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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今年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市民需按“四分法”处理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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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今年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市民需按“四分法”处理生活垃圾

今年起,东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前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作者:程玮坚

7月18日,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东莞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一批重大事项。

会议还审定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范围及目标,制定了我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间表”“路线图”。今年起,东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前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回收利用率今年达到10%以上

方案明确了东莞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路线图”。我市将按照“由易至难、逐步推广”原则,率先在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从上述“试点”逐步扩大到全市,推进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理工作,最终实现覆盖全城、全民参与。

方案还明确了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间表”。2018年,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快完善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园林废弃物等分流分类收运处理。其中,今年全市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

到2020年底前,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设施设备,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切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按“四分法”处理生活垃圾

今后,我市将按照“四分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市民需按照规定把生活垃圾分类放入“蓝”“绿”“红”“灰”四色垃圾收集容器内——蓝色垃圾桶放置“可回收物”,绿色垃圾桶放置“易腐垃圾”,“有害垃圾”放入红色垃圾桶,其他垃圾放入灰色垃圾桶。

与此同时,我市将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有害垃圾收运系统、易腐垃圾收运系统、可回收物收运系统及其他垃圾收运系统,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闭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独立收集、运输。

按照方案要求,今后各园区、镇(街)根据“分类投放为主、二次分拣为辅”原则,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拣站和分拣中心。

探索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

在东莞方案中,引导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我市提出,各园区、镇(街)在原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内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后我市将通过设置固定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集点,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市民自行定点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

方案还提出了,东莞将积极探索智能分类。通过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有效经验,促进垃圾分类的智能化、数字化管理。今后,我市通过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服务,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

有害垃圾

生活垃圾中产生的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及传染性等特点。

主要包括:废电池(偏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易腐垃圾

餐馆、饭店、食堂、农贸市场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

主要包括:米饭、面食、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蛋壳、果核、畜禽产品内脏等。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时间表”

2018年

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中,今年全市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 、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

到2020年底前

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设施设备,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来源:东莞日报

原标题:东莞今年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市民需按“四分法”处理生活垃圾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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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今年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市民需按“四分法”处理生活垃圾

今年起,东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前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作者:程玮坚

7月18日,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东莞市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巡查)全覆盖工作方案》《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一批重大事项。

会议还审定了《东莞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明确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范围及目标,制定了我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间表”“路线图”。今年起,东莞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前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回收利用率今年达到10%以上

方案明确了东莞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路线图”。我市将按照“由易至难、逐步推广”原则,率先在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从上述“试点”逐步扩大到全市,推进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收运处理工作,最终实现覆盖全城、全民参与。

方案还明确了我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间表”。2018年,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快完善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园林废弃物等分流分类收运处理。其中,今年全市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

到2020年底前,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设施设备,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切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

按“四分法”处理生活垃圾

今后,我市将按照“四分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市民需按照规定把生活垃圾分类放入“蓝”“绿”“红”“灰”四色垃圾收集容器内——蓝色垃圾桶放置“可回收物”,绿色垃圾桶放置“易腐垃圾”,“有害垃圾”放入红色垃圾桶,其他垃圾放入灰色垃圾桶。

与此同时,我市将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调整原有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立有害垃圾收运系统、易腐垃圾收运系统、可回收物收运系统及其他垃圾收运系统,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闭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实现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独立收集、运输。

按照方案要求,今后各园区、镇(街)根据“分类投放为主、二次分拣为辅”原则,因地制宜设置垃圾分拣站和分拣中心。

探索垃圾分类智能化管理

在东莞方案中,引导市民参与垃圾分类是非常重要的一环。我市提出,各园区、镇(街)在原有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单位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辖区内居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后我市将通过设置固定的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集点,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市民自行定点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

方案还提出了,东莞将积极探索智能分类。通过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按照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推广“互联网+垃圾分类”有效经验,促进垃圾分类的智能化、数字化管理。今后,我市通过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形式,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服务,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

有害垃圾

生活垃圾中产生的有害垃圾指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具有易燃性、腐蚀性、爆炸性及传染性等特点。

主要包括:废电池(偏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易腐垃圾

餐馆、饭店、食堂、农贸市场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餐厨垃圾。

主要包括:米饭、面食、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蛋壳、果核、畜禽产品内脏等。

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时间表”

2018年

推进全市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中,今年全市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 、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

到2020年底前

公共机构及相关企业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设施设备,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来源:东莞日报

原标题:东莞今年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市民需按“四分法”处理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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