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平
近期,连续多起存款失踪事件引发社会普遍关注。从2014年杭州联合银行的42名储户总计9505万元存款被盗,到近期浙江义乌的刘先生发现其存储在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奉化城东支行的250万元存款不翼而飞,这样的存款神秘失踪案例接踵而至。
另外,除了个人存款消失外,泸州老窖、酒鬼酒等企业也成为受害者。多则数亿元,少则百万元,这些储户的存款在没有短信提示、没有电话通知的情况下,毫无征兆地转到了陌生的第三方账户上。所以社会各界都觉得此类事件在近期发生很是邪门,急于求得事实真相,并且防患于未然。
在一般情况下,银行存款“失踪”的主因归纳有四:
- “存款大盗”与银行“内鬼”合伙,打着高利息旗号骗取存款,资金被存入后立即被转到其他账户,有些高息存款实质是非法集资;
- 遭遇“忽悠”销售,部分存款变“保单”;
- 银行票据和电脑系统有缺陷或漏洞,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 储户自身信息、密码等被盗或不慎泄露存款遭冒领。
针对储户存款的不翼而飞,专家们表示,储户将钱存入银行,双方便形成了合同关系,只要储户有合法的存款凭证,自身不存在违法犯罪及重大过失,银行理应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起码也要一查到底,给存款人一个明白无误的交待。否则如果储户存钱蒸发事件成为“悬案”,那不仅是储户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还会引发社会的种种猜测和恐慌。
通常而言,银行是最安全的存款地,把钱存银行虽然利率不高,但是对于厌恶风险的投资者来说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随着科技进步,ATM机、网上银行、各种电子支付方式多样并进,同样也会带来新的问题,于是储户存款也成了事故频发的雷区。
当我们细细梳理部分典型案件时可以窥出,此类存款失踪案件透射出几大问题。
其一,存款人盲目追求高收益,风险防控意识薄弱。在很多个人储户失盗案中,都是银行外部人员和银行内部员工联合作案,先以高利息的幌子诱骗储户存款后,工作人员直接把钱转到嫌疑人的帐户上,盗取存款。
这类储户存款的消失过程是,一些不符合银行贷款资质的企业急需资金,银行信贷员就扮演第三方中介的角色,用高额的贴息诱饵来招揽储户,然后买通柜台工作人员把储户存款存进银行后转账到企业账户上,这样达到三方利润分成的目的。但问题是,万一企业由于经营不善还不出钱来,那储户的钱就没有了。
由此可见,储户要强化自我风险防控意识,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以免“贪小利、吃大亏。”而对于企业来说,必须健全内部财务制度,明确去银行办理存款等业务人员的责任,避免程序漏洞和监管漏洞。
其二,银行的内部监控系统出现漏洞。一方面,为了揽存,很多银行不惜打擦边球,这就容易给内部员工和外部社会上的资金掮客有了可乘之机。现在很多银行都在暗中违规揽存、违规吸收客户资金。手段越发升级了,由过去提高利率的高息揽存到现在公然月底购买存款即现场贴息揽存。这无疑给银行业的内鬼创造条件。也使得储户存款被移到银行账外经营甚至不翼而飞失踪风险频现。
另一方面,个别职员的不轨行为背后也显示出银行相关系统本身安全性不足,以及自审工作不到位。根据规定,每日工作结束后,银行本该对当天工作进行核查,并核对各类凭证。如果能切实执行这些自审,即可及时发现部分被监控记录的造假过程,但是因为银行自查不及时最终酿成恶果。因此部分银行的自审防控工作还有待于提高。
据媒体披露,泸州老窖的存款遗失案件中,有人刻制假印章,对该笔存款作了假担保协议,而银行把钱贷出去后,还款出现问题,导致案情曝光。而前述杭州联合银行一案中,则是“内鬼”柜员祝某通过伪造存单,并以白纸替代储户存折打印转账信息的方式将钱从储户账户中转出。如果银行有着严谨的内控自查机制的话,这些银行“内鬼”是无机可乘的。
其三,相关法律法规急亟健全,受害储户维权艰难。虽然央行在相关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害,银行对其存款负有保管之责。但在实际中,对于存款丢失和转走如何处理都没有明文规定。例如,储户李某曾于2010年将900万元存入某大型国有银行,存款到期后,却发现被银行内鬼转走以偿还其个人债务。经过多年诉讼后,二审法院认定,银行无过失,李某索陪多年无果。
不仅如此,就算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并认定为刑事案件后,在相关责任人无力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往往“以刑抵债”,受害方的经济损失还是得不到合理的补偿。2013年酒鬼酒在某银行的1亿元存款被盗后,尽管嫌疑人被捕,但是也只追回3699万元,其余的损失只能由企业计提坏账,最终还是由投资者分担。而银行却不必为储户存款丢失而负任何责任。
由此可见,存款频频失踪事件并没有想像的那样玄秘莫测,而是由于储户的贪利、银行监管漏洞太多、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所造成的。为了避免此类事件不再发生,一方面储户要强化自我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糊里糊涂签订协议,更不要稀里湖涂地输入密码。另一方面银行既不能因资金资张而打擦边球,也不能忽视自审自查的监控机制。当然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完善,厘清此类事件发生后,银行和储户之间的责任划分则迫在眉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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