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林子人
编辑 | 黄月
深情相拥,含情脉脉地看着对方,轻阖眼眸,双唇相触——嘴对嘴亲吻总是仿若故事高潮般令我们心醉神迷。在文学、艺术、影视作品和广告中,亲吻一次又一次地出现,形塑了我们对浪漫爱情的理解与想象。在流行文化和文学作品中,主人公似乎总是在等待一个特别的吻。想想迪士尼的公主系列电影吧,从昏迷不醒的白雪公主到奔回野兽身边的贝尔,谁不是在“真爱之吻”(true love's kiss)中摆脱人生的困窘,走向幸福圆满?“这是孩子们阅读故事时期待的美好结局,从《白雪公主》到《青蛙王子》皆是如此。毕竟我们无法想象,那些最知名的童话故事若是缺少了吻,会变成什么样子呢?”美国科普作家雪莉·柯申鲍姆(Sheril Kirshenbaum)在《亲吻的科学》(The Science of Kissing: What Our Lips Are Telling Us)中如此写道。
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吻确实有种神奇的力量。科学家发现,接吻会触发浓度不等的腺上激素、血清素、多巴胺,以及天然的脑内啡,让身体能够接收比平常更多的氧气。另外,接吻也能减少人体内的压力荷尔蒙。然而生物学能够解释人类用亲吻表达爱这一行为吗?
人类学研究显示,接吻习惯更多是后天习得的产物。在非洲、太平洋和美洲文化中,吻本来是不存在的。至少要等到和欧洲人有所接触,通讯科技将吻的形象传播到世界各地后,那些地区的人们才知道什么是吻。在另外一些地方,人们虽然了解接吻文化,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将之视作西方舶来品而心存警惕。1990年,北京《工人日报》曾告诫读者:由西方引进中国的接吻习俗是种“粗野行为”,带有“同类相食”的含义。
如果说接吻习惯始于西方,那么它又是如何在西方出现的呢?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语言人类学教授马塞尔·达内西(Marcel Danesi)认为,接吻的行为始于中世纪,通过叙事作品、诗歌和香颂广为传播,根本性地改变了人们对恋爱形式和求爱方式的看法。“‘吻’在大众的想象中已成为爱情的象征,令人向往,更促使人们去探寻自己的爱情,而非遵从家人意见或传统习俗。吻的出现是流行文化(抑或其雏形)诞生的信号,也暗示女性正逐步地被解放。”在《吻的历史》一书中,达内西详述了这段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吻成为了自由恋爱的象征,在人们的私人生活中奋力开辟出了一块名为“浪漫爱情”的园圃,更与构建现代性的独立个体有着隐秘的关联。
古代世界的接吻:是社交礼仪,是性爱,不是爱情
从古代开始,吻便是打招呼的一种方式。在美索不达米亚,人们以“送飞吻”的动作来取悦神明,这个动作在当下也十分常见,人们伸出指尖朝向接受者,做出把吻吹出去的动作,借以表达情意。希罗多德(Herodotus)曾记载,波斯人用亲吻嘴唇的方式和阶级相同的人打招呼,对于阶级稍低的人则是亲吻脸颊。在斯拉夫文化中,两位男性嘴对嘴接吻也一直都是种招呼礼仪。另外,罗马人也用亲吻的方式打招呼,亲吻的位置越靠近脚,代表亲吻者的社会地位越低。
