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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芬太尼(Fentanyl)适用于各种疼痛及外科、妇科等手术后和手术过程中的镇痛;也用于防止或减轻手术后出现的谵妄;还可与麻醉药合用,作为麻醉辅助用药;与氟哌利多配伍制成“安定镇痛剂”,用于大面积换药及进行小手术的镇痛。服用方式包括口服和贴片。它的典型副作用包括嗜睡、困惑和恶心,更严重的副作用包括上瘾、低血压和呼吸抑制,如果没有医学专业人员迅速解决,呼吸的努力降低可能导致死亡。
和一些精神类药物命运相同的是,芬太尼被一些人利用而成了“实验室毒品”中的重要成分。
芬太尼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一类。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已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据国家禁毒办称,2012至2015年间总计仅发现芬太尼类物质6份,而在2016年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中,芬太尼类物质有66份。2017年3月1日起,公安部、卫计委、国家食药总局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物质,列为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但新的替代品还在源源不断地研发,和监管比速度。
据不完全统计,国内市场上人福医药、恩华药业、国药股份和羚锐制药等直接存在芬太尼类药品生产与销售。
根据人福医药12月2日晚间公告,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枸橼酸舒芬太尼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瑞芬太尼制剂及原料药(以下合称“芬太尼系列产品”)为人福医药主要产品,由其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生产、销售。
2017年度,宜昌人福芬太尼系列产品销售收入超过人民币20亿元,当年人福医药营业收入为154.46亿元。不过宜昌人福芬太尼系列产品出口销售收入仅约为人民币500万元,主要出口至斯里兰卡、厄瓜多尔、菲律宾、土耳其等国家或地区。
人福医药称,宜昌人福太尼系列产品出口采购方均为进口国的国家官方采购机构、当地官方认可的具有管制药品经营资质的公司或当地具有管制药品生产资质的工厂。而在国内流通方面实行“定点生产企业→全国性批发企业(有资质)→区域性批发企业(有资质)→医疗机构”的购销流程”。
人福医药董事长王学海也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表态说“芬太尼是一个很好的麻醉镇痛药,镇痛效果是吗啡的500到100倍,同时也有成瘾性”。
羚锐制药则是目前国内唯一骨架型芬太尼透皮贴剂生产厂家,其目前正开展年产5000万贴芬太尼(骨架型)透皮贴片项目与芬太尼研发国际合作专项。芬太尼透皮贴剂用于治疗中度到重度慢性疼痛以及那些只能依靠阿片样镇痛药治疗的难以消除的疼痛,2017年羚锐制药的骨架型芬太尼透皮贴剂共销售40万贴,同时也是国家医保目录产品。
恩华药业则有瑞芬太尼(麻醉类)与盐酸阿芬太尼注射液两大芬太尼类产品。
人福医药董事长王学海在朋友圈中指出,中国对芬太尼一直是严格管制的,甚至是世界上管制最严格的,现在中国还没有口服剂型获批,主要是注射剂,在医院严格按红处方使用,透皮贴还要求医院用完回收。同时,国家食药监总局按照1988年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对本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生产及进出口严格管控。
根据《药品管理法》及《麻精药品管理条例》,芬太尼系列产品属于受到严格管制的麻醉药品。对该类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国家药监局统计数据称,2017年芬太尼类药物产量为24.26公斤。无论是国内案件还是国外案件线索,没有发现1克芬太尼流入非法渠道。
9月1日起,中国正式实施4-氯乙卡西酮等32种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列管法律程序。至此,中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70种。国际社会关注的芬太尼类物质中国已列管25种,超过联合国列管的2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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