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经济观察网 邹晨辉
围绕在素有 “亚洲瓶王”之称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0659.SZ、下称“珠海中富”)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终于落地。
3月19日,珠海中富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近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已调查、审理终结。
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珠海中富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时为珠海中富实际控制人并担任珠海中富副董事长的刘锦钟、时任珠海中富董事长兼总经理的宋建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珠海中富董事会秘书的韩惠明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
3月19日,经济观察网致电珠海中富董秘办欲进一步采访,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对方回复。
而随着珠海中富涉嫌信披违法违规案调查、审理终结,珠海中富信批违法违规内情让投资者大惊失色。
根据珠海中富上述3月19日发布的公告,2015年10月30日和11月16日,珠海中富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向广东长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洲投资”)等多家机构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中长洲投资拟认购14,000万股,占发行后珠海中富总股份的7.8%。2015年10月30日,珠海中富与长洲投资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经查,长洲投资为陈某勇个人控制的公司。陈某勇系长洲投资股东,担任长洲投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并能够实际支配长洲投资的行为。长洲投资主要业务为二级市场投资和实业投资,陈某勇控制长洲投资的证券账户和密码,负责二级市场交易决策,对长洲投资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具有决定权。长洲投资另一股东并不参与长洲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长洲投资参与珠海中富非公开发行这一重大事项,亦由陈某勇个人决策实施。
此外,陈某勇还曾担任珠海中富关联方广东狮子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子汇资产”)监事,狮子汇资产子公司狮子汇基金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长洲投资、狮子汇资产在同一地址办公,2家公司的证券账户密码均由陈某勇控制并负责交易决策。
2015年12月初,珠海中富实际控制人刘锦钟通过李某杰(珠海中富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珠海中富关联方狮子汇资产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告知陈某勇,珠海中富拟转让子公司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富”),以使珠海中富2015年业绩实现盈利,希望陈某勇买下并回租给珠海中富。陈某勇同意买入,并安排深圳兴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中投资”)为受让方,收购资金为陈某勇向他人借款。经查,兴中投资实际为陈某勇以他人名义设立的“空壳”企业,自设立以来没有任何业务,陈某勇控制兴中投资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兴中投资由陈某勇个人控制,陈某勇乃系利用兴中投资名义买入河南中富股权。
2015年12月15日,珠海中富与兴中投资签订《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1.3亿元的价格向兴中投资出售子公司河南中富100%股权。2015年12月31日珠海中富收到股权转让款7,800万元,2016年1月27日完成河南中富股东变更工商登记。陈某勇为珠海中富的关联人,珠海中富出售子公司股权给陈某勇控制的兴中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12月15日,珠海中富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5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售河南中富股权的议案。在前述过程中,珠海中富未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在珠海中富披露的相关公告中,仅披露了珠海中富向兴中投资出售河南中富的情况,而未将其作为关联交易予以披露。
截至3月19日收盘,珠海中富公司股价报收3.75元/股,总市值48.21亿元。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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