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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网络作家的正解: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为何败多胜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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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网络作家的正解: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为何败多胜少?

庞大的原著粉丝基础,渺茫的影视改编潜力。

作者:闻人语

编者按: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几乎是过去5年来影视创作的主干道。但不得不承认,这一波改编潮当中,成功的案例少,失败的作品多,而且有成功率日渐走低之势。其中的原因何在?独舌记者闻人语既是媒体从业者,也是签约网络作家,她对个中因由有着独到的体察和分析。

今年以来,《凤囚凰》《龙日一,你死定了》《烈火如歌》《人生若如初相见》《一路繁花相送》《南方有乔木》《温暖的弦》《扶摇》《如懿传》《沙海》《天坑鹰猎》《武动乾坤之英雄出少年》《斗破苍穹》《天盛长歌》《橙红年代》《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等一系列网络小说改编剧轮番登场,使出浑身解数吸引观众视线,最终却被一部“三无剧”(无IP+无流量+无强宣发)《延禧攻略》抢去风头,不可谓不出人意料。

2011年的《步步惊心》,是网络小说改编剧起势的代表性作品。2015年秋播出的《琅琊榜》,大概是网络小说改编剧口碑和影响力的顶峰。几年过后,网络小说的势头便大不如前,如此短的花期,与网络小说的先天基因不良有关,也与后期在市场磨合过程中,摩擦出的新矛盾有密切关系。

庞大的原著粉丝基础,渺茫的影视改编潜力

IP改编剧项目策划早期,网络小说在连载过程中逐渐积累下的庞大粉丝基础,对于项目的顺利启动具有重要意义。笼罩在顶级IP头顶的光环,总是能帮助项目争取更多“金主”。同时,在游说演员上,也具有先天优势。因此在项目早期,获得IP加持,对于项目本身是利大于弊的。

项目制作阶段,如何将一本书改成影视化剧本,是IP改编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直接决定项目成败。

而当编剧介入对网络小说的改编后,一个共识是原著的粉丝积累与影视改编潜力之间并没有划上等号,阅读快感向视觉快感的转化实在太难,需要解决三个问题:首先要考虑内容的丰富性。

短篇网文因其短小精悍的特点,迅速在不同圈层之间形成传播之势,获得粉丝支持。在这一类型小说的影视化过程中,为了保证内容的丰富程度,需要做大量加法,增加新的人设和戏剧冲突。例如29万字的《烈火如歌》改编成52集电视剧,17万字的《天坑鹰猎》改编成40集电视剧,都对原著内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丰富。

这就很容易造成注水过度的问题,引发粉丝不满。

最极端的案例来自2015年的电视剧版《何以笙箫默》。原作仅12万字,不足以支撑36集电视剧的体量,电视剧讨巧地在第31集故事已经完结的状态下,以成年时代主人公的视角,重新将少年时代的剧情又演了一遍,而后4集则直接是前32集剧情的精华版。

这种做法引发了很多观众吐槽,大大拖累了电视剧口碑,而深究其背后的原因,仍然是原著内容单薄,无法支撑一部电视剧所需要的体量所致。

其次要考虑内容的合理性。

不断更是责编给网络小说创作者上的第一课,日更6000字才有可能吸引到责编注意。这种笔耕不辍的辛苦劳作,不仅帮助作家在责编处拿到优质推荐位,而且长年累月攒下来的粉丝越来越多,这个时候作家会发现,与其另开一部新文从头经营,不如可着这一部使劲儿编,似乎更省心。百万字的网文都是这样诞生的。

书粉愿意花十多年时间追完一本书(起点中文网作品《从零开始》连载时长11年),观众却不会付出这么高的时间成本盯着一部剧看。

在这种长篇网文的改编过程中,为了保证内容的合理性,需要做大量减法,节选原著某一部分进行改编。例如393万字的《武动乾坤》改编成40集电视剧(原定60集,后改为40集),550万字的《斗破苍穹》改编成45集电视剧。

这会造成爽感降低、前奏冗长的问题。

《武动乾坤》原著主打落魄少年热血逆袭的概念,改编的电视剧《武动乾坤之英雄出少年》前三十多集只看到了落魄,最后一集总算燃起来了,故事却也收官了。

最后要考虑内容的规范性。

网络小说的创作环境曾一度相当自由,为作家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提供了驰骋空间,而在喜爱猎奇的网络小说读者中,越是天马行空、惊世骇俗的题材,越容易获得关注。然而,影视剧的播出需要受到政策监管,那些过于天马行空、惊世骇俗的内容是无法在电视台、视频网站播出的。为了保证内容的规范性,必须对原著进行删改。

