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虽然无需与他人争家产,但仍然可能面临继承难题。
父母意外离世,没有留下遗嘱,独生子女对父母财产情况不得而知,银行、证券公司拒绝查询。为了查清父母的遗产状况只能通过诉讼,但继承人只有自己一人,走到法院也只能靠虚假诉讼。
独生子女继承的困境,怎么破?
一、独生子女打继承官司 法院天天见
一般人会认为家里孩子多,结过几次婚,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才会去立遗嘱,而家庭关系简单、孩子少的家庭,立遗嘱应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但现实往往与人们的美好愿望是相反的,在实际办案中,我们发现,独生子女家庭不立遗嘱的风险有时还要大于非独生子女的家庭。
某法院法官指出,独生子女在遗产信息不明的情况下,继承难问题已经在司法个案中显现出来,应引起重视。“公民财产日渐增多,且财产形式多样化、财产分布多元化。由于独生子女家庭已成主流家庭模式,子女如果不与父母同住,父母突发意外或疾病未订立遗嘱或交代身后事等,就会导致作为唯一继承人的独生子女,因为不了解父母遗产却又无法查明,而引发继承难题。”
北京某基层法院民庭就曾经在3个月内受理4起独生子女继承纠纷案。这4起继承案件中,除一起为独生子女起诉保姆外,其他3起都是独生子女起诉亲属。
二、智慧在民间?花样百出
1、请表哥帮忙起诉 只为查清父母遗产
张蓉在杭州工作,之前她一直请保姆照顾在北京的父母。2011年,张蓉的母亲去世后,父亲也因突发心脏病去世。办理完父亲的后事,张蓉晃过神来,爸妈留下多少遗产她全然不知。因为只有张蓉一个女儿,且张蓉的爷爷奶奶及姥姥姥爷也早都离世,张蓉的父母并未订立遗嘱。张蓉拿着父母的身份证去银行查询存款被拒。银行称,查询存款必须由查询人提供存款凭证。如果继承人仅有被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没有存款凭证和账号密码,银行无法办理查询业务。
无奈之下,张蓉只好“设计”和表哥打起遗产纠纷官司,表哥以对大姨和姨夫生前赡养较多为由,起诉表妹要求酌情分配给他部分遗产。进入诉讼程序后张蓉申请法院查询,才得知遗产范围,继承事宜才得以处理。
2、丈夫起诉妻子 要求继承房产股票
刘先生今年40多岁,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万余股银行股票由刘先生的母亲郝老太太处理。最近郝老太太也病故了。刘先生在处理母亲后事之后,准备继承遗产时,却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刘先生要求继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确认刘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他想起诉,但自己是独生子,没有其他同为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又都去世了,他能起诉谁呢?
万般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起诉妻子,要求法院判决其继承股票和房产。法院审查后认为,刘先生的妻子并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刘先生只能撤回起诉,另寻办法。如果继承人是独生子女,又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还不清楚父母财产信息的,想通过诉讼途径查明遗产继而继承几乎是不可能的。
3、企图伪造遗嘱 律师一眼看穿
王某是位80后,父母经商多年,小有家产,只有他一个儿子,所以父母从来也没想过要立遗嘱。去年接父母一同出门旅游的途中不幸发生车祸,父母双双罹难。王某在悲痛中,处理完了双亲的后事。许久回过神后,才想起继承这个事情。去找了银行之后却被告知无法取得父母存款。
到法院起诉,也不知道要起诉谁。朋友建议他,弄份遗嘱不就顺顺当当了。王某动起了歪念头,但是也怕伪造遗嘱带来不好的后果,便又咨询了律师。律师一眼看穿他的企图,警告他这是违法的,会被剥夺继承权。王某吓出了一身冷汗。
三、律师解读:独生子女继承少了争产,却多了麻烦
孩子多的家庭常见争产纠纷,独生子女家庭没有这个烦恼,但是继承程序仍可能很麻烦。若无法通过公证办理继承,打官司则要有原告、被告,但若独生子女是唯一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其提起遗产继承或确认权利的诉讼,根本没有适合的被告。法院都无法受理,更别奢望查清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了。
而民诉法虽规定了特别程序,没有被告也能起诉,但也仅限于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几类,对确认继承人继承身份的程序尚存法律空白。
那些认为独生子女家庭就不需要遗嘱的人,该醒醒了!一旦出现意外,继承会出现各种麻烦。
首先,父母的财产在哪里?
