议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
12月3日,针对社会质疑和建议取消社会抚养费问题,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宣传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宋树立公开表示,目前《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已上交国务院法制办送审,他说:“从这个层面上讲,收与不收已经不是我们去决定的。从卫计委的层面,我们不会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
宋树新提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是国家卫计委在今年11月20日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虽然“送审稿”相对于2002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在细节上有了进步,比如规定了征收主体、明确了征收标准,但主管部门的表态引起了社会对“社会抚养费”制度进一步的关注,也引起了取消派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合法性以及多年来巨额罚款去向的质疑。
新华社在12月8日的一篇相关报道中披露,1980年代以来,全国共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超过1.5万亿元。目前,全国每年征收的“社会抚养费”约为200亿元。这些罚款到底有多少入了国库,人们不得而知。
“社会抚养费”始于1980年代初期,当时被称为“超生罚款”,是中国计划生育政策的一项独特产物。1992年“超生罚款”被改称“计划外生育费”。在1996年《行政处罚法》出台并明确对于超计划生育的不得给予罚款、但可以征收“计划外生育费”的背景之下,财政部、国家计生委在2000年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将“计划外生育费”改为“社会抚养费”。200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将“社会抚养费”明确规定下来。
“‘社会抚养费’一开始就是干预老百姓生育的计生罚款,作为现代国家,这个制度很粗暴,不应该成为现代文明社会的行政行为,所以后来就起了个好听名字叫‘社会抚养费’。”计划生育专家、上海社科院教授梁中堂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说。梁中堂从1978年开始就加入中国人口政策讨论,一开始就反对独生子女政策。在他的努力下,1985年国家特批他选择山西翼城县试点他的二胎晚育理论,成为中国人口政策的特区。
自“社会抚养费”出台之日,就开始暴露出征收主体混乱、征收标准不同以及资金去向不明等问题,且各地不断出现暴力征收事件。“社会抚养费”逐渐成为社会的众矢之的,并遭到了越来越多的反对之声。近两年来,质疑和反对声音更多,且不断有公众要求有关部门公开资金去向等相关信息。
2013年7月11日,浙江碧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有水向全国31个省级卫计、财政部门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总额及使用情况。8月底,他开始陆续收到17个省份计生或财政部门依申请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总计165亿元。其中,江西最高,33.8亿余元;其次是四川,24.5亿余元。但他在接受界面采访时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没有任何一个省份的计生或财政部门依据他的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预算情况或用途。
根据财新网2012年7月的报道,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等15位国内法学、人口学学者联名签署修法建议书,寄送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这些学者认为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中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立法者应全面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对公民生育权的限制,废止生育审批制度,废止社会抚养费制度。
湛中乐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修法意见书寄出去之后没有收到回馈。他说:“我们还准备再次上书。”
在中国人口下降以及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去年11月份,中国出台了一项新的措施,允许更多的城市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吴有水认为,目前,中国老龄人口比例加大,新生人口数量减少,即使全面放开二胎也挽救不了中国人口下降的趋势。更关键的是,他注意到,根据国家卫计委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符合条件的1100万对夫妇当中,只有70万对提出申请,申请率不足7%。
在此情况下,反对“社会抚养费”制度的人士认为,所谓通过社会抚养费达到计划生育的目的就纯粹变成托词了。但宋树立在12月3日的表态中还称,之所以不会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因为如果取消了会对响应国家号召、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不公平。
对此,吴有水说:“超生罚款什么时候公平过吗?如果说多生小孩占用社会资源要征收社会抚养费,那不生孩子的人是不是要给他奖励?”
事情是如此巧合。根据《第一财经日报》12月9日的报道,12月7日,200多名自称“严格遵守了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联名向国家卫计委寄出了一份《“社会资源节约型贡献奖”申请书》,“求公平求奖励”。这些人士有单身青年、已婚未育和丁克群体。《申请书》中提到,“作为严格贯彻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体,我们为国家节省了巨大的社会公共资源,因此理应将征收的社会抚养费补偿给我们这一广大主要贡献群体,并且给予我们一定的奖励,从而更加广泛地维护社会公平。”
梁中堂说:“政府不同意取消社会抚养费的原因在于,计划生育政策尚未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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