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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自治”模式初显成效 试点三年无一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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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自治”模式初显成效 试点三年无一违约

一项为破解农民贷款难问题的新尝试 “农村金融自治”,试图通过将村民的个人信用、金融需求纳入村集体民主自治体系,增加村经济自主权,使普惠金融最大的服务对象农民能更公平地获得便捷、实惠的基础金融服务。

图片来源:CFP

一种由农业银行推动的高度自治的农村金融模式在过去三年中,已经开始显现成效,解决了浙江省一些农村融资的难题,并且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

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的龙山镇桥一村,是一个有380多户、700多人口的浙中农村。村里的个体经济非常活跃,以五金零部件加工销售、注塑业为主,村民普遍存在融资需求。

长期以来,由于金融机构在开展农户贷款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着可贷农户难选、放贷额度难定、贷款用途难管、管理成本难降、银行风险难控五大难题,农户从银行获得贷款非常困难,而贷款难也成为困扰农民创业的一大障碍。

桥一村也不例外,长期以来存在贷款困难的问题。

2012年5月,桥一村书记朱文哲主动找到永康农行龙山支行,要求给予其村内的村民小额贷款支持。

此前,虽然农业银行已经陆续在各地推出了多种农户贷款有效模式,但农户贷款额度小、数量多、分布区域广,信息不对称,管理难度大。

在桥一村村民为贷款苦恼之际,农行也正在为探索农户贷款难的破解之道而寻求突破。而此时,永康农行正在推动金融自治村项目,但最初需要寻找到试点村。在此背景下,双方一拍即合。浙江第一个农村金融自治试点项目拉开帷幕。

2012年8月,农行永康支行正式在桥一村推行金融自治村项目,第一批共有60人申请了贷款,经过村两委初审、村内公示、农行审核等环节,最终39户村民获得了自助可循环小额贷款。经过筛选推荐的村民每户获得5万至10万不等的授信额度,村书记朱文哲和村长朱拥军为每位农户承担连带责任。农行永康支行又在当年10月份对村委会推荐的第二批20户农户进行了准入调查,于11月份授信入帐。2013年6月,第三批10户农户获得了100万元的贷款额度。

根据农行提供给界面新闻记者的最新数据,截至目前,桥一村农户共获得了总额600万元的农户贷款,且无一农户出现违约状况。

这一农村金融项目的核心之处在于“自治”。

农行浙江分行行长冯建龙将这一模式概括为农村金融“六自治”,即农户自荐、担保自组、借款自主、用款自律、还款自助、守信自励。

他介绍说,银行将信贷初审权限放到村级自治组织(村两委),实现自我审核、管理。村民贷款不是通过抵押担保,直接向银行申请,而是在村里自由组合5位联保村民后,向村委申请,由村委审核和公示,最后再提交银行审核,完成贷款。

在中国,村两委作为最基层的群众组织,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村两委组织最了解申请人的人品,最清楚农户的信用和家境,最能管控农村的物权,最能及时识别农户贷款风险,最能协助银行化解贷款风险。冯建龙表示,选择村两委作为信贷桥梁,将村民自治与农村金融需求、农行普惠金融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可以很好地降低农户贷款的经营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扩大业务规模。

当然,在制度设计中,农行对于村两委作为信贷纽带角色也提出了严格要求,即班子成员要有较高的威信、作风正气、团结且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能积极协助农行做好贷款调查、贷后管理、风险防范、到期收回等工作;与此同时,村级(社区)财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规范化。

相较于之前的农户贷款模式,农村“金融自治”模式将现有的农户贷款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整合。在每个“金融自治村”内都设立了宣传栏和公示栏,将贷款农户筛选、推荐、确定等过程上墙公布,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信息透明是制度设计中的关键一环。农行要求村两委必须将贷款推荐的全过程都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保证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和透明。

农行方面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为了确保农村“金融自治”模式风险可控,他们还专门设计了村两委推荐及监督机制、担保管理机制、惩戒退出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四大建立保障机制,促进该模式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农行还与村庄签订合作协议,定制回访村两委和村民,如果发现村两委在运作中出现不公正、管理混乱的情况,将取消该村的优惠或中止合作。

在完善的制度设计之下,这一模式的成效不断显现,也使得主动要求开展“农村金融自治”模式的村庄也越来越多。到2014年底,浙江省农村金融自治村由最初的1个扩大到230个,贷款余额8.46亿元,惠及农户6000余户。

“农村金融自治”模式的贷款和以往的小额贷款比,不仅手续方便,额度变大,利率也更加优惠。农行浙江省分行提供给界面新闻记者的数据还显示,仅利率优惠这一项,按照金融自治村共8.46亿元的贷款余额计算,就比以往靠民间借贷或从个别金融机构垄断的高额贷款利息为农户节省支出7500多万元。

推广农村金融自治,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户融资难的问题,还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降低了以往靠民间借贷或个别金融机构垄断的高额利息成本。这一模式也令村两委服务能力和经济自主权增强了,村委村民相互更信任了,村庄也更为和谐稳定。

当然,农村“金融自治”模式的成功与农业银行在发展县域金融方面具有的优势有关,农业银行县域资源禀赋分布与业务潜力领域高度契合。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2月底,农业银行的渠道资源覆盖了所有的县域、乡镇和75.2%的重点村,农业产业化各类业务覆盖了超过1.4亿农户。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这其中就包括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普惠。

“农村金融自治”旨在于让传统金融服务不到的老百姓能够公平地获取基础金融服务权。农行认为,“农村金融自治”有效缓解了农户贷款难,同时控制了经营风险、提高了业务效率,实现了多方共赢,这一模式具有商业可持续性和推广性价值。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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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自治”模式初显成效 试点三年无一违约

