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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金哲宏案今日再审未当庭宣判 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应予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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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金哲宏案今日再审未当庭宣判 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应予改判

界面新闻记者10月24日中午从金哲宏的代理律师李金星处获悉,上午的庭审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吉林省检察院当庭公诉意见认为金哲宏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法官最后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被媒体称为“吉林版叔侄冤案”的金哲宏案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9时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经过三个多小时庭审后,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

界面新闻记者10月24日中午从金哲宏的代理律师李金星处获悉,上午的庭审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吉林省检察院当庭公诉意见认为金哲宏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法官最后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李金星还表示,他与家属始终都坚信金哲宏是无罪的,期待吉林省高院早日平反此案。

金哲宏的儿子对界面新闻称,他一直坚信父亲是无罪的,等了这么多年,终于再审开庭了,心情很激动,“一旦无罪改判,首先要带父亲到医院做一个全面的检查。月初的时候见过父亲,他的身体状况很差,拄着拐杖走路,还患有结石、糖尿病、脑梗之类的疾病。”

金哲宏被控故意杀人案被媒体称为“吉林版叔侄冤案”。1995年,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的少女遇害,当时27岁的金哲宏被锁定为杀人嫌犯。

起诉书指控以及吉林市中院1996年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金哲宏送租乘其摩托车的女青年李影去双河镇,途中对李影起歹意,欲与李发生两性关系,之后,金哲宏用摩托车将李带到双河镇新立屯沈吉铁路附近,与李发生两性关系,当李向金索要钱时,遭到金的拒绝,李以去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金唯恐事情败露,遂将李按倒在地,用双手猛掐其颈部,将其致昏,金认为李已死,便将李拖至铁路南侧路基下附近一草丛树林中的一沟内掩埋,后逃离现场。

1996年11月,吉林市中院判处金哲宏死缓,金哲宏不服上诉。1997年12月,吉林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吉林市中院再次判处死缓。1998年10月,吉林省高院第二次裁定发回重审,该案在吉林市中院第三次审理后,仍旧判处死缓。2000年,吉林省高院核准了金哲宏一审死缓判决。

目前,金哲宏已在长春监狱服刑23年。在监狱服刑期间,金哲宏继续为自己申诉。2012年3月,吉林省高院驳回了他的申诉。金哲宏不服,继续申诉。金哲宏的申诉代理律师认为,该案存在重大疑点。例如,金哲宏始终未辨认过杀人及埋尸体地点;物证缺失,杀人现场没有勘察,仅凭借反复、矛盾的口供将其定罪;金哲宏在案发当晚给父亲拜祭,无作案时间;前后几份判决书认定的事实相互矛盾等。

2018年5月,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界面新闻获得的再审决定书显示,吉林省高院称,2018年3月,经过复查,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此前在10月15日,金哲宏案在吉林省高院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前会议持续了十分钟左右,金哲宏的代理律师、再审检察员参与会议,金哲宏未到场。庭前会议着重解决一些程序性问题,比如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或回避等问题,为正式开庭作准备。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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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金哲宏案今日再审未当庭宣判 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应予改判

界面新闻记者10月24日中午从金哲宏的代理律师李金星处获悉,上午的庭审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吉林省检察院当庭公诉意见认为金哲宏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法官最后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被媒体称为“吉林版叔侄冤案”的金哲宏案于2018年10月24日上午9时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开庭,经过三个多小时庭审后,法官宣布将择期宣判。

界面新闻记者10月24日中午从金哲宏的代理律师李金星处获悉,上午的庭审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吉林省检察院当庭公诉意见认为金哲宏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依法改判纠正,法官最后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李金星还表示,他与家属始终都坚信金哲宏是无罪的,期待吉林省高院早日平反此案。

金哲宏的儿子对界面新闻称,他一直坚信父亲是无罪的,等了这么多年,终于再审开庭了,心情很激动,“一旦无罪改判,首先要带父亲到医院做一个全面的检查。月初的时候见过父亲,他的身体状况很差,拄着拐杖走路,还患有结石、糖尿病、脑梗之类的疾病。”

金哲宏被控故意杀人案被媒体称为“吉林版叔侄冤案”。1995年,吉林省永吉县一名20岁的少女遇害,当时27岁的金哲宏被锁定为杀人嫌犯。

起诉书指控以及吉林市中院1996年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金哲宏送租乘其摩托车的女青年李影去双河镇,途中对李影起歹意,欲与李发生两性关系,之后,金哲宏用摩托车将李带到双河镇新立屯沈吉铁路附近,与李发生两性关系,当李向金索要钱时,遭到金的拒绝,李以去公安机关告发相要挟,金唯恐事情败露,遂将李按倒在地,用双手猛掐其颈部,将其致昏,金认为李已死,便将李拖至铁路南侧路基下附近一草丛树林中的一沟内掩埋,后逃离现场。

1996年11月,吉林市中院判处金哲宏死缓,金哲宏不服上诉。1997年12月,吉林省高院将此案发回重审,吉林市中院再次判处死缓。1998年10月,吉林省高院第二次裁定发回重审,该案在吉林市中院第三次审理后,仍旧判处死缓。2000年,吉林省高院核准了金哲宏一审死缓判决。

目前,金哲宏已在长春监狱服刑23年。在监狱服刑期间,金哲宏继续为自己申诉。2012年3月,吉林省高院驳回了他的申诉。金哲宏不服,继续申诉。金哲宏的申诉代理律师认为,该案存在重大疑点。例如,金哲宏始终未辨认过杀人及埋尸体地点;物证缺失,杀人现场没有勘察,仅凭借反复、矛盾的口供将其定罪;金哲宏在案发当晚给父亲拜祭,无作案时间;前后几份判决书认定的事实相互矛盾等。

2018年5月,吉林省高院决定再审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界面新闻获得的再审决定书显示,吉林省高院称,2018年3月,经过复查,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此前在10月15日,金哲宏案在吉林省高院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前会议持续了十分钟左右,金哲宏的代理律师、再审检察员参与会议,金哲宏未到场。庭前会议着重解决一些程序性问题,比如是否申请非法证据排除或回避等问题,为正式开庭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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