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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抵扣个税,租客哭了,房东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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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抵扣个税,租客哭了,房东慌了

房东啊,吓个半死;房客啊,进退两难。

文|想住成都

如果说开年以来最让广大基层群众惶惶的,大概率和个税政策调整脱不了干系。

本来是为大家减负的事情,却一不小心成了烦心的事:房租抵扣个税?那就涨房租!诸如此类的信息在广大房东的微信群中疯狂流窜。

房东啊,吓个半死;房客啊,进退两难。

■ 为什么房租抵税,能扯到房租上涨?

自从抵税新政下发后,各个公司都在收集需抵扣的个税信息,其中,租房不止需要申报者信息,它还牵扯到了房东的个人信息。房东可不乐意啊,怎么财产信息这么轻易就暴露了。

*新个税政策中,以租抵税细项: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申报时,需要提交房东的相关证件信息及姓名。

由于当下我国并未有成体系的租房市场,一般租房都是个人对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无备案留底,大多数房东们也并未为所收的房租交过税。这新个税政策的出台,房东信息被申报,难道不是意味着国家要正式把房租税收提到明面儿了?

让各位房东心神不宁的那篇文章中提到:

“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

“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现在有2个选择,要么在租房合同中补充一点由你把税垫上,要么现在就解除合同我把房租退还给你!”

用一些数字对事件进行渲染,自然吓怕了房东,一个月多出500余元的开支?必须得让作俑者房客承担!

■ 如果要征房产税,房东现在要交多少钱?

先抛开“会不会扣”这个话题,讲讲即便扣税,会像网络上所传一样,每月3000元的租金需缴500元这么多吗?

据我了解,以成都为例,目前在个人住宅出租这方面,法定的税率包括多项,但是根据租金的不同,综合税率也是上下浮动的。通常,大家的租金都在30000元/月这个大坎儿以下,所以只需考虑房产税及个人所得税两项,如下表所示,综合税率为4%或5%。

所以每月3000元的租金需缴的税费是150元而非500元。

制表参考: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财行便函[2016]20号文件

■ 当下,房东会被征收房产税吗?

给大家科普一个知识,早在1986年国家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文件中,就有关于房屋出租相关房产税计税条例: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那为什么,一直以来大家却对租房税感觉如此陌生?因为这三十几年来,国家从来就没有强制征收过私有住房出租的税,这种钝刀割韭菜的方式无疑是吃力不讨好的。

因为税收所需要的成本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简单,人力物力财力均需投入。

在这个租房人口高达2亿的国家,没有一个完善的征收制度之前,不但实施难度大,效率也不会太高。租房群体庞大、租房税金少,如果真的开始征收,也许会有阴阳合同等避税手段出现,在甚至核查房屋用途(自住、空置、出租)都需要耗费大量精力的情况下,抓个人税收是很难的。

就当下这种情况,国家真的会费力追征吗?我看困难。

且这两天有多个记者向税务局求证,官方给出的回应都是: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

目前,上头可能只是想做信息调查收集,真要来早该来了。

何况其实不用这种方法,所有的房产是联网的,想查,轻而易举。

所以短期内,暂且不用慌。

但长期来看,现在不征收,不代表以后都不征收。

目前税务局通过个税APP来建设税收信息系统,个税系统逐渐将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联通。以后,每个人的情况(尤其高收入者),在税务局那里,会更加透明。届时,在财税改革的背景下,对于个人税收的征收与监管,相比今天,难度似乎就小多了。

■ 金字塔底部的租客,又要被涨房租了?

去年8月,网络上曾有过一篇“成都房租涨幅远超北上广”的报道。说实话在报道出来时,我们都还一头雾水,因为在成都(非南门区域)呆着,对这件事基本上还没有感知。

结果报道一出,很多房东们坐不住了,“原来别的房东都涨了价了,我不涨点房租不合适啊”。租客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涨了房租。

而这次的“个税专项附加抵扣”,本想着一个月可以省出来几十甚至一百多块钱。却因为房东担心被征税,而莫名地陷入了“申报房租抵扣个税,那就涨房租”的条件交换中。

让租客更无辜的大概是,还有一部分房东,在听到这个风声之后,已经开始盘算“可能要被征税了,那先把房租涨了再说。”

然而房产税来了吗?当然,并没有。

■ 那么,房客到底要不要申报房租抵扣?

我的建议是先算一算,再等一等。

一切都没有数据来的真实,先来算一笔账

大家可以用个税计算器分别计算「使用租金抵扣」和「不使用租金抵扣」两项金额,看看自己省了多少钱。*不想自己算?点击下方表格,即可使用个税计算器!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月薪-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再计算一下如果房东被征税,他需支付多少钱。

公式:月租金*个人租房综合税率。

制表参考: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财行便函[2016]20号文件

如果你省下的钱,能抵扣租金税费,那你大可不用担心房东将税率转嫁到你头上,怎么算都不亏;但如果只能省几个蛋烘糕的钱,那就和房东商量商量,TA怕,就算了,要是被涨房租了呢,不值当。

再或者,等一等政策走向明朗

一般政策下发伊始,存在判定规则不明的情况。

比如这次,虽然相关部门透露,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但没有明确的不征收的声明(也不会有,因为租房交税是现有税法中已有的条例,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房东还是心里毛。

如果沟通未果,房客可以先把申报的事情放放,等到体系明确,再做申报、年度汇算清缴也不迟。

不知道坐在屏幕那边的你,是房东还是房客,对于这次租房抵税又有什么看法?