吻也是一项重要的宗教礼仪。早期的基督徒以“接吻礼”招呼彼此,他们相信吻能带着接吻者的灵魂,使接吻对象精神相通。直到13世纪被“平安器”(pax board)取代为止,接吻礼一直都是天主教弥撒中的一部分,之后弥撒仪式从信徒亲吻彼此变为了依次亲吻“平安器”。另外,人们用亲吻圣书或圣像画的方式来表达敬仰和虔诚。摩西最常见的形象便是亲吻上面刻着十诫的石板,天主教徒亲吻教宗的脚趾以表示尊敬与服从。犹大用一个吻背叛了耶稣,但在当时吻本是服从的表现。在耶路撒冷,犹太人祈祷时会亲吻圣殿的西墙,亲吻圣书《妥拉》(Torah)。东正教徒会亲吻教堂里的圣像,也会在祝祷时亲吻牧师的手。印度教徒通过亲吻寺庙的地板来承认它的神圣与纯洁。
伴侣之间的亲吻同样不可谓历史不悠久,但其含义和当下有所区别。成书于公元前1500年的印度《吠陀经》(Veda)曾记载爱侣用嘴巴“嗅到”彼此的味道、“闻”着对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吠陀经》中没有“吻”这个单词,“嗅”(sniff)和“闻”(smell)在该书中是同一个词,且都有“接触”的含义。这个事实间接说明了当时的人并不将接吻当作浪漫行为。
《吠陀经》之后的印度文本进一步暗示了接吻在一开始仅有唤起情欲的功能。公元4世纪的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Mahabharata)描述爱侣们情欲勃发,“嘴对着嘴”或“互饮双唇的湿润”。成书于公元3世纪左右的印度《爱经》(Kama Sutra)也将接吻描写为性娱乐和性嬉戏的一部分。柯申鲍姆这样叙述这段文本:
“整个章节围绕着亲吻爱侣的主题打转,指导读者亲吻的时机及部位,包括额头、眼睛、脸颊、颈部、胸脯、乳房、双唇和口内。描述四种亲吻的方式——直接的、交错的、用力的、轻柔的,以及三种年轻女孩或处女的吻——虚名之吻(女孩的双唇与其爱侣接触,但她自己什么也没做)、悸动之吻(女孩稍稍收起她的羞怯,用她的下唇而不用上唇回应其爱侣)、接触之吻(女孩以舌头接触爱侣的双唇,闭上双眼,将她的双手放在爱侣的双手上)。”
有研究认为,吻在亚历山大大帝于公元前326年征服印度旁遮普地区后传到了西方。不过在西方世界,我们同样能找到文本案例来证明接吻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仅被视作性爱的一部分。在阿里斯多芬的喜剧中,接吻通常就意味着性,代表着色情而非浪漫。《圣经》里有不少对接吻的描述,但这一行为通常是对不贞放荡行为的指控,如《撒母耳记上》(Samuel)描写了一个女人用吻来诱惑一个男人的故事:“(淫妇)用谄媚的嘴唇勾引他。”一些现代评论者甚至认为,《圣经》是描写性关系的专著。
“若要以古代世界为出发点,追寻浪漫的吻的起源,在最好的情况下,这将是一段推理的过程;在最糟的情况下,这将是一段翻新的过程,亦即无意识地试着把当代对于浪漫的吻的观点,强加于过去之上。”达内西写道,“虽然这听起来有点吹毛求疵,但人们为了性刺激而亲吻嘴唇和其他身体部位,抑或因为内心的情感而亲吻对方的嘴唇,两者虽然都是吻,但却不一样。”
“浪漫吻”的诞生:“宫廷爱情”与罗密欧朱丽叶
早期最接近超越性爱之“浪漫吻”的吻,是天主教婚礼仪式上的“接吻礼”。如上文所述,早期基督徒相信吻能带着接吻者的灵魂,使接吻对象精神相通。在婚礼上,“呼气吻”象征新郎和新娘精神上的结合。在中世纪,新郎和新娘以口交换彼此的气息,以求双方交换灵魂、和谐共处。
然而从11世纪晚期到12世纪早期开始,接吻渐渐开始出现在故事、传说和其他流行于当时的写作形式中,以彰显自由恋爱(没有他人干预的自发恋爱)的名义登上文化舞台。“早期的流行文本将接吻描述成对道德限制的反叛,以及代表‘真爱’的动作,与‘被强迫(或被他人计划好)的爱情’相对。”达内西指出,中世纪的人们认为与家族成员认可的对象之外的人相恋相许是违背道德的,然而在当时的流行文学中,主人公们不顾家庭和宗教传统立下的道德律令,肆意相恋、热情拥吻,接吻遂成为自由求爱的一个标志性动作。
