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行人是不可能在高速道上行走的,危险可想而知,但还是会看见高速上有行人,比如在高速上等车、拾荒者、精神不正常的行人等等。
相信不少朋友都有同样的疑问,不小心开车撞死了行人怎么办?会不会判刑?
高速上车辆行驶速度非常的快,行人要是来个横穿马路,自己是进行躲避还是直撞撞上,这后果可能都很严重。
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了,所以争议也非常的大,大家都熟知在封闭的高速路上行走,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交通法》第67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现在开始说到重点大家关心的话题了,具体如何判,这还是需要分情况,不过要明确的一点驾驶者是需要进行负责的,车主在高速上驾驶有“疏于观察交通路况”的违法行为,至少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如果是撞的是无家属的行人,这怎么赔?
撞的是精神病人,或者是流浪者,此类没有家属的,交警通常会判对方为主要责任,驾驶者属于次要责任,最后处理对方的丧葬费用就行。
那行人精神异常且有家属的情况,如何赔偿?
即使驾驶者不超速,属于正常驾驶,但把对方撞死了,且对方有家属的情况,这就比较难处理了。
交警可能会判个同等责任,也就是拿前面说的驾驶者仍然存在“疏于观察交通路况”的违法行为。
那最后会不会被判刑呢?
如果驾驶者不存在故意撞死他人的行为,行为高速上行走违法,驾驶者正常驾驶的状态,驾驶者负次要责任或则同等责任,而我国交通事故责任为主要责任以上才可以被以交通事故肇事罪起诉的。
所以根据上述不存在故意行为的,驾驶者撞死了人,是不会被判刑。
在高速上行驶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了行人,避免意外的发生,可以首先采取鸣喇叭,闪灯等方式提醒对方,确定后方安全后也可以进行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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