如果父母去世前没有说清楚银行的存款,孩子去找哪家银行都不知道,更别提去取款了。即使知道哪家银行,没有密码想直接支取存款或者挂失?那是绝不可能的。如果父母经商,在外可能还有不少货款或者债权,这种事情一般也不会告诉孩子,去世前没有说清楚,那不就都便宜别人了?
其次,要是孩子未成年,孩子的未来谁负责?
年轻的父母要是一走,留下膝下无依无靠的子女,那麻烦事又来了。如果没有遗嘱,如何确定孩子的监护人呢?又由谁来代为保管遗产呢?如果监护人迟迟定不下来,孩子也没办法办理继承,父母留下的财产再多也只能看着,甚至可能流失、被转移或被侵吞。更何况,这么大的财产留给了监护人,父母真的放心吗?
最后,要是起诉,谁来当被告?
继承人独苗一根,没有遗嘱办不了公证,想去法院打官司连被告都找不到。与多子女家庭相比,独生子女家庭立遗嘱的理由似乎少了一个,但残酷的现实并不让人觉得轻松。
四、律师支招 破解独生子女继承困境
1、终极办法:建议修改法律
有法官建议,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应当增加对当事人法律地位确认的特别程序。父母离异或者父母双亡的成年独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死亡,又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可以判决的形式确认当事人为唯一继承人。当事人可以依据法院的判决书要求银行变更账户或者支取账户中的存款等。或者法院受案后向相关金融机构开具协查函,调查被继承人的财产情况,以弥补法律空白,让继承人可以了解遗产情况,通过合法程序继承。
2、父母早立遗嘱 财产继承早作打算
修法并非指日可待,但继承天天在发生。在未修法前,建议:
1)作为独生子女的父母,若自己的父母已经不在,独生子女是唯一的继承人,那么父母应该尽早订立遗嘱,还可将遗嘱进行公证。
2)若孩子是未成年子女,建议在遗嘱中明确未成年子女的继承和监护问题;更重要的是,遗产的范围及遗产的具体状况都应在遗产中明确,列出银行账户及密码。若有条件,最好将遗嘱交给遗嘱执行人。
3)需进行继承的财产也应早作打算。例如关于银行存款,事先可在银行进行代理取款手续的文件准备,继承人取款时就能得到银行配合,这样银行存款的继承可以不必进行公证,更不用通过诉讼。
4)早立遗嘱还有一个好处。父母可以遵照自己的意愿安排财产,例如若希望将全部或者大部分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立遗嘱后就可避免财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3、若无遗嘱且无其他继承人 公证继承最省事
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未留下遗嘱,当独生子女是唯一继承人且无法查明遗产范围时,遗产继承最好的方式是进行继承权公证。此类诉讼中只有一个继承人,没有被告故无法提起继承诉讼。
办理继承公证确认其继承人身份,需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若无法提供可以委托公证处查询;(4)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继承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或者其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政府出具。继承人已经死亡的,须在证明上注明何时、何地死亡、生前住址,并尽可能提供原始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的遗嘱等。
继承公证最大的困扰是需提交材料证明自己是被继承人的唯一继承人。
4、若有其他继承人 进入诉讼有方法
鉴于独生子女继承的困境,西城法院曾专门进行了调研,给独生子女继承遗产支招。
1)未成年独生子女的父母离异后,父母一方死亡的,未死亡的父或母仍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的监护人,可以代理其起诉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继父、继母等,要求分割被继承人遗产,并申请法院查明其父母生前财产状况;未成年独生子女父母双亡的,监护人可以代理未成年继承人起诉。
2)父母离异或者父母双亡的成年独生子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提起诉讼,起诉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继父、继母等,要求分割其父母生前所留遗产,并申请法院查明其父母生前财产状况。
5、若无其他继承人 诉讼继承曲线救国
1)若孩子尚未成年,可以由法院确定监护人后再办理继承手续。
2)如果不知财产的去向,可以以叔侄或者其他亲属为被告,提出确认继承诉讼,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调查。
3)如果相关单位不配合办理过户或取款手续,可以起诉相关单位要求继承。
6、大额财产家族信托也是一招妙棋
家族信托是受托人接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在家族信托中,最典型的莫过于遗产信托。遗嘱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为信托财产的管理和支配设定各种条件和要求。国外熟知的如戴安娜王妃为其两个儿子设立的遗产信托,国内熟知的如梅艳芳为其母设立的遗产信托。为独生子女设定信托,既可隔离风险,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还能实现遗产有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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