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鸣岐,系荣鼎咨询Rhodium Group宏观经济政策研究员,联系方式vzhu@rhg.com。)
12月19日,德国正式出台新规,将非欧盟资本在德国投资的审查门槛从25%降到10%,即收购股权超过10%都要被审查。德国此举一方面是响应欧盟早前通过的、旨在加强审查外国在欧盟投资的框架性法案;另一方面,考虑到今年早些时候德国以“国家安全”为由,否决了中国国家电网公司收购德国电网公司50Hertz 20%股份的交易,此次修规动作显然以中资作为主要审查目标。除德国外,欧盟还有多个国家准备出台类似的法案。
出于经济模式的差异,发达国家长期以来对中国国资的海外动向保持关注。随着近几年中国经济在全球的重要性上升,并且国内改革进入深水区,这种关注进一步被放大。根据我们的长期追踪统计,2010年,中国在欧盟的投资还不足50亿美元,到2016年已飙升到近450亿美元,2017年虽然出现回落,但也保持在了近350亿美元的历史高位。这其中有多笔投资在国际媒体中引发了广泛的报道,比如美的集团2016年对德国工业机器人制造企业Kuka的收购,以及2018年吉利集团对奔驰汽车母公司戴姆勒的“股权突袭”。
欧盟此前的外国投资审查较为宽松,因此这些中国投资并没有遭到太大阻力。考虑到中国庞大的经济体量,目前中国的海外投资也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但中资在欧洲短时间内的迅速上升,仍然引发了大量的舆论关注和政治影响。
2017年9月,欧盟委员会开始研究新的外资审查政策并在随后提出了一份草案。2018年11月30日,欧洲议会正式通过了这份法案。这份法案将会指导欧盟28个成员国对涉及关键性基础设施、军民两用技术、关键供应链及数据传输,以及大众媒体的外国投资进行审查。可以预见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欧盟各国将密集修改或者建立起针对外国投资的审查措施。
虽然没有点名道姓,但与美国最近推动的《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FIRRMA)一样,欧盟此项政策显然是针对近几年来迅速增长的中国海外投资,其对“国有背景”投资者的重点关注,也对中国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考验。
与美国的FIRRMA相比,欧盟外资审查框架稍显宽松:首先,欧盟委员会只提供指导性意见,各成员国仍然可以决定各自的实施方式和细节,在具体审查中也有最后的决定权。由于欧盟各国经济状况各异,可以预见未来仍然将会有不少国家对中国投资持较为开放的态度(意大利对草案投了反对票;英国则由于正在“脱欧”投了弃权票)。第二,此次确定的外资审查对象并不包含股权低于10%的投资,因此对风险投资者的影响有限。第三,与美国不同,欧盟将关注风险限定为“安全与公共秩序”,而没有包含争议较大的“经济风险”。
但这些相对的宽松条件,并不妨碍欧盟这一政策对中国的针对性。欧盟新投资审查政策中设有对“直接或间接由国家控制的企业”的特别审查规则,并且以资金来源作为判断是否由“国家控制”的依据,而不是名义上的所有权结构。这将对中资形成两方面的压力:自2000年以来,超过60%的中国在欧盟投资来自中国国有企业,按照欧盟未来的政策方针,类似的投资都将是审查对象;除此之外,即便是中国的民营企业,如果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国内政策性银行或者是国资大行,理论上也有可能遭到审查。
几乎可以肯定,在现行条件下,此次欧盟强化投资审查,将会使不少因美国投资审查而考虑转投欧洲的中国投资者再度面临挑战,也对下一步的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考验——中国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将如何重塑定位和使命?这个问题在民营企业压力颇大的当下自然有重要的国内意义,更将影响中国海外投资的未来走向。如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言,“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下一步的国企改革不仅重要,而且紧迫。
(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责编邮箱:yanguihua@jiemi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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