这有可能引起原著粉的不适。

《橙红年代》原著讲述一个畏罪逃亡的烤肠小贩,逆袭成为西萨达摩亚总理的故事。电视剧则对这一设定进行了更改,男主人公刘子光有了打击毒贩、为人民和正义而战的新身份。

如此正能量的剧情,其实已经是另外一部作品了。主流电视剧观众对此并不陌生,但这未必能满足一部分书粉的需求。

变化的市场,不变的网文

网络小说改编潜力有限的问题一直存在,这是其与生俱来的基因决定的。基因无法改变是问题之一,但是在后天适应市场环境的过程中,更加严峻的问题在于网文一直在吃老本,金字塔顶端的IP消耗殆尽,却一直没有后来者居上。

“四小天后”“中原五白”“六小公主”“八小玲珑”“十二主神”等顶级IP的生产者们无一例外,都成名于10年前。

马东曾说:“内容这件事情没有捷径,就是个笨工夫。以5年、10年为一个变迁单位,每一个时代都有流行趋势和我们所说的时代脉络。”

从1998年第一部可考的网络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诞生以来,网络小说至今已经走过20个年头。按照马东的说法,至少两个时代过去了,却再没有新的网文大神和新的国民IP诞生,而市场需求保持一如既往的生猛,供求之间的缺口只会越来越大。

而以阅文为代表的各大网站,目前采取的新作家培养机制也存在问题,马太效应显著,99%的资源集中于金字塔顶端那1%的已经成名的白金作家手中,新作家出头无望,无心参与创作。

一个鲜明案例是如今能拿到各大阅读APP开屏推荐位的网络小说,很多还是10年前那批小说。

自阅文至阿里文学,新的网络小说每天用数以万计的速度在扩充库存,然而符合影视化标准的又有几个呢?

网络小说本身已经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奢望它走上影视化之路的康庄大道,有可能吗?

IP从源头上断了,产业链下游的每一个人都别想喝到水。

笃定的资本逐利,混乱的版权管理

在网络小说之前,从来没有哪个文学版权的管理会如此混乱。

2014年12月1日,乐视影业公布电影版《何以笙箫默》主演阵容——杨幂、黄晓明,4个小时后,原作者顾漫在微博发布版权声明,称乐视影业所持有的《何以笙箫默》版权已于2014年9月10日到期,新的电影版权授权于光线影业,乐视版《何以笙箫默》构成对原作的侵权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5年12月21日,上海玄霆娱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鬼吹灯》系列作者天下霸唱诉至法院,要求天下霸唱停止使用《鬼吹灯》元素创作同人小说。

2016年4月1日,《迷雾围城》作者匪我思存发布长微博,控诉《迷雾围城》版权方紫晶泉未在授权期内完成《迷雾围城》电视剧拍摄计划,后续拍摄、发行和播出行为对其造成违法侵权,要求紫晶泉停止对《迷雾围城》的侵权行为。

2017年10月24日,起点中文网以侵犯《鬼吹灯》知名作品特有名称和虚假宣传为由,将《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出品方和天下霸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5000万。

推上台面的案例数见不鲜,私下了结的案例不胜枚举。

这种混乱的版权管理招致的官司纠纷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个关键冲突在于各方手中所持有的版权期限是不等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作者终身以及死亡后50年内拥有作品版权,但当作者将作品发表于网站并签约该网站后,网站即获得作品版权,且可在作者不知情情况下进行任意交易。一般而言,网站会将作品版权进行3——10年的切割授权。获得授权的第三方制作公司如未在期限之内完成播出计划,则网站有权收回版权再次进行交易。而取得限定版权的第三方制作公司,本身也存在以白菜价收购版权,再以天价进行二轮出售的情况。

同一部作品,版权历经四方辗转,这在纸媒时代是难以想象的。

几方为了各自的商业利益纠缠不休,项目停滞不前,观众耐心消耗殆尽。这种短视行为扼杀了IP的影视化未来,各方局限于自身利益,最大限度薅手中所持有的IP身上的羊毛,导致同一IP无法进行长线发展,怎么可能诞生《哈利·波特》《暮光之城》系列这样的成功案例呢?

这堵死的不仅是自己和对方未来进行影视化开发的路,更彻底摧毁了IP的生命。

溺于这种版权纠纷中最令人惋惜的IP非《鬼吹灯》莫属,自2005年提笔创作《鬼吹灯》系列以来,天下霸唱已经三次因这部作品与各方发生法律纠纷。

原本按部就班经营下去,《鬼吹灯》是最有可能成为系列大片的网络小说IP之一,众多读者一度指望《鬼吹灯》给声名狼藉的网络小说争口气,但是混乱的版权管理致使质量参差不齐的作品一涌而出,一次又一次令满怀期待的观众失望,受损的不仅是天下霸唱花费13年时间构建起来的《鬼吹灯》宇宙,还有观众对这一IP的信心。

来源:影视独舌

原标题:一个网络作家的正解: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为何败多胜少?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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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网络作家的正解: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为何败多胜少?

