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世界卫生组织将游戏成瘾障碍纳入精神疾病之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也在日前将网络成瘾纳入青少年健康的主要问题范畴。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发布《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对网络成瘾的定义及其诊断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
根据《中国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释义(2018版)》,网络成瘾指在无成瘾物质作用下对互联网使用冲动的失控行为,表现为过度使用互联网后导致明显的学业、职业和社会功能损伤。其中,持续时间是诊断网络成瘾障碍的重要标准,一般情况下,相关行为需至少持续12个月才能确诊。
“应该说,这是一次具有积极意义的尝试。在个别地方,一些明显缺乏科学依据的戒除网瘾机构一直在违规收治陷入网瘾的儿童及青少年,对收治者带来了难以评估的损害。”心理学者唐映红撰文指出,如果卫健委发布网络成瘾的治疗规程,将能为规范网瘾诊疗,以及整顿违规治疗网瘾机构提供一定的依据。
此前,江西豫章书院等戒网瘾机构频频被曝光,这些机构,往往采用“封闭式管理”“军事化管理”“高强度体能训练”等管理模式,大多采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对网瘾青少年进行管教。其中一些机构,甚至用电击、殴打、辱骂或体罚等方法对待网瘾患者,酿成的惨案也屡见不鲜。
针对网瘾治疗乱象,2017年1月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第二十条规定,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实施干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从事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活动,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外部辅助戒断必定需要给未成年人一定的限制(如限制人身、行为自由)。但是,限制的程度、形式如何,治疗网瘾应遵循怎样的法律标准,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西北政法大学教授褚宸舸告诉界面新闻,网瘾的形成机理和治疗在科学上尚有争论。在严厉打击非法网瘾矫正机构的同时,在法律层面应该对正规、合法的网瘾治疗机构给予一定地位,给网瘾治疗科学研究留出一定空间。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则认为,“网络成瘾现象,首先是一种心理现象,但该现象的认定毕竟属于心理学主观的认定。网络成瘾的标签进行界定是否有明确的标准,该标准是否科学,值得推敲。”
实际上,早在2008年,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的我国首个《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玩游戏成瘾被正式纳入“精神疾病”诊断范畴。2016年,上述诊断标准被美国精神病协会纳入正式出版的《精神与行为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标志着该标准正式成为网络成瘾疾病诊断的国际标准。
按照这个标准对网瘾轻重程度的划分,一般人每天上网娱乐的时间能控制在1个小时内属正常状态,但当游戏时间平均每天达到2小时以上,就已经有了轻度网络成瘾倾向;当每天网游时间达到4小时以上,就已构成中度成瘾;当每天达到6小时以上,就已重度成瘾,身体会出现严重健康不良状况,心理上出现严重的情绪障碍;当每天网游的时间在8小时以上,除了吃饭与睡觉,基本都是与电脑在一起,就已成为超重度网瘾患者,离开网络,就会狂躁不安,已接近精神疾患。
国家卫健委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统计数据,全世界范围内青少年过度依赖网络的发病率是6%,我国比例接近10%。目前,我国关于这一领域的治疗规范仍在制定之中。
早在2013年以前,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就先后三次发布《中国青少年网瘾报告》。据第三次调查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城市青少年网民中,网瘾患者超过2400万人,还有1800多万青少年有网瘾倾向。近几年,这组数字还在直线上升。
今年5月31日,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以及腾讯公司联合发布了《中国青少年互联网使用及网络安全情况调研报告》。据调查显示,当代青少年网民的触网年龄愈发提前,约有超过六成的青少年触网年龄在6至10岁,尽管接近半数的青少年每天上网时长都能控制在两小时以内,但仍有24%的青少年每天上网时长达到2至4小时。
“尽管网络成瘾治疗规范尚未发布,但网络成瘾现象的出现往往与其他精神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等有关。” 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院长陆林在会上表示,临床治疗过度依赖网络的青少年焦虑、抑郁、多动症时,会按照相关治疗规范进行。一般而言,这些心理疾病得到改善后,青少年过度依赖网络问题也会得到明显改善。
他强调,网络成瘾不应被简单定义为一种疾病,青少年过度使用网络往往伴随着其他问题,涉及家庭、学校和孩子自身,问题的改善和解决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家长正确关注和教育、学校支持,以及同伴帮助,都可以减少青少年对网络的过度使用。
“网络沉迷既是社会问题,也是家庭问题。”在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看来,在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中,应当首先立足于家庭,从强化家庭,特别是监护人的责任入手。而政府有关部门的干预,应当在明确家庭责任、征求并寻求家长帮助的前提下来解决相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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