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说出你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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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啊,吓个半死;房客啊,进退两难。

文|想住成都

如果说开年以来最让广大基层群众惶惶的,大概率和个税政策调整脱不了干系。

本来是为大家减负的事情,却一不小心成了烦心的事:房租抵扣个税?那就涨房租!诸如此类的信息在广大房东的微信群中疯狂流窜。

房东啊,吓个半死;房客啊,进退两难。

■ 为什么房租抵税,能扯到房租上涨?

自从抵税新政下发后,各个公司都在收集需抵扣的个税信息,其中,租房不止需要申报者信息,它还牵扯到了房东的个人信息。房东可不乐意啊,怎么财产信息这么轻易就暴露了。

*新个税政策中,以租抵税细项: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申报时,需要提交房东的相关证件信息及姓名。

由于当下我国并未有成体系的租房市场,一般租房都是个人对个人之间的私下交易,无备案留底,大多数房东们也并未为所收的房租交过税。这新个税政策的出台,房东信息被申报,难道不是意味着国家要正式把房租税收提到明面儿了?

让各位房东心神不宁的那篇文章中提到:

“你拿我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过不了几天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我去‘开发票’,单房产税一项就需要交纳360元(全额租金3000元乘12%),这还没算增值税和附加税等!”

“你申请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垫进去500元,现在有2个选择,要么在租房合同中补充一点由你把税垫上,要么现在就解除合同我把房租退还给你!”

用一些数字对事件进行渲染,自然吓怕了房东,一个月多出500余元的开支?必须得让作俑者房客承担!

■ 如果要征房产税,房东现在要交多少钱?

先抛开“会不会扣”这个话题,讲讲即便扣税,会像网络上所传一样,每月3000元的租金需缴500元这么多吗?

据我了解,以成都为例,目前在个人住宅出租这方面,法定的税率包括多项,但是根据租金的不同,综合税率也是上下浮动的。通常,大家的租金都在30000元/月这个大坎儿以下,所以只需考虑房产税及个人所得税两项,如下表所示,综合税率为4%或5%。

所以每月3000元的租金需缴的税费是150元而非500元。

制表参考: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财行便函[2016]20号文件

■ 当下,房东会被征收房产税吗?

给大家科普一个知识,早在1986年国家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 文件中,就有关于房屋出租相关房产税计税条例: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那为什么,一直以来大家却对租房税感觉如此陌生?因为这三十几年来,国家从来就没有强制征收过私有住房出租的税,这种钝刀割韭菜的方式无疑是吃力不讨好的。

因为税收所需要的成本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简单,人力物力财力均需投入。

在这个租房人口高达2亿的国家,没有一个完善的征收制度之前,不但实施难度大,效率也不会太高。租房群体庞大、租房税金少,如果真的开始征收,也许会有阴阳合同等避税手段出现,在甚至核查房屋用途(自住、空置、出租)都需要耗费大量精力的情况下,抓个人税收是很难的。

就当下这种情况,国家真的会费力追征吗?我看困难。

且这两天有多个记者向税务局求证,官方给出的回应都是:目前地方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税务总局也没有这方面加强征管的通知。

目前,上头可能只是想做信息调查收集,真要来早该来了。

何况其实不用这种方法,所有的房产是联网的,想查,轻而易举。

所以短期内,暂且不用慌。

但长期来看,现在不征收,不代表以后都不征收。

目前税务局通过个税APP来建设税收信息系统,个税系统逐渐将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联通。以后,每个人的情况(尤其高收入者),在税务局那里,会更加透明。届时,在财税改革的背景下,对于个人税收的征收与监管,相比今天,难度似乎就小多了。

■ 金字塔底部的租客,又要被涨房租了?

去年8月,网络上曾有过一篇“成都房租涨幅远超北上广”的报道。说实话在报道出来时,我们都还一头雾水,因为在成都(非南门区域)呆着,对这件事基本上还没有感知。

结果报道一出,很多房东们坐不住了,“原来别的房东都涨了价了,我不涨点房租不合适啊”。租客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被涨了房租。

而这次的“个税专项附加抵扣”,本想着一个月可以省出来几十甚至一百多块钱。却因为房东担心被征税,而莫名地陷入了“申报房租抵扣个税,那就涨房租”的条件交换中。

让租客更无辜的大概是,还有一部分房东,在听到这个风声之后,已经开始盘算“可能要被征税了,那先把房租涨了再说。”

然而房产税来了吗?当然,并没有。

■ 那么,房客到底要不要申报房租抵扣?

我的建议是先算一算,再等一等。

一切都没有数据来的真实,先来算一笔账

大家可以用个税计算器分别计算「使用租金抵扣」和「不使用租金抵扣」两项金额,看看自己省了多少钱。*不想自己算?点击下方表格,即可使用个税计算器!

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应纳税所得额=月薪-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再计算一下如果房东被征税,他需支付多少钱。

公式:月租金*个人租房综合税率。

制表参考: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财行便函[2016]20号文件

如果你省下的钱,能抵扣租金税费,那你大可不用担心房东将税率转嫁到你头上,怎么算都不亏;但如果只能省几个蛋烘糕的钱,那就和房东商量商量,TA怕,就算了,要是被涨房租了呢,不值当。

再或者,等一等政策走向明朗

一般政策下发伊始,存在判定规则不明的情况。

比如这次,虽然相关部门透露,不大可能会通过房租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去查房东租金收入是否交税,但没有明确的不征收的声明(也不会有,因为租房交税是现有税法中已有的条例,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义务)房东还是心里毛。

如果沟通未果,房客可以先把申报的事情放放,等到体系明确,再做申报、年度汇算清缴也不迟。

不知道坐在屏幕那边的你,是房东还是房客,对于这次租房抵税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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