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金钟
作为2018年广东省确定的八个中考试点改革城市之一,东莞中考的改革备受家长和社会瞩目。今年,《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已正式印发,自2018年7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10月25日,市政府新闻办、市教育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中考改革方案进行详细解读和说明。
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为800分
新方案实施后,涵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规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实行“全科开考”。同时,将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实验操作一并纳入考试范围。
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9个科目的考试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的试卷,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操作5个科目考试由东莞市教育局确定考试内容,并由市命题及组织实施。各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探索现场测试、口试、实践考察、现场实验操作、计算机辅助测试等多种方式。
与原有的中考方案相比,音乐、美术和理化生实验为3个新增考试科目。据了解,音乐、美术考试着重考查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着重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依据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以课程标准列出的必做实验为考试内容,全市统一命题、统一制定评分标准。每年3月份公布当年的实验操作试题和考试所需的实验器材目录,5月中下旬进行考试。考试过程中采用专门考试系统进行考务管理和全程摄像。
地理、生物科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10科,考试成绩分别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按权重比例折算后的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为800分。物理、化学、生物等3科的考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及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两部分合成,其中笔试成绩占90%,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占10%。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科则为等级科目,不纳入计分科目,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其余科目为计分科目,考试成绩分别按不同的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学业考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或影响升学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5个方面,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评价结果以综合性评语、评价等级两部分呈现。
学期评价等级根据学生重要观测点得分及在年级排名情况,按比例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
每所学校获得A等级的学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30%;获得B等级的学生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数的50%;获得D等级的学生人数严格控制。学生在初中毕业时,除仍有严重违纪并记大过处分未被撤销或有违法犯罪行为外,一般不评定为D等级。
据介绍,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三方面的作用,一是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二是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三是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
《意见》明确,从从2021年中考开始,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等级科目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的综合录取办法。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等级科目的合格科目数量需达到一定的基本条件(即资格条件),在达到基本条件的考生中再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也就是说,实施意见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二三年级学生仍执行原来中考方案。
东莞还将进一步扩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自主权,增加学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普通高中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根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布。
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 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780分增加到800分,部分科目权重有所变化。
● 将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 新增音乐、美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 调整部分科目考试时间。将信息技术考试时间改为九年级上学期,新增的音乐、美术考试也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
● 进一步扩大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自主招生比例从不超过招生计划5%扩大至不超过10%),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来源:东莞时间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