庞大的原著粉丝基础,渺茫的影视改编潜力。

作者:闻人语

编者按: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几乎是过去5年来影视创作的主干道。但不得不承认,这一波改编潮当中,成功的案例少,失败的作品多,而且有成功率日渐走低之势。其中的原因何在?独舌记者闻人语既是媒体从业者,也是签约网络作家,她对个中因由有着独到的体察和分析。

今年以来,《凤囚凰》《龙日一,你死定了》《烈火如歌》《人生若如初相见》《一路繁花相送》《南方有乔木》《温暖的弦》《扶摇》《如懿传》《沙海》《天坑鹰猎》《武动乾坤之英雄出少年》《斗破苍穹》《天盛长歌》《橙红年代》《凉生,我们可不可以不忧伤》等一系列网络小说改编剧轮番登场,使出浑身解数吸引观众视线,最终却被一部“三无剧”(无IP+无流量+无强宣发)《延禧攻略》抢去风头,不可谓不出人意料。

2011年的《步步惊心》,是网络小说改编剧起势的代表性作品。2015年秋播出的《琅琊榜》,大概是网络小说改编剧口碑和影响力的顶峰。几年过后,网络小说的势头便大不如前,如此短的花期,与网络小说的先天基因不良有关,也与后期在市场磨合过程中,摩擦出的新矛盾有密切关系。

庞大的原著粉丝基础,渺茫的影视改编潜力

IP改编剧项目策划早期,网络小说在连载过程中逐渐积累下的庞大粉丝基础,对于项目的顺利启动具有重要意义。笼罩在顶级IP头顶的光环,总是能帮助项目争取更多“金主”。同时,在游说演员上,也具有先天优势。因此在项目早期,获得IP加持,对于项目本身是利大于弊的。

项目制作阶段,如何将一本书改成影视化剧本,是IP改编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直接决定项目成败。

而当编剧介入对网络小说的改编后,一个共识是原著的粉丝积累与影视改编潜力之间并没有划上等号,阅读快感向视觉快感的转化实在太难,需要解决三个问题:首先要考虑内容的丰富性。

短篇网文因其短小精悍的特点,迅速在不同圈层之间形成传播之势,获得粉丝支持。在这一类型小说的影视化过程中,为了保证内容的丰富程度,需要做大量加法,增加新的人设和戏剧冲突。例如29万字的《烈火如歌》改编成52集电视剧,17万字的《天坑鹰猎》改编成40集电视剧,都对原著内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丰富。

这就很容易造成注水过度的问题,引发粉丝不满。

最极端的案例来自2015年的电视剧版《何以笙箫默》。原作仅12万字,不足以支撑36集电视剧的体量,电视剧讨巧地在第31集故事已经完结的状态下,以成年时代主人公的视角,重新将少年时代的剧情又演了一遍,而后4集则直接是前32集剧情的精华版。

这种做法引发了很多观众吐槽,大大拖累了电视剧口碑,而深究其背后的原因,仍然是原著内容单薄,无法支撑一部电视剧所需要的体量所致。

其次要考虑内容的合理性。

不断更是责编给网络小说创作者上的第一课,日更6000字才有可能吸引到责编注意。这种笔耕不辍的辛苦劳作,不仅帮助作家在责编处拿到优质推荐位,而且长年累月攒下来的粉丝越来越多,这个时候作家会发现,与其另开一部新文从头经营,不如可着这一部使劲儿编,似乎更省心。百万字的网文都是这样诞生的。

书粉愿意花十多年时间追完一本书(起点中文网作品《从零开始》连载时长11年),观众却不会付出这么高的时间成本盯着一部剧看。

在这种长篇网文的改编过程中,为了保证内容的合理性,需要做大量减法,节选原著某一部分进行改编。例如393万字的《武动乾坤》改编成40集电视剧(原定60集,后改为40集),550万字的《斗破苍穹》改编成45集电视剧。

这会造成爽感降低、前奏冗长的问题。

《武动乾坤》原著主打落魄少年热血逆袭的概念,改编的电视剧《武动乾坤之英雄出少年》前三十多集只看到了落魄,最后一集总算燃起来了,故事却也收官了。

最后要考虑内容的规范性。

网络小说的创作环境曾一度相当自由,为作家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提供了驰骋空间,而在喜爱猎奇的网络小说读者中,越是天马行空、惊世骇俗的题材,越容易获得关注。然而,影视剧的播出需要受到政策监管,那些过于天马行空、惊世骇俗的内容是无法在电视台、视频网站播出的。为了保证内容的规范性,必须对原著进行删改。