事实上,从当时的流行文学诞生了一个新的诗歌传统——“宫廷爱情”(courtly love),“拥吻有让人们爱上彼此的力量”是其写作重点。这种新的求爱方式被总结为“新骑士守则”:在传统的骑士守则中,一位合格的骑士必须效忠他的教会和国家、尊重女性。但现在,他还应该是一位浪漫多情的、勇于公开表达爱意的情人。安德里亚斯·卡佩拉纳斯(Andreas Capellanus)于1185年写成的《宫廷爱情的艺术》(De amore)详述了这套“新骑士守则”的种种规定,包括“已婚与否跟爱不爱他(她)毫无关系”、“不嫉妒的人无法去爱”、“没有人能一次爱两个人”。
于是中世纪的吟游诗人们(12-13世纪活跃于法国南方的诗人兼音乐家)屡屡传颂自由恋爱,很多时候这些爱情甚至就是赤裸裸的婚外情。在这些诗歌里,吻为所有不被祝福、不被许可的爱情赋予了某种正当性,比如这首:
“亲爱的恋人啊,就让我们接吻吧,
在高歌的鸟儿飞过的草地上;
尽情吻吧,尽管妒忌的眼神虎视眈眈,
上帝啊,上帝啊,是黎明!在不知不觉间翩翩降临。”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诗歌大多由当地的平民语言而非拉丁文写成,这极大地增加了它们的流行程度。吟游诗人们用普罗旺斯语写作情歌(canso d'amor),歌中的爱慕者将他心仪的女性想象为美德的化身,尽情歌颂她的美好,尽管这些爱情颂歌与传统基督教的道德规范背道而驰。
说到不被许可的自由恋爱的代表,莎士比亚笔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无疑是经典例子。在剧本第五幕,罗密欧获知朱丽叶的“死讯”,心如刀割。他在朱丽叶的“尸体”前喝下毒药,吻了她之后说出最后遗言:“我献上一吻,然后死去。”不过达内西指出,莎翁这一故事的灵感或许源自中世纪早期的那些有勇气违抗社会现状、顺从自己心意却不得善终的爱情故事。有推测称,《罗密欧与朱丽叶》可能是根据两个历史人物的故事写成的,即12世纪的哲学家彼得·阿伯拉尔(Peter Abelard)与他的情人爱罗伊斯(Héloïse)。1117年,阿伯拉尔成为爱罗伊斯的家庭教师,爱罗伊斯是一位巴黎圣母院教士的侄女。他们坠入爱河,并在爱罗伊斯生下一子后秘密成婚。由于种种情势所迫,爱罗伊斯出家成为修女,阿伯拉尔在惨遭阉割后来到爱罗伊斯出家之地创建了圣灵修道院(Paraclete),之后在圣吉尔达德吕伊成为修道院院长。两人长期通信,有不少感人至深的情书传世。在这个真实的爱情故事里,也有一个吻——阿伯拉尔在他的自传《我的苦难史》中谈到,在他有机会亲吻爱罗伊斯很久以前,他就梦到这个吻了。再一次地,吻象征着不被允许却纯洁真挚的爱情。
“苦命恋人”(star-crossed lovers)的说法因《罗密欧与朱丽叶》而广为流传,但实际上在中世纪宫廷爱情故事和诗歌中,“夜里在月光下欢爱的苦命恋人”就已经是一个固定概念(idée fixe)了。吟游诗人们在这一母题的感召下表达他们对爱情的赞颂和仰慕,这种浪漫爱的澎湃激情与敏感脆弱鲜见于传统基督教中随时需受控制、平淡如水的爱情。在达内西看来,因浪漫爱的概念与时势相悖,整个中世纪似乎就是一个“恋人们永远无法好好相爱”的时期。但无论如何,流行文学帮助宣扬了这种爱情观,直到在后世完全融入了人们对爱情的理解。更重要的是,接吻愈发与“表达爱慕”联系在了一起。我们开始用全新的方式来诠释吻的意义:吻并不只是性爱而已。
吻的反叛精神:用浪漫爱反抗礼教传统
