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的滴滴的合并终于引发同行的“告状”。
2月16日下午消息,易到用车已于近日正式向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举报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和杭州快智科技有限公司(快的)的合并行为未按要求向有关部门申报,严重违反中国《垄断法》,请求立案调查并禁止两家公司合并。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今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商务部还没有收到有关嘀嘀打车和快的打车相关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根据反垄断法及其相关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滴滴快的官方做出回应表示,由于两边企业均未达到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门槛,因此不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但已经在与有关部门积极汇报沟通情况。
易观国际最新发布的《中国打车APP市场季度监测报告2014年第4季度》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国打车APP累计账户规模达1.72亿,其中快的打车、滴滴打车分别以56.5%、43.3%的比例占据中国打车APP市场累计账户份额领先位置。
两家市场份额加起来远超过50%。我国《反垄断法》规定,较大企业通过并购导致市场上竞争者减少的行为,应进行事前强制申报。《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为《反垄断法》的配套法规之一,该规定要求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中任意一条的,在并购前应该向商务部主管部门申报,否则不能进行合并:
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在双方合并消息出来时,快的资深副总裁陶然曾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城市出行这个市场非常大,不光是目前大家看到的出租车、专车,还有代驾、公交、地铁等等,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我们两家在其中只占到非常小的比例。而且行业参与者也非常多,所以不存在所谓的垄断。”
业内人士对此分歧较大:一方认为,滴滴和快的的年营业额并未超过20亿元,不涉及反垄断问题;另一方则认为,拿整个出租车市场的占有率做基数是偷换概念。
以下为滴滴快的方面的官方回应:
由于两边企业均未达到有关经营者集中的申报门槛,因此不需要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但我们已经在与有关部门积极汇报沟通情况。
我们双方在城市出行领域上拥有共同的愿景,合并后双方在业务上继续平行发展,并保持各自的品牌和业务的独立性。同时,合并将提升双方效率,节省成本,并进而分享给用户。合并后两方将持续创新,将资源集中投入到产品技术的优化升级,提升用户体验,同时拉动移动出行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的企业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大价值。
用户层面,一方面用户现有的积分将继续有效,服务质量不会有任何下降,另一方面,用户将能享受更丰富的产品功能、更广的城市覆盖。
移动出行是一个创新的业务,方兴未艾,国内竞争激烈,进入门槛比较低,海外竞争对手实力强劲,我们面临的挑战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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