一项为破解农民贷款难问题的新尝试 “农村金融自治”,试图通过将村民的个人信用、金融需求纳入村集体民主自治体系,增加村经济自主权,使普惠金融最大的服务对象农民能更公平地获得便捷、实惠的基础金融服务。

图片来源:CFP

一种由农业银行推动的高度自治的农村金融模式在过去三年中,已经开始显现成效,解决了浙江省一些农村融资的难题,并且较好地实现了风险控制。

位于浙江省永康市的龙山镇桥一村,是一个有380多户、700多人口的浙中农村。村里的个体经济非常活跃,以五金零部件加工销售、注塑业为主,村民普遍存在融资需求。

长期以来,由于金融机构在开展农户贷款业务的过程中面临着可贷农户难选、放贷额度难定、贷款用途难管、管理成本难降、银行风险难控五大难题,农户从银行获得贷款非常困难,而贷款难也成为困扰农民创业的一大障碍。

桥一村也不例外,长期以来存在贷款困难的问题。

2012年5月,桥一村书记朱文哲主动找到永康农行龙山支行,要求给予其村内的村民小额贷款支持。

此前,虽然农业银行已经陆续在各地推出了多种农户贷款有效模式,但农户贷款额度小、数量多、分布区域广,信息不对称,管理难度大。

在桥一村村民为贷款苦恼之际,农行也正在为探索农户贷款难的破解之道而寻求突破。而此时,永康农行正在推动金融自治村项目,但最初需要寻找到试点村。在此背景下,双方一拍即合。浙江第一个农村金融自治试点项目拉开帷幕。

2012年8月,农行永康支行正式在桥一村推行金融自治村项目,第一批共有60人申请了贷款,经过村两委初审、村内公示、农行审核等环节,最终39户村民获得了自助可循环小额贷款。经过筛选推荐的村民每户获得5万至10万不等的授信额度,村书记朱文哲和村长朱拥军为每位农户承担连带责任。农行永康支行又在当年10月份对村委会推荐的第二批20户农户进行了准入调查,于11月份授信入帐。2013年6月,第三批10户农户获得了100万元的贷款额度。

根据农行提供给界面新闻记者的最新数据,截至目前,桥一村农户共获得了总额600万元的农户贷款,且无一农户出现违约状况。

这一农村金融项目的核心之处在于“自治”。

农行浙江分行行长冯建龙将这一模式概括为农村金融“六自治”,即农户自荐、担保自组、借款自主、用款自律、还款自助、守信自励。

他介绍说,银行将信贷初审权限放到村级自治组织(村两委),实现自我审核、管理。村民贷款不是通过抵押担保,直接向银行申请,而是在村里自由组合5位联保村民后,向村委申请,由村委审核和公示,最后再提交银行审核,完成贷款。

在中国,村两委作为最基层的群众组织,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村两委组织最了解申请人的人品,最清楚农户的信用和家境,最能管控农村的物权,最能及时识别农户贷款风险,最能协助银行化解贷款风险。冯建龙表示,选择村两委作为信贷桥梁,将村民自治与农村金融需求、农行普惠金融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可以很好地降低农户贷款的经营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扩大业务规模。

当然,在制度设计中,农行对于村两委作为信贷纽带角色也提出了严格要求,即班子成员要有较高的威信、作风正气、团结且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能积极协助农行做好贷款调查、贷后管理、风险防范、到期收回等工作;与此同时,村级(社区)财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管理规范化。

相较于之前的农户贷款模式,农村“金融自治”模式将现有的农户贷款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整合。在每个“金融自治村”内都设立了宣传栏和公示栏,将贷款农户筛选、推荐、确定等过程上墙公布,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信息透明是制度设计中的关键一环。农行要求村两委必须将贷款推荐的全过程都向全体村民进行公示,保证整个过程公开、公平和透明。

农行方面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为了确保农村“金融自治”模式风险可控,他们还专门设计了村两委推荐及监督机制、担保管理机制、惩戒退出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四大建立保障机制,促进该模式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农行还与村庄签订合作协议,定制回访村两委和村民,如果发现村两委在运作中出现不公正、管理混乱的情况,将取消该村的优惠或中止合作。

在完善的制度设计之下,这一模式的成效不断显现,也使得主动要求开展“农村金融自治”模式的村庄也越来越多。到2014年底,浙江省农村金融自治村由最初的1个扩大到230个,贷款余额8.46亿元,惠及农户6000余户。

“农村金融自治”模式的贷款和以往的小额贷款比,不仅手续方便,额度变大,利率也更加优惠。农行浙江省分行提供给界面新闻记者的数据还显示,仅利率优惠这一项,按照金融自治村共8.46亿元的贷款余额计算,就比以往靠民间借贷或从个别金融机构垄断的高额贷款利息为农户节省支出7500多万元。

推广农村金融自治,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户融资难的问题,还改善了农村信用环境,降低了以往靠民间借贷或个别金融机构垄断的高额利息成本。这一模式也令村两委服务能力和经济自主权增强了,村委村民相互更信任了,村庄也更为和谐稳定。

当然,农村“金融自治”模式的成功与农业银行在发展县域金融方面具有的优势有关,农业银行县域资源禀赋分布与业务潜力领域高度契合。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2月底,农业银行的渠道资源覆盖了所有的县域、乡镇和75.2%的重点村,农业产业化各类业务覆盖了超过1.4亿农户。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全方位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这其中就包括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普惠。

“农村金融自治”旨在于让传统金融服务不到的老百姓能够公平地获取基础金融服务权。农行认为,“农村金融自治”有效缓解了农户贷款难,同时控制了经营风险、提高了业务效率,实现了多方共赢,这一模式具有商业可持续性和推广性价值。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