在人们津津乐道的宫廷爱情中,男人爱上跟自己门当户对,或者比自己家事更显赫的女子时,必须通过英勇事迹和情书来证明自己的爱。恋人们交换誓言,秘密展开恋情,向和交易没什么两样的贵族婚姻说不。随着宫廷爱情故事的广泛流传,这种恋爱模式在民间传播开来,成为浪漫叙事的经典文本。吻在其中别具意义,让男女主角“从此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一些文化研究者指出,爱情的这一“范式转向”意义重大,中世纪史学者安德里亚·霍普金斯(Andrea Hopkins)就认为,宫廷爱情暗示了真爱几乎不可能在婚姻内发生,并借此间接反抗没有感情基础的包办式婚姻。
我们当然无法说在中世纪后人们都开始了自由恋爱,但学者们认可一种说法:宫廷爱情传统让女性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摆脱男性的从属地位,坦然面对自己的欲望与情感诉求。1228年,苏格兰的女性首先取得求婚权,欧洲其他地区的女性也逐渐取得了这项合法权益。到了19世纪早期,自由恋爱取代了由他人撮合的求爱方式,成为多数社会阶级中结婚的首要条件。而今我们已经看到,浪漫的自由恋爱的观念多少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共识。
在中国,浪漫爱甚至是现代启蒙的重要环节。《巴黎茶花女遗事》《少年维特之烦恼》等西方小说的传入带来了自由恋爱的文化资源,帮助20世纪初的五四一代知识分子摆脱儒家传统的束缚,以争取婚姻自由的方式构想一种全新的个体身份,即拥有自由、平等、权利的现代社会公民。斯坦福大学汉语与比较文学系教授李海燕在《心灵革命》一书中指出,浪漫爱在五四话语中成为了一个年青一代与礼教家庭和父权意识形态决裂的象征:
“公然忤逆家长的意愿而为自己选择的配偶进行斗争,成为五四一代成员安排其道德剧上演的专属场地。在这些道德剧中相互对抗的,有善与恶、天性与虚伪、受害者与迫害者、人性与野蛮;换句话说,交战的一方是个人的自由意志和正直品德,而另一方则是家庭、社会、礼教道德体系的伪善和暴政。”
有多少人能够想到,浪漫爱的传统始于吻的发明呢?在达内西看来,“一方面,吻改变了社会秩序,让人们在新的秩序中崇敬爱情。浪漫的吻也带来了现代西方世界的性革命。这场革命的影响无处不在,让电视节目和各类电影都能公开谈论女性性欲而不必刻意掩藏。另一方面,吻也改变了女性的爱情,让它不再是件可耻的事,也让它改变了这个世界。与吻相关或由吻衍生而来的仪式是浪漫爱情和性欲的结合,它们同时展现了精神(神圣)和性欲(世俗)两种层面。”
回顾吻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和许多其他我们习以为常的事物一样,吻也是一种“社会构建”,或早或晚地在历史上的某个时刻根本性地改变了我们对爱情的理解、唤起了我们对与某个“命定之人”分享精神世界最隐秘角落的期待。
在这个情人节,无论你的身畔是否有一个TA,都无妨暂时卸下愤世嫉俗的保护壳,畅想“真爱之吻”的美好。正如达内西所说:
“吻和理想有关,而不是现实生活。然而,那一刹那让真实世界好似停了下来,让世界再臻完美。一个真心的吻会打破成规,使我们忘却婚姻中没营养的争论、嫉妒和斤斤计较的生活小事。吻也具有疗效,因此情侣吵架会用接吻来和好。接吻是神圣的行为,提醒我们爱和性并不对等,而性也不完全是我们想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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