这有可能引起原著粉的不适。

《橙红年代》原著讲述一个畏罪逃亡的烤肠小贩,逆袭成为西萨达摩亚总理的故事。电视剧则对这一设定进行了更改,男主人公刘子光有了打击毒贩、为人民和正义而战的新身份。

如此正能量的剧情,其实已经是另外一部作品了。主流电视剧观众对此并不陌生,但这未必能满足一部分书粉的需求。

变化的市场,不变的网文

网络小说改编潜力有限的问题一直存在,这是其与生俱来的基因决定的。基因无法改变是问题之一,但是在后天适应市场环境的过程中,更加严峻的问题在于网文一直在吃老本,金字塔顶端的IP消耗殆尽,却一直没有后来者居上。

“四小天后”“中原五白”“六小公主”“八小玲珑”“十二主神”等顶级IP的生产者们无一例外,都成名于10年前。

马东曾说:“内容这件事情没有捷径,就是个笨工夫。以5年、10年为一个变迁单位,每一个时代都有流行趋势和我们所说的时代脉络。”

从1998年第一部可考的网络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诞生以来,网络小说至今已经走过20个年头。按照马东的说法,至少两个时代过去了,却再没有新的网文大神和新的国民IP诞生,而市场需求保持一如既往的生猛,供求之间的缺口只会越来越大。

而以阅文为代表的各大网站,目前采取的新作家培养机制也存在问题,马太效应显著,99%的资源集中于金字塔顶端那1%的已经成名的白金作家手中,新作家出头无望,无心参与创作。

一个鲜明案例是如今能拿到各大阅读APP开屏推荐位的网络小说,很多还是10年前那批小说。

自阅文至阿里文学,新的网络小说每天用数以万计的速度在扩充库存,然而符合影视化标准的又有几个呢?

网络小说本身已经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奢望它走上影视化之路的康庄大道,有可能吗?

IP从源头上断了,产业链下游的每一个人都别想喝到水。

笃定的资本逐利,混乱的版权管理

在网络小说之前,从来没有哪个文学版权的管理会如此混乱。

2014年12月1日,乐视影业公布电影版《何以笙箫默》主演阵容——杨幂、黄晓明,4个小时后,原作者顾漫在微博发布版权声明,称乐视影业所持有的《何以笙箫默》版权已于2014年9月10日到期,新的电影版权授权于光线影业,乐视版《何以笙箫默》构成对原作的侵权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5年12月21日,上海玄霆娱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鬼吹灯》系列作者天下霸唱诉至法院,要求天下霸唱停止使用《鬼吹灯》元素创作同人小说。

2016年4月1日,《迷雾围城》作者匪我思存发布长微博,控诉《迷雾围城》版权方紫晶泉未在授权期内完成《迷雾围城》电视剧拍摄计划,后续拍摄、发行和播出行为对其造成违法侵权,要求紫晶泉停止对《迷雾围城》的侵权行为。

2017年10月24日,起点中文网以侵犯《鬼吹灯》知名作品特有名称和虚假宣传为由,将《鬼吹灯之牧野诡事》出品方和天下霸唱诉至法院,要求赔偿5000万。

推上台面的案例数见不鲜,私下了结的案例不胜枚举。

这种混乱的版权管理招致的官司纠纷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一个关键冲突在于各方手中所持有的版权期限是不等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明确作者终身以及死亡后50年内拥有作品版权,但当作者将作品发表于网站并签约该网站后,网站即获得作品版权,且可在作者不知情情况下进行任意交易。一般而言,网站会将作品版权进行3——10年的切割授权。获得授权的第三方制作公司如未在期限之内完成播出计划,则网站有权收回版权再次进行交易。而取得限定版权的第三方制作公司,本身也存在以白菜价收购版权,再以天价进行二轮出售的情况。

同一部作品,版权历经四方辗转,这在纸媒时代是难以想象的。

几方为了各自的商业利益纠缠不休,项目停滞不前,观众耐心消耗殆尽。这种短视行为扼杀了IP的影视化未来,各方局限于自身利益,最大限度薅手中所持有的IP身上的羊毛,导致同一IP无法进行长线发展,怎么可能诞生《哈利·波特》《暮光之城》系列这样的成功案例呢?

这堵死的不仅是自己和对方未来进行影视化开发的路,更彻底摧毁了IP的生命。

溺于这种版权纠纷中最令人惋惜的IP非《鬼吹灯》莫属,自2005年提笔创作《鬼吹灯》系列以来,天下霸唱已经三次因这部作品与各方发生法律纠纷。

原本按部就班经营下去,《鬼吹灯》是最有可能成为系列大片的网络小说IP之一,众多读者一度指望《鬼吹灯》给声名狼藉的网络小说争口气,但是混乱的版权管理致使质量参差不齐的作品一涌而出,一次又一次令满怀期待的观众失望,受损的不仅是天下霸唱花费13年时间构建起来的《鬼吹灯》宇宙,还有观众对这一IP的信心。

来源:影视独舌

原标题:一个网络作家的正解: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为